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人民幣業務先行先試 跨境征信產品互認《廣州市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印發
6月13日,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佈《廣州市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推動廣州建設成為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標杆城市。
行動方案在推進粵港澳大灣區一體化方面明確:
加強產業發展金融支持
吸引更多天使投資、風投創投、股權投資基金落地廣州,打造涵蓋天使孵化、創業投資、融資擔保、上市培育、並購重組等全生命週期的金融服務體系,撬動社會資本為產業發展提供資金支持。
統籌加強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建設,加大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企業的融資增信支持力度,逐步降低擔保費率。
研究進一步擴大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損失補償資金池入池企業範圍,探索省、市、區三級聯動增加補償比例。
加快推進廣州期貨交易所建設,深化與香港交易所創新合作,豐富產品體系,積極研發恒生指數、電力等期貨產品,打造粵港澳大灣區重要金融平臺。
探索在南沙區試點開展跨境征信合作,支持穗港澳征信機構開展合作,建立穗港澳征信產品互認機制。支持港澳金融機構在穗依法依規展業,推進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大灣區保險服務中心建設。
打造合作共贏對外開放高地
提升外商投資服務水準。吸引更多跨國公司在穗設立地區總部或總部型機構,支持其在穗集聚業務、拓展功能、提升能級。
提升企業“走出去”競爭力。推動設立省級實體化運作的中國企業“走出去”服務中心,打造國際一流企業跨境投融資一體化綜合服務平臺。
健全促進和保障境外投資的政策和服務體系。
推進國際貿易數字化便利化改革
加快推動“單一窗口”服務功能由口岸通關向口岸物流、貿易服務等全鏈條拓展,推動與港澳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交流合作。
對標自由貿易港實施自貿試驗區提升戰略,爭取在跨境人民幣、數據跨境流動等業務上先行先試。
廣州市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的重要論述,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三年行動計畫》,實施更多創造型、引領型改革,推動建設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標杆城市,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落實省委“1310”具體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舉措,對標國際一流水準,聚焦經營主體關切,深入踐行“產業友好型、企業友好型、企業家友好型”營商環境建設理念,在推改革、擴開放、促創新上持續發力,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以一流營商環境建設加快推進形成新質生產力,更好服務大灣區“一點兩地”建設,為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支撐。到2026年,建成市場體系更加完善,法治環境更加公正透明,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銜接,經營主體可感可知可及、獲得感滿意度高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
二、營造企業公平競爭發展生態
(一)優化市場准入和退出服務。切實落實好支持廣州南沙放寬市場准入與加強監管體制改革的意見,創新推進放寬醫藥和醫療器械市場准入限制等15項舉措落地實施。深入實施外資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全面取消製造業領域外資准入限制措施。深化“准入准營”改革,推廣商事登記確認制,鞏固和擴大“一照多址”“一證多址”等改革成果。完善經營主體退出機制,開展企業“除名制”試點。持續清理對本市企業跨區域經營、遷移設置的不合理條件,完善企業遷移辦理操作規程。
(二)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深化公平競爭政策實施,深入開展公平競爭集中審查試點,出臺公平競爭集中審查辦法,爭取設立首個省級經營者集中申報服務窗口。開展招投標和政府採購等重點領域違反統一市場建設專項整治行動,清理對企業規模、所有制形式、稅收貢獻、業績、資質、人員、場所等方面設置的不合理准入條件,規範不當市場競爭和市場干預行為。
(三)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持續規範水電氣網等行業收費,進一步清理規範行業協會商會、仲介機構等收費。開展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協同治理和聯合懲戒機制。加大拖欠企業賬款清理力度,建立拖欠賬款清理與促進民營經濟工作考核機制。依法做好中小微企業款項支付投訴處理,維護中小微企業合法權益。降低市政公共服務成本,出臺餐飲場所“瓶改管”優惠獎勵政策。持續推進物流提質增效,降低實體經濟物流成本。
三、優化產業發展要素資源配置
