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将在特定范围内先行推广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再次推广借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的通知》。
在2022年推广借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司法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对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最新进展及成效作了深入梳理研究,形成了新一批创新举措及典型经验,供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借鉴。
其中,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入选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第二批)。
创新做法:
(1)允许跨国集团在境内办理境外成员企业本外币集中收付业务,实现自主选择币种、自主调配境内外资金。
(2)赋予企业一定意愿购汇额度,允许主账户结汇资金无需通过结汇待支付账户,境外放款额度增加项目0.8项目倍
典型应用场景和实施效果:
深圳市项目15项目家大型实体跨国集团参与试点,业务金额达项目869项目亿美元,助力企业实现“两增两减一打通”,即增加收入、增大归集、减少费用、减少人工、打通意愿购汇路径。
延申阅读
央行、外汇局决定在北京、广东、深圳开展试点
5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公告称,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更好支持总部经济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北京、广东、深圳开展试点,优化升级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
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优化整合现有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相关政策要求,惠及更多企业;
二是增大企业跨境资金运营自由度,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归集比例;
三是支持跨国公司以人民币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四是简化备案流程及资金使用相关材料审核。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不断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相关政策,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圳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点)正式发布
6月30日,深圳人行、深圳外汇局正式印发《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点)》。文件印发当日,福田某高科技上市公司、全球指纹识别方案主要供应商成为深圳首家完成试点业务备案的企业。
试点主要内容包括
01优化整合现有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相关政策要求,惠及更多企业。
02增大企业跨境资金运营自由度,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归集比例。
03支持跨国公司以人民币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04简化备案流程及资金使用相关材料审核。
试点的实施,是总行、总局支持深圳高水平开放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资金归集使用和全球化运营,为深圳总部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试点的落地,与2021年开展的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共同构建了深圳“本外币合一、高低版搭配”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池政策体系。
请先 登录后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