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建设广州湾区中央法务区南沙国际片区 打造涉外法律服务高地
广州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水平推进广州湾区中央法务区南沙国际片区建设,锚定打造“全国涉外法治先行区”目标,一核多站点多功能园区集聚模式基本形成,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高效枢纽有力推进,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加速集聚,涉外法治水平显著提高,为南沙打造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加大涉外法律服务业政策支持力度。出台《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支持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八条措施》,对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和人才的支持力度居于全国前列。推动出台《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为南沙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提供立法支持。推动降低、简化内地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设立条件和程序,截至2024年7月,南沙已落户1家粤港澳、1家粤港、1家粤澳联营律师事务所。
积极打造涉外法律服务集聚地。做大做强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集聚区,自2020年9月启用,进驻全市首家粤港澳三方联营律师事务所、全市首家域外法查明中心、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秘书处等法律服务机构35家,吸引各类法律专业人才近350人。完成对南沙法治融合展厅的优化升级,突出粤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建设成果和品牌,设立广州市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南沙)、广州市南沙区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广州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分会,集综合性涉外法律服务、涉外商事争议调解、涉外法治研究、涉外法治交流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全方位提供高质量涉外法律服务。
不断丰富涉外法律服务业态。推进“一带一路”域外法查明(广州)中心建设,查明服务范围覆盖80多个国家、180多个地区的法律。率先实现当事人自主选择港澳和内地三种商事仲裁庭审模式,涉外仲裁连续两年居全国城市仲裁机构首位,制定全球首个《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获境外近50家和国内150余家仲裁机构认可、推荐、使用,入选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最佳实践案例。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在南沙设立办公室,助力南沙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高地。
| 推动法律服务规则“软联通”
持续深化粤港法律服务业交流平台。组建两地法律界的“最强大脑”,邀请粤港两方21名专家及代表组建了广州南沙粤港合作咨询委员会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专项工作组,推动南沙与香港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取得新突破。
深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构建“N+4+2”粤港澳司法规则衔接机制,率先开展事实清理、类似案例辩论、要约和解等诉讼规则对接探索。全国率先打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港澳调解员+港澳仲裁员全流程参调参审模式,实施港澳居民享有内地居民同等法律援助服务机制。印发《在南沙工作或生活的港澳居民法律援助申请指引》,践行《南沙方案》中“在南沙工作生活的港澳居民在公共法律服务享受市民待遇”重点任务率先在法律援助领域落地。建立“1+1+N”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法律服务机制,为港澳青年和青创企业提供“一站式”法律支援服务,累计服务3257人次,获评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建设最佳实践案例。
加速推进与港澳法律服务领域合作。推动广州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分会正式落户南沙,2024年3月,南沙区司法局与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加入到南沙区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库,建立常态化交流体制。
| 建设涉外法律服务“生态圈”
高水平建设广州南沙港澳律师执业孵化站。配套印发《关于建设广州南沙港澳律师执业孵化站的工作方案》《广州南沙港澳律师执业孵化站服务指南》,为在南沙工作或生活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港澳居民律师、联营所派驻律师以及其他港澳法律工作者、港澳青年实习生等提供执业全生命周期的全过程服务。截至目前,已孵化18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广东省首批4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中有3名律师选择在南沙执业。
加快孵化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市司法局、广州海事法院和南沙区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广州海法论坛”落户南沙,进一步深化海事海商法律事务合作;南沙开发区管委会与中山大学签订共同创建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框架协议;2024年3月南沙区司法局与中山大学法学院签订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合作备忘录,同年6月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签订涉外法治研究实践基地共建合作协议,双方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着力打造涉外法治人才高地。
加强涉外法治交流。构建大湾区法治文化交流机制,大湾区律师、港澳律师在南沙被聘为仲裁员、陪审员、调解员、普法宣讲员等,积极参与内地法律事务。举办2023国际商事调解发展与合作高峰论坛、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论坛、粤港澳法律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交流活动,与国内外法律界一流专家学者、行业领军人士和企业界人士共同交流探讨,互学互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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