(四)強化產業用地和空間保障。優化產業用地政策,創新產業用地供應方式,依法依規保障企業合理用地需求。加強低效用地再開發,推動盤活存量土地支持產業空間建設。優化產業專案供地程式,推動更多專案“拿地即開工”。穩步推進“工業上樓”實施,推行企業“聯合建樓”等效費比更優的建設模式。加強工業園區配套,推進園區標準化建設,助力產業空間提質升級。
(五)加快產業建設專案高效落地。完善投資專案高效審批機制,充分發揮市重大專案穩投資領導小組、重大專案並聯審批要素保障專班統籌協調職能,保障投資建設專案早落地、早開工、早見效。深化工程建設專案審批制度改革,推進“多規合一”“多測合一”改革,推行“分段施工”“分段驗收”等制度,全面簡化辦理流程。探索建立小微低風險燃氣外線工程接駁工程中壓燃氣管道“免監檢”等審批機制。加強投資、建設、規劃、環評、不動產登記、市政公用等資訊系統互聯互通,打造標準統一、共用交互、協同聯動的建設專案數字化管理體系。推進“交地即交證”“交房即交證”“竣工即交證”等改革,搭建交易、登記和繳稅“一網通辦”平臺,實現交易、登記和繳稅一體化線上辦理。建立統一的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綜合管理資訊平臺,完善聯動機制,實現水電氣網等服務事項一次申請、協同接入、一站服務,各類公用設施管線資訊和工程施工資訊依法一口查詢。
(六)加強產業發展金融支持。吸引更多天使投資、風投創投、股權投資基金落地廣州,打造涵蓋天使孵化、創業投資、融資擔保、上市培育、並購重組等全生命週期的金融服務體系,撬動社會資本為產業發展提供資金支持。統籌加強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建設,加大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企業的融資增信支持力度,逐步降低擔保費率。研究進一步擴大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損失補償資金池入池企業範圍,探索省、市、區三級聯動增加補償比例。加快推進廣州期貨交易所建設,深化與香港交易所創新合作,豐富產品體系,積極研發恒生指數、電力等期貨產品,打造粵港澳大灣區重要金融平臺。探索在南沙區試點開展跨境征信合作,支持穗港澳征信機構開展合作,建立穗港澳征信產品互認機制。支持港澳金融機構在穗依法依規展業,推進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大灣區保險服務中心建設。
(七)建設國際人才高地。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構建以應用基礎研究和技術研發產業化為導向的分類評價模式,鼓勵科技人才勇闖“無人區”。優化國際人才往來便利措施,為其本人和家屬提供簽證申請、出入境、停居留等便利。提高外籍人才獲取交通出行、支付服務、電信網絡、醫療保障、互聯網支付等場景服務便利度。進一步暢通大灣區內地港澳專業人才職稱申報管道,建立汽車工程港澳專業人才境外資格與職稱對應關係。支持南沙探索放寬設立粵港澳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條件,培養和引進涉外法治人才。
(八)促進產業創新資源集聚。加強對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支持,優化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梯度培育發展環境。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政策體系,加快建設科技成果轉化基地,促進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孵化和產業化。實施品質強市戰略,加快推進標準化試點示範專案建設。推動內外貿產品同標同線同質,促進內外貿標準、檢驗認證、監管銜接。深化科研用物資跨境自由流動試點改革工作,優化科研物資通關措施。
四、完善智慧高效政務服務體系
(九)提升智慧化政務服務水準。迭代升級政務服務平臺,提升高頻政務服務事項線上辦理便利度,實現市、區兩級政務服務事項100%“全程網辦”。聚焦涉企“一件事”,推進主題式服務改革,打造定制化、套餐式、模組化的涉企服務場景,推動“高效辦成一件事”。深化免證辦、“指尖辦”、自助辦、就近辦、智能秒批、“免申即享”等服務和審批辦理模式。推廣“雲窗口”智慧政務服務新模式,豐富“雲窗口”服務領域,推動更多跨域事項、便民服務事項實現“雲上辦”。全面上線全國統一規範的電子稅務局,提供更多智能個性化服務,實現稅費服務事項“全程網辦”、個人高頻稅費事項“掌上辦”,各類稅費減免優惠政策“直達快享”。
(十)提升精准服務能力。深化“穗好辦@企”平臺建設,提升平臺企業用戶活躍度,優化“穗好策”小程式,實現全市所有惠企政策在平臺集中發佈、統一檢索、精准推送,逐步推動行政給付、稅費減免、財政補貼等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全覆蓋。在各級政務服務中心設立線下一站式企業服務窗口,開展惠企政策集中諮詢辦理。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營商環境專家諮詢委員會、政企溝通服務中心等多種管道作用,落實政企面對面、政企直通車等工作機制,健全政府部門與民營企業常態化溝通機制。以社會保障卡為載體探索推進 “多卡合一”,積極拓展“一卡通”在政務服務、社會保障、金融服務等領域的應用。
(十一)推進政務數據共用。完善政務服務事項管理,推動各級政務服務事項數據同源、動態更新、聯動管理。依託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一網通辦”樞紐,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跨城通辦”“灣區通辦”“跨省通辦”,持續提升政務服務效能。推動電子證照、電子印章、電子簽名廣泛應用,持續發佈電子營業執照、電子印章和電子簽名在企業經營、不動產登記、金融服務、合同簽訂等重點領域應用場景。依法依規共用使用政務數據,加強全流程安全管理。
