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世界說稅 (哈薩克斯坦-中)
納稅人、徵稅範圍、稅率及計稅方法
納稅人與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按稅收居民身份分為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
1、居民納稅人:包括永久居住在哈薩克斯坦或重要利益中心(Centre of Vital Interests)在哈薩克斯坦的個人。
延申釋義:
永久居住:是指在當前納稅年度結束時,任何連續12個月內在哈薩克斯坦境內停留至少183天(包含抵達和離開的當天)。
重要利益中心:是指在哈薩克斯坦境內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住所:
(1)個人是哈薩克斯坦公民或持有哈薩克斯坦居住證;
(2)個人的配偶或近親居住在哈薩克斯坦;
(3)個人和(或)其配偶和(或)其近親屬在哈薩克斯坦擁有家庭和住所,該住所隨時可供其本人、配偶或親屬使用。
2、非居民納稅人:哈薩克斯坦稅法並未給出個人所得稅非居民納稅人的具體定義,不滿足上述個人所得稅居民納稅人的規定,則為個人所得稅非居民納稅人。
3、扣繳義務人:一般來說,向非居民個人支付所得的主體為扣繳義務人,主要包括個體經營者、通過分支機構或常設機構在哈薩克斯坦從事經營活動的非居民企業和各類居民企業等。當某一非居民企業派遣外籍員工前往哈薩克斯坦提供勞務或服務,但並未構成該非居民企業在哈薩克斯坦的常設機構時,該員工從哈薩克斯坦取得所得由接受服務的受益人扣繳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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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稅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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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稅
哈薩克斯坦社會稅是以僱主支付給僱員的工資支出或僱員人數為基礎徵收的一種國家稅,由僱主以自有資金負擔,主要用於發展和保障教育、醫療、保健以及國家安全等公共事業。
納稅人、徵稅範圍、稅率及計稅方法
徵稅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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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
哈薩克斯坦增值稅的納稅申報期為一個公曆季度。一般情況下,增值稅納稅人須在納稅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向所在地的稅務機關遞交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特殊情況下,如未進行增值稅登記註冊的人員,則沒有報送增值稅申報表的義務。除申報表外,增值稅納稅人還須同時提交在納稅期內購買和銷售商品、勞務或服務的發票登記表作為申報表的附件。發票登記表的具體形式由國家收入委員會予以規定。
納稅人、徵稅範圍、稅率及計稅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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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率
計稅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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