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14年终于迎来新法出台:对管理者有何具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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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会议和电子通知 :协会现在可以通过视频会议进行会员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可以通过电子方式发送通知。而基金会只能在董事会会议上采用远程方式。但这些新规定只有在协会或基金会的章程中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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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会员登记 :协会的会员登记可以以电子形式保存在协会的注册地,取代了每年向商业和社会登记注册处(RCS)提交会员名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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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条件放宽 :新法生效后,成立协会只需要2名创始人,而不再是之前的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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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批程序取消 :对于协会章程的修改或协会解散,不再需要地方法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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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要求简化 :基金会不再需要每年向管理部门提交财务报表的副本。获得公益法人地位的协会不再需要在向司法部申请公益法人地位时提交已在RCS注册的文件。对于所有在向司法部申请赠与批准时的协会或基金会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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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制度 :协会现在被分为三个类别:小型、中型和大型。每个类别都享有相应的会计指导方针,详细信息可在myasbl.lu的相关板块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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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持有和使用 :协会和基金会现在可以持有与其社会目标无直接关联的不动产,并使用其产生的收益来支持其活动。在此之前,如果有人捐赠一栋建筑物,协会或基金会必须在六个月内将其出售,除非该建筑物直接用于实现其社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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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度审查 :获得公益法人地位的协会的管理人员和基金会的管理人员和创始人现在需要接受荣誉度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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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卢森堡进行实质性活动 :协会和基金会现在需要在卢森堡开展实质性和有意义的活动。虽然这并不妨碍非政府组织在国外开展活动,但卢森堡强调了这一条件,确保这些组织在本国真正扎根并积极活跃,同时也承认了它们的国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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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工具 :新法律引入了新的重组工具,使得协会或基金会在转型或合并时能够保留其法律地位,并能够将资产和负债转移到新的组织结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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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清算行政解散程序 :引入了一种无清算行政解散程序,旨在确保商业和社会登记注册处(RCS)的数据保持最新。在过去6个月内没有数据更新,并且在过去5年内未向商业和社会登记注册处(RCS)提交任何文件的情况下,该程序将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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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的初始资金减少 :基金会的初始资金要求从25万欧元减少到10万欧元。但允许使用资产,前提是净资产不得低于5万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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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的基金会创建程序 :新法律详细说明了申请基金会所需提供的文件,使得基金会的创建程序更加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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