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世界說稅(約旦-上)
2023-11-29 17:02:40
·
邁小管的奇思妙想
·
邁小管
約旦哈希姆王國,簡稱“約旦”。位於亞洲西部,阿拉伯半島西北部,西與以色列、巴勒斯坦為鄰,北與敘利亞接壤,東北與伊拉克交界,東南及南部與沙特阿拉伯相接。約旦全國缺水,為世界上十大嚴重缺水的國家之一。截至2022年12月,人口約1130萬(含巴勒斯坦、敘利亞、伊拉克難民)。
約旦是發展中國家,經濟基礎薄弱,依賴進口。國民經濟主要柱為僑匯、旅遊和外援。2009年以來,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及西亞北非地區局勢動蕩沖擊,約旦經濟增長速度迅速下滑,在政府加大經濟調控力度,並在金融、基建、招商引資和爭取外援等方面采取相應措施後,取得了一定成效。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約旦經濟受到嚴重沖擊。因政府貨幣和財政政策支持、對外貿易逐步開放,約旦服務業尤其是旅遊業強勁復蘇。而餐飲、酒店等高度依賴與公眾直接互動的服務業仍落後於疫情前水平。
外援是約旦經濟主要來源之一。海灣戰爭前,外援主要來自美等西方國家以及海灣阿拉伯國家。在海灣危機中,約旦采取同情伊拉克的立場,致使主要援助國中斷了對約援助,經濟形勢惡化。後逐漸調整對伊政策,改善與美及海灣阿拉伯國家關系,主要援助國恢復了對約援助。2018年約旦的外部援助約為30億美元。2019年支持預算的援助預計約為6億美元,其中3.37億美元來自美國。2021年,約旦接受各類援助和優貸共46億美元。
世界銀行《2020年營商環境報告》顯示,在全球190個經濟體中,約旦總體營商環境排名第75位。世界經濟論壇《2020年全球競爭力報告》顯示,在全球141個經濟體中,約旦綜合排名第74位。
標普(S&P Global Ratings)、穆迪(Moody’s)、惠譽(Fitch Ratings)2021、2022對約旦的主權信用評級基本為B,展望為“穩定”。
對外貿易
約旦政府積極參加多邊和區域經濟合作。為幫助約旦產品進軍國外市場,目前約旦已加入下列組織或簽訂了下列協議:世界貿易組織、大阿拉伯國家自由貿易協議、約美自由貿易協定、《約旦-歐盟合作協議議》及與歐洲自由貿易協會4個會員國(瑞士、挪威、冰島和列支敦士登)簽署的自由貿易協議。
中約兩國於1977年4月7日建交。建交以來,兩國在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各方面的關系穩步發展。1979年5月,中約兩國簽訂貿易協定。
約旦與世界100多個國家和地區有貿易往來。主要進口國為沙特、中國、美國、德國和埃及。主要出口國為美國、伊拉克、印度、沙特和阿聯酋。2022年約旦對外貿易總額為397.2億美元,其中進口為273.3億美元,出口為123.9億美元。
約旦政府致力於改善投資環境,不斷製定和完善投資法規,積極吸引外資,尤其鼓勵外商在約旦工業區投資辦廠。2022年,外國在約直接投資11.4億美元,同比增長84%。
約旦政局總體穩定,面對爆發的中小規模示威遊行,約旦政府能夠有效控製;約旦投資環境較好,吸引力較大,是中東地區最受投資者關註的國家之一。但約旦社會矛盾較大,且長期受恐怖主義的威脅,受地區不穩定因素尤其是周邊國家戰亂的影響,且國內行政機關效率偏低、長期負債嚴重等問題,需在深入了解約旦政治、社會及經濟情況的基礎上,謹慎選擇投資領域,有效規避投資風險。
投資主管機構:為約旦投資委員會(Jordan Investment Board,JIB),負責監管約旦的投資活動。
投資行業規定:非約旦投資者不允許全部或部分擁有、參與以下項目或行業:陸路客貨運輸服務、沙子、切成特定尺寸的石料、混凝料和建築用石料的采石場、安全和調查服務、體育俱樂部等。除此之外,非約旦投資者在其他行業和經營活動的所有權或股份不受限製。
投資其他相關規定:在商業活動、服務業、運輸服務、清關服務等領域中,非約旦投資者擁有的投資比例不得超過50%;在定期或非定期的客運和郵件的空運服務及有駕駛員的飛機租借服務中,非約旦投資者擁有的投資比例不得超過49% 。
貨幣:約旦第納爾(Jordanian Dinar,JD)為約旦流通貨幣。輔幣單位有皮阿斯特及費爾斯。1約旦第納爾(Jordanian Dinar)=100皮阿斯特(Piaster)=1,000費爾斯(Fils)。
