重磅!14年終於迎來新法出臺:對管理者有何具體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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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程會議和電子通知 :協會現在可以通過視頻會議進行會員大會和董事會會議,並可以通過電子方式發送通知。而基金會只能在董事會會議上采用遠程方式。但這些新規定只有在協會或基金會的章程中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才能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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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會員登記 :協會的會員登記可以以電子形式保存在協會的註冊地,取代了每年向商業和社會登記註冊處(RCS)提交會員名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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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條件放寬 :新法生效後,成立協會只需要2名創始人,而不再是之前的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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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批程序取消 :對於協會章程的修改或協會解散,不再需要地方法院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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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報表要求簡化 :基金會不再需要每年向管理部門提交財務報表的副本。獲得公益法人地位的協會不再需要在向司法部申請公益法人地位時提交已在RCS註冊的文件。對於所有在向司法部申請贈與批準時的協會或基金會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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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製度 :協會現在被分為三個類別:小型、中型和大型。每個類別都享有相應的會計指導方針,詳細信息可在myasbl.lu的相關板塊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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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持有和使用 :協會和基金會現在可以持有與其社會目標無直接關聯的不動產,並使用其產生的收益來支持其活動。在此之前,如果有人捐贈一棟建築物,協會或基金會必須在六個月內將其出售,除非該建築物直接用於實現其社會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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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度審查 :獲得公益法人地位的協會的管理人員和基金會的管理人員和創始人現在需要接受榮譽度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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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盧森堡進行實質性活動 :協會和基金會現在需要在盧森堡開展實質性和有意義的活動。雖然這並不妨礙非政府組織在國外開展活動,但盧森堡強調了這一條件,確保這些組織在本國真正紮根並積極活躍,同時也承認了它們的國際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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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組工具 :新法律引入了新的重組工具,使得協會或基金會在轉型或合並時能夠保留其法律地位,並能夠將資產和負債轉移到新的組織結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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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清算行政解散程序 :引入了一種無清算行政解散程序,旨在確保商業和社會登記註冊處(RCS)的數據保持最新。在過去6個月內沒有數據更新,並且在過去5年內未向商業和社會登記註冊處(RCS)提交任何文件的情況下,該程序將會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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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會的初始資金減少 :基金會的初始資金要求從25萬歐元減少到10萬歐元。但允許使用資產,前提是凈資產不得低於5萬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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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的基金會創建程序 :新法律詳細說明了申請基金會所需提供的文件,使得基金會的創建程序更加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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