(十二)深化行政許可告知承諾制改革。全面實行行政許可清單管理制度,逐項明確許可條件、審批程式、審批時限、收費標準等內容,制定全市統一的全領域、全要素行政許可實施規範及辦事指南並向社會公開。完善和推廣告知承諾制度,在商事登記、涉企經營、工程建設等領域推出更多告知承諾審批事項。
五、加強經營主體合法權益保護
(十三)健全營商環境制度體系。加快推動智能網聯汽車、專利、政務服務等重點領域和新興領域立法,及時固化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經營主體獲得感強的改革舉措。清理與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要求不符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規範性檔。加強對涉企行政規範性檔的合法性審查,推進行政規範性檔實施後評估制度。加強涉企政策制定實施和監督管理,嚴格落實開展評估論證、公開徵求意見、合法性審查等程式要求。開展營商環境政策常態化“掃描”和跟蹤分析,根據政策實施效果有針對性調整政策標準,完善政策實施細則、具體指引等落地舉措,提高政策可操作性、科學性、有效性。
(十四)全面提升監管執法效能。深入推進“互聯網+監管”,完善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監管規則,提高監管工作精准化、智能化水準。健全公共信用資訊歸集、失信懲戒、信用修復等工作機制,完善信用風險為導向的分級分類差異化監管措施。深化信用承諾制度推廣應用,將承諾和履約資訊納入信用記錄,加快構建事前承諾與事中事後監管緊密銜接的承諾閉環監管機制。統一行業執法標準和尺度,規範行使自由裁量權,防止任性執法、類案不同罰、過度處罰等執法亂象,杜絕“指標化”“一刀切”執法和讓企業“自證清白”式監管。實施“綜合查一次”制度,完善跨部門跨領域聯合檢查執法機制。推行行政執法減免責清單制度,持續擴大經營主體受惠面。
(十五)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加強電子商務、進出口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知識產權執法。探索建立知識產權執法聯動協作機制,加強跨區域跨部門知識產權執法保護協作。更好發揮廣州知識產權法院等機構作用,建立完善知識產權案件跨境協作機制。加強海外知識產權維權協作,鼓勵保險機構開展知識產權海外險業務。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保險等金融服務,擴大專利、商標等質押融資規模。加強對知識產權代理機構監管,提升知識產權服務水準。
(十六)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加強與港澳司法交流協作,加快推動司法機關與仲裁、調解機構及行業商協會對接,完善共商共建共用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鼓勵經營主體選擇商事調解和仲裁機構解決商事爭議糾紛。推進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鼓勵在南沙設立的仲裁機構借鑒國際商事仲裁機構先進的管理體制和管理模式,建立國際通行商事仲裁機制。探索推進允許港資、澳資企業就所涉爭議選擇港澳為仲裁地。健全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完善市、區、鎮(街)、村(社區)四級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為企業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十七)持續提升審判執行質效。優化“多元調解+速裁”機制、“隨機自動分案系統”等落實繁簡分流改革舉措,提高電子送達比例,推動案件辦理提質增效。加快完善訴訟電子平臺功能,推廣應用訴訟材料網上提交、案件網上辦理、卷宗同步生成、審批智能輔助、訴訟全程監督、費用線上支付、辦理進度即時跟蹤、庭審時間線上查詢等。正確引導當事人依法行使訴權,嚴格規制惡意訴訟行為。全面提升首執案件執結率、有財產案件法定期限內實結率等指標,切實解決“執行難”“執行慢”問題,提高執行到位率,保護企業合法權益。
六、打造合作共贏對外開放高地
(十八)提升外商投資服務水準。建立健全外商投資促進和服務體系,提升先進製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等重點領域外商投資吸引力,推動一批標誌性外資專案落地。吸引更多跨國公司在穗設立地區總部或總部型機構,支持其在穗集聚業務、拓展功能、提升能級。深化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推動放開專業服務、健康醫療服務、電信服務等重點領域准入限制。健全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機制,實現外資企業訴求受理、快速辦理、及時回饋、定期回訪的閉環回應,保障外資合法權益。
(十九)提升企業“走出去”競爭力。推動設立省級實體化運作的中國企業“走出去”服務中心,打造國際一流企業跨境投融資一體化綜合服務平臺。健全促進和保障境外投資的政策和服務體系,引導企業加強合規管理,支持企業到國際市場打拼。加強RCEP(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市場開放承諾和規則宣傳解讀,幫助企業瞭解規則、運用規則,積極開拓海外市場。爭創國家級服務貿易創新發展示範區,大力發展軟體資訊、知識產權、保稅維修等服務貿易新業態,支持建設一批供應鏈管理、資訊、檢驗檢測等服務貿易公共平臺。推進國家數字服務、文化、知識產權服務等出口基地建設。
