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若干措施》印發→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廣州市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
若干措施的通知
穗府辦函〔2023〕71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州市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若干措施》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市商務局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2月28日
廣州市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吸引和利用外資的決策部署,加快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的意見》(國發〔2023〕11號),縱深推進新階段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持續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加大吸引外資力度,全面提升全球高端資源要素集聚輻射能力,高質量實現老城市新活力,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高質量吸引和利用外資
(一)強化重點領域吸引外資。堅持產業第一、製造業立市,加大先進製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等產業利用外資力度,促進外資向實體經濟集聚,打造國際一流先進製造業集群和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現代服務經濟中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支持外商投資在穗設立研發中心,鼓勵外資研發中心申報廣州重點領域研發計畫與國家重點研發計畫,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產業化應用。(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科技局、工業和資訊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加快生物醫藥領域外商投資專案落地投產,鼓勵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在我市開展境外已上市細胞和基因治療藥品臨床實驗。優化已上市境外生產藥品轉移至境內生產的藥品上市註冊申請的申報程式。持續打造華南生物材料出入境平臺,縮短生物材料通關時間。(責任單位:市科技局、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廣州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鼓勵外商投資企業與各類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職業培訓機構開展雙邊多邊技術協作,共建技術技能創新平臺,協同開展高素質技能人才培養。(責任單位:市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穩步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深化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安全有序放寬科技服務、專業服務、批發和零售服務、商務服務、物流運輸服務、居民服務、教育服務、金融服務、健康醫療服務、電力能源服務、電信服務、文化服務、法律服務等領域的准入限制。深化與港澳地區服務業合作,推動港澳法律、涉稅、金融、建築設計、規劃、醫療等服務業專業人士在穗便利執業。積極爭取港澳服務提供者在南沙新區獨資舉辦非學歷職業培訓機構。推動知識產權、股權及相關實體資產組合式質押貸款新模式發展,規範探索知識產權證券化,支持外國專利代理機構在中新廣州知識城設立代表機構。(責任單位:廣州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打造高水準對外開放平臺。高質量推動南沙開發開放,在南沙灣、慶盛樞紐、南沙樞紐先行啟動區等重要載體建設中積極引進重大外資專案。深化自貿區創新集成,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推進與港澳全面合作。(責任單位:南沙區政府)支持國家級、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通過加大吸引外資提級賦能,強化中新廣州知識城、廣州人工智慧與數字經濟試驗區、國際金融城、天河中央商務區、廣州空港經濟區等重點開放平臺外資集聚優勢,提升廣州科學城、廣州大學城、國際生物島、中大國際創新生態穀、天河智慧城、白雲湖數字科技城、海龍圍科創區、花果山超高清視頻特色小鎮等創新節點能級,加大外資引進力度帶動全域全面起勢。(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
(四)多種方式吸引外資。吸引更多跨國公司在穗設立地區總部或總部型機構,支持其在穗集聚業務、拓展功能、提升能級。落實外國投資者境內取得利潤再投資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政策,鼓勵在穗外商投資企業通過增資擴股和利潤再投資等形式加大投資力度。支持本地企業通過海外上市、引入風險投資等方式積極吸引外資。(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局、市場監管局、地方金融監管局,廣州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推進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境內投資試點工作,支持所募的境外資本開展境內相關投資。(責任單位:地方金融監管局,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營業管理部)優化國際消費中心城市整體佈局,鼓勵外商投資企業深度參與地標性商業綜合體、重點商圈建設,通過技術創新、產品更新、場景優化等方式積極投資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車、特色文商旅、養老服務等消費領域。打好外貿、外資、外包、外經、外智“五外聯動”組合拳,利用我市超大規模市場和應用場景豐富優勢,推送市場招商,促進貿易與投資、引資與引智融合發展。(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科技局、工業和資訊化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文化廣電旅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保障外商投資合法權益
(五)保障外商投資企業國民待遇。落實政府採購法,按要求開展保障經營主體公平參與政府採購活動專項檢查,依法受理並公平處理外商投資企業關於政府採購的質疑和投訴。(責任單位:市財政局)有序推進國家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支持和鼓勵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平等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灣區標準”、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建立企業標準體系並爭取創建服務業標準化試點。(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商務局)保障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平等適用本市支持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各區政府及有關部門不得排斥或歧視外商投資企業及其產品和服務,不得對外商投資企業享受政策設置額外條件。(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六)加強外商投資權益保護。落實《廣東省外商投資權益保護條例》,完善市、區兩級外商投訴服務機制,及時妥善處理外商投資投訴事項。(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區政府、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依法依規打擊通過網路發佈、傳播虛假不實和侵權資訊等侵害外商投資合法權益的惡意炒作行為。(責任單位:市委網信辦)制定各類涉外經貿政策措施應依法聽取外商投資企業及有關商協會意見,合理設置新出臺政策措施過渡期,減少政策變化對於市場主體的負面影響。(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區政府、廣州空港經濟區委員會)