銀行系統:約旦金融系統比較發達。全國有26家銀行,全部是上市私有銀行。外國銀行可在約設分行,但不得為境外實體融資。
1、實行多稅種組成的復合稅製體系,稅製相對簡單,稅率調整頻繁;
2、稅種包括直接稅和間接稅。主要稅種有:流轉稅(銷售稅和關稅);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財產稅(不動產所得稅等);行為稅(印花稅等);
3、司法體系混合了大陸法系、英美法系和伊斯蘭法律的主要特征,判決和執行延續時間較長。國內司法裁決一般要經歷3至4年,另外從裁決到執行要等待12至18個月;
4、所得稅和銷售稅局(ISTD)設立“國家團結賬戶”,該賬戶的資產用以清償公共債務。本賬戶的收入由約旦企業和個人繳納的附加稅的稅款以及捐贈收入組成。
根據約旦2018年38號法案《所得稅法》,企業取得得任何發生在約旦境內的收入,不論支付方在境內或是境外,都應繳納企業所得稅。在約旦境內登記的從事經營或投資獲得收入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就其取得的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約旦沒有省或地方的地方所得稅。納稅年度由1月1日至12月31日。
納稅人
分為居民企業與非居民企業。
1、居民企業:下列企業被視為約旦居民企業:
(1)依照約旦現行法律在約旦境內成立且在約旦境內設有常設機構,並通過該常設機構開展和控製業務;
(3)約旦政府、官方機構或公共機構擁有50%(含)以上股權的企業。
2、非居民企業:未在約旦境內註冊且未包括在約旦法律體系下的企業被視為約旦非居民企業。
1、居民企業:就其來源於約旦境內的收入、由境內資金和資本投資產生的境外所得以及約旦居民企業的境外分支機構的所得征稅。
(1)一般企業:根據2018年38號法案《所得稅法》,工業企業不再適用14%的固定稅率,稅率調整為20%,其他行業企業所得稅稅率如下:
|
|
|
|
電信、發電和電力傳輸、基礎礦物開采、保險、再保險、金融中介、金融公司和從事融資租賃活動的法人
|
|
|
|
(2)由境內資金和資本投資產生的境外所得企業所得稅率:10%;
(3)約旦居民企業的境外分支機構的所得企業所得稅率:10%。
(1)在約旦設有常設機構:就其來源於約旦的凈收入以標準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具體稅率參照居民企業一般稅率。
(2)在約旦沒有常設機構:其來源於約旦的收入以不同稅率征收預提所得稅,並且征收以後不會做任何調整,也稱為最終預提所得稅。
對已簽訂稅收協定國家(組織)的非居民企業,在特定情況下,如果協定稅率高於國內預提所得稅稅率,則適用國內預提所得稅稅率。以下是有協定和無協定情況下的預提所得稅稅率表(中國與約旦暫未簽訂稅收協定):
計稅方法
居民企業在無稅收協定國家已繳稅:在約旦境內不能享受相應的稅收抵免。
居民企業在有稅收協定已國家繳稅:可以在約旦申請相應的境內稅收抵免。
2、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免稅收入-稅前扣除-虧損彌補-支付給外國關聯企業的款項-準備金
應納稅所得額由基於企業會計準則生成的財務報表中報告的賬面利潤按約旦稅法調整得到。
3、預提所得稅:居民企業支付給非居民企業的股息、利息和特許權使用費需繳納預提所得稅,所有預提所得稅均按支付款項全額征收,不允許扣減。
4、國家團結賬戶:根據2018年38號法案《所得稅法》,所得稅和銷售稅局設立“國家團結賬戶”,按規定征收該稅款,稅款的征收也適用稅收征管的有關規定,包括審計、評估、征收、上訴階段和滯納金的處罰程序。財政大臣在一般預算中分配該賬戶的資產以清償公共債務,該稅款以及捐款在公共債務達到現行《公債法》及其管理條例規定的比例時停止征收。
(1)銀行、發電和電力傳輸公司應納稅所得額的3%;
(3)金融中介、金融公司和從事融資租賃活動的法人應納稅所得額的4%;
5、進口預繳企業所得稅:公司進口商通常必須按照進口商品(服務)價值的2%預繳企業所得稅(特定商品或服務除外)。
END
請先 登錄後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