(二十)推進國際貿易數字化便利化改革。推動智慧口岸與智慧海關、智慧邊檢、智慧海事聯動建設,協同相關部門共同推進南沙海港口岸、機場空港口岸的試點建設工作任務。加快推動“單一窗口”服務功能由口岸通關向口岸物流、貿易服務等全鏈條拓展,推動與港澳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交流合作。應用智慧海關、智慧口岸建設成果,積極推進智能通關,提升港口集疏運水準,暢通外貿產業鏈供應鏈。實行一般貿易以及市場採購出口貨物試點拼箱作業監管新模式,擴大拼箱出口貨物“先查驗後裝運”監管模式試點範圍。對標自由貿易港實施自貿試驗區提升戰略,爭取在跨境人民幣、數據跨境流動等業務上先行先試。持續深化“灣區一港通”改革,拓展專案覆蓋範圍。落實網路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資訊保護法等要求,推動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和個人資訊出境標準合同備案,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安全有序、更加便捷。加大海關AEO(經認證的經營者)企業培育力度。
(二十一)實施對標改革專項行動。對標世界銀行營商環境新評估等國際一流營商環境規則,深入研究各指標領域國際標準和良好實踐,聚焦企業關切和制約各指標營商環境水準提升的瓶頸問題,圍繞監管框架完備性、公共服務可及度、企業辦事便利度三個維度,研究推出一批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銜接的改革舉措,實施新一輪對標改革專項行動,進一步提高行政效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造具有全球競爭力的國際化營商環境。
七、持續激發區域改革創新活力
(二十二)推進大灣區營商環境合作共建。進一步落實國家、省相關部署安排,加強營商環境合作共建和對口幫扶工作。深入實施“灣區通”工程,加快提升市場一體化水準,在提升跨境通關便利化、穩步推進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推動跨境便利執業與行業標準共通、便利港澳居民來穗發展等方面先行先試。加強營商環境對口幫扶,深化改革工作交流,推動營商環境各領域全方位合作共建。
(二十三)發揮重點區域改革牽引帶動作用。支持南沙區對接高標準國際通行規則,打造面向世界的國際化營商環境先行區。支持廣州開發區充分發揮“中小企業能辦大事”創新示範區引領作用,打造引領新質生產力發展的產業營商環境先導區。支持越秀區圍繞信用服務高質量發展目標,打造一流信用營商環境標杆。支持天河區以天河中央商務區建設“四個出新出彩示範區”為牽引,打造一流數字賦能營商環境樣板。深入挖掘改革中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持續發揮重點區域改革創新對全市營商環境的牽引帶動作用,推動落地更多首創性、差別化的改革舉措。
(二十四)打造“一區一品牌”特色營商環境。大力弘揚基層首創精神,強化改革創新與資源稟賦有機結合,支持各區在營商環境改革實踐中創新探索,發揮本區優勢特點,在專案籌建、涉企服務、政策創新、監管執法、信用建設、融資服務、產權保護、民營經濟等領域,對標一流開展營商環境攻堅行動,以區域創新發展打造更多營商環境“單項冠軍”,形成更多“特色舉措”。
八、保障措施
(二十五)抓好組織實施。充分發揮市全面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協調作用,堅持高位調度、強力推進。各區各有關單位要壓實工作責任,完善工作機制,細化工作舉措和年度工作計畫,形成任務書、路線圖、時間表,確保改革整體推進、形成強大合力。
(二十六)加強跟蹤督辦。市全面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改革推進情況跟蹤評估和工作督辦,督促各區各有關單位認真落實各項改革舉措,實施更多創造型、引領型改革。及時總結各區各單位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在全市範圍複製推廣。對其中成效顯著、普適性強的改革舉措,積極爭取在全國全省複製推廣。
(二十七)強化監督問責。加強對《廣州市“幹部作風大轉變、營商環境大提升”專項行動方案》工作舉措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損害營商環境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堅決整治服務企業過程中的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問題。
(二十八)注重企業感受。要堅持指標水準和企業感受並重,聚焦企業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補短板,不斷增強營商環境改革執行力,打通政策執行“中梗阻”,打造“企業友好型”營商環境,持續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二十九)做好宣傳推介。深入開展營商環境系列政策檔宣傳解讀,提高政策透明度、可及度、知曉度。充分運用各類傳播平臺,多形式、多角度、立體化宣傳推介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成效、經驗做法和典型案例,營造人人都是營商環境、處處優化營商環境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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