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和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金融工作局的指導下,廣東省粵科母基金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粵科母基金”)正式獲批廣東省自由貿易試驗區廣州南沙新區片區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境內投資試點資格,獲批額度73億元人民幣,成為試點開展以來獲批額度規模最大的QFLP基金。
QFLP試點是南沙落實國家支持南沙自貿區開展跨境貿易投資高水準開放外匯管理改革試點政策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落實《南沙方案》的有力抓手,自試點政策發佈以來,南沙區多措並舉,持續推進試點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截至目前,南沙區累計獲批10家QFLP基金管理企業、試點額度超230億元人民幣。
QFLP(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ship)試點是指境外投資者在通過資格審批和其外匯資金的監管程式後,將境外投資資金結匯後,投資於國內的PE以及VC市場。
與國內其他地區QFLP制度相比,南沙的QFLP制度更為高效、便捷,政策扶持力度更大,主要有如下八個優勢:
註冊在廣州市的試點基金管理企業、試點基金、有限合夥人,只要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辦法等有關要求的,均可申報試點。
試點基金可以投向非上市公司股權,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和交易的普通股(含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可轉換為普通股的優先股和可轉債等,可作為上市公司原股東參與配股,以及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業務。
南沙與省外匯管理部門、證券業監管部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建立起聯合工作機制,負責審核企業試點資格及募集境外資金規模。南沙開發區金融局作為窗口部門“一口對外”辦理,企業從提交材料到獲得正式批復基本“無感化”。
在申請材料完備的情況下,從提交申請材料到最終獲得試點資格,總時長預計30個工作日。
試點申請企業將試點申請材料提交試點工作窗口部門(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金融工作局)初審,試點工作窗口部門報市聯合工作機制審核。
試點基金實行餘額管理,管理企業可在各試點基金之間靈活調劑單只基金募集境外資金規模;在發生境外投資者的份額增減或轉讓時,只要不超過獲批QFLP額度規模,無須辦理增減資手續。
試點基金管理企業應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及所在地外匯管理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試點工作窗口部門及時報送季報、年報及其他重大變更事項。
試點基金託管人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試點基金資金匯出、匯入和結售匯等相關數據,試點基金資產託管相關的重大事項和試點基金管理企業經營合規事項。
試點基金管理企業、試點基金、有限合夥人應符合國內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等有關監管要求。
根據《廣州南沙企業所得稅優惠產業目錄(2022版)》第137條“跨境投融資雙向開放服務體系建設”,QFLP管理企業可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對於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可享受落戶獎勵、經營貢獻獎勵、辦公用房補貼、股權投資獎勵、骨幹及高管人才獎,對於開展跨境投融資試點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在上述獎勵基礎上可疊加享受跨境股權投資獎勵、特色業務獎勵、特色創新獎勵。
按照最新出臺的南沙“金融15條”獎勵扶持政策,對企業在本區設立結算中心以及集團結算中心依託本區銀行開展跨境結算業務,或企業開展本外幣跨境資金池、FT全功能資金池、跨境金融資產交易、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境內投資、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境外投資、人民幣海外投貸基金業務,根據業務性質、業務規模等規定條件,給予單家企業最高200萬元獎勵。
對股權投資企業以股權形式實際投資本區實體企業的,給予單家企業最高1000萬元獎勵。對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境內投資基金實際利用外資部分投資額,疊加給予跨境股權投資獎勵,單家企業最高500萬元。
接下來,南沙開發區金融局將以《南沙方案》為總牽引,進一步增強吸引外資能力,提高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水準,鼓勵更多優質外資積極參與QFLP試點,吸引高端資源集聚南沙,打造南沙金融創新開放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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