(七)加大涉外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力度。依託琶洲核心片區知識產權工作站以及會展行業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受理參展產品版權、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申請,提供有效預防侵權措施。(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善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制度,加大行政裁決執行力度。加大對涉外領域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懲處力度,健全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機制,完善跨地區、跨部門的知識產權案件移送、資訊通報、配合調查和執法協作機制。(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加強藥品和醫用耗材採購領域知識產權保護。(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大外商投資支持力度
(八)促進國際商務人員往來便利。對來穗外籍高層次人才、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創新創業團隊的外籍成員、外籍技術人才以及來穗從事必要經貿活動人員,為其本人和家屬提供簽證申請、入出境、停居留等便利。(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對重大專案和重點商務團體外籍人員來穗予以專項服務跟進。(責任單位:市商務局)提高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在公共交通、金融服務、醫療保障、互聯網支付等場景應用便利度。(責任單位:市公安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營造更寬鬆有序的監管環境。落實網路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資訊保護法等要求,配合省級有關部門推動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和個人資訊出境標準合同備案等工作高效開展,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安全有序、更加便捷。(責任單位:市委網信辦)在對外商投資企業執法檢查過程中,依法優先適用勸導規範、指導約談等柔性執法手段,加強應急管理、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等部門間溝通協調,探索實行“進一次門、查多項事”,拓展“非接觸式監管”等包容監管措施,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提高執法效能。(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局、應急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優化外商投資獎勵和優惠政策。落實中央、省外資重大專案財政專項獎勵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專案,按獲得省財政利用外資獎勵的一定比例予以配套支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鼓勵各區按相關規定在市財政獎勵的基礎上另行安排獎勵。(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落實外資研發中心採購國產設備全額退還增值稅政策,支持鼓勵類外商投資專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進口免稅等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廣州海關、黃埔海關、廣州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全面落實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和《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相關稅收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科技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廣州市稅務局,南沙區政府)輔導幫助外籍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住房補貼、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津補貼免稅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廣州市稅務局)做好自由貿易協定原產地證書簽證工作,通過智能審核、自助列印、自主聲明等方式為外商投資企業享受關稅減免政策提供便利。(責任單位:市貿促會,廣州海關、黃埔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創新外商投資促進工作機制
(十一)完善外商投資促進體系。加強政企常態化溝通交流,舉辦外商投資企業圓桌會,開展暖企走訪調研,分類施策精准服務。(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全力營造“一鍵啟動”的創業環境,“即連即用”的投資環境,“有呼必應”的營商環境。充分發揮市招商工作聯席會議、市領導聯繫跨國企業直通車、穩外資工作專班等機制作用,全流程跟蹤服務重點外資專案,加強要素支撐、政策支持和服務保障,推動專案早簽約、早落地、早開工、早投產。(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營業管理部),各區政府,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鼓勵各區採取“一專案一議”方式對外資大專案依法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鼓勵市、區兩級外商投資促進部門探索更加有效靈活的用人機制和薪酬制度,努力形成政府、引資機構、商協會、仲介機構、產業鏈龍頭企業等多方參與、靈活高效的外商投資促進協調聯動機制。(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區政府、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
(十二)拓展境內外招商服務工作。擴大外商投資服務工作站網路,在重點展會設立投資廣州服務站,提升外商投資服務水準。持續打造“中國廣州國際投資年會”品牌,發揮廣交會等境內外展會作用,以會為媒開展招商引資,促“參展參會商”變“投資商”,針對性開展專案洽談、對接活動。(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加快推進海外經貿合作點建設,在“投資廣州全球合夥人”基礎上,優先推進在北美、歐盟、中東和新加坡等地建設海外招商聯絡站,搭建海外招商引資企業交流、產業對接、資本服務、技術創新等合作平臺。常態化赴境外開展招商引資、參會參展等活動,對招商、參會參展的工作團組,在批次、人員和經費保障上予以傾斜和支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貿促會、市委外辦、各區政府、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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