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跨境結算改革與企業出口 進一步減少結算程式 降低企業出口成本
推動中國貿易便利化,需要從更細微的國際貿易流程入手,減少出口貿易企業花 費的時間和交易成本,進一步促進中國企業出口。《人民幣跨境結算改革與企業出口》一文將視角聚焦在貿易環節中的 結算環節,研究中國於 2009年開始進行的跨境貿易人民幣支付試點改革。文章發現,結算改革通過降低固定匯兌成本和可變匯兌成本均可以促進出口,且能夠顯著促進出口的廣延邊際,機制分析發現匯兌成本是結算改革影響出口的重要機制,最後文章發現結算改革對進口影響並不顯著。本文研究為進一步減少結算程式,降低企業出口成本,進一步促進人民幣在貿易中的使用提供了理論與實證依據。“IMI財經觀察”特推出此文,以饗讀者。
人民幣跨境結算改革與企業出口
01
問題提出
02
文獻綜述
03
核心研究內容
本文根據Bernard et al.(2011)的研究構建多產品異質企業出口模型,闡釋匯兌成本對出口的影響。在面對不同國家的市場時,各出口企業面對可變和固定兩種匯兌成本。
在進行總出口額的比較靜態分析時,本文發現可變匯兌成本和固定匯兌成本的降低都將提高企業的總出口。其次,為進一步驗證匯兌成本這一理論機制,本文採用3類特殊企業與普通企業對比,這3類特殊企業在匯兌成本變化時,其整體成本變動與普通企業不同,除此之外企業間無明顯差異。由此可以側面驗證,結算改革通過匯兌成本影響企業出口。基於Akerman(2018)的研究,中間商面臨固定成本變動時,出口變動幅度小於非中間商企業;國有企業面臨時間類固定成本時,出口變動幅度小於非國有企業。出口至簽署互換協議國家的企業,其面臨的可變匯兌成本下降得更多。最後,本文對廣延邊際和集約邊際分別進行比較靜態分析,發現可變匯兌成本的降低會同時促進企業出口的廣延邊際和集約邊際,但固定匯兌成本的降低在提高廣延邊際的同時,降低了企業出口的集約邊際。
2.實證研究部分
(一)基準回歸與穩健性檢驗
本文主要探究的問題是在貿易便利化導向下,結算改革發生後,企業使用人民幣結算是否能提高其出口,因此我們採用DID模型進行回歸。該模型通過使用外生的結算改革衝擊,比較處理組和控制組在人民幣結算前後出口的淨變化,以衡量衝擊結果。
基準回歸結果發現,這表明在出口結算方式改變後,貿易便利化程度提高,匯兌成本降低,從而企業出口價值增多。從回歸係數看,在試點政策實施後,出口價值上升2.8%-5.5%。利用平減指數排除物價水準影響後,該基準結果依然成立。在穩健性檢驗部分,本文分別採用排除邊境貿易樣本、堆疊DID以解決處理效應異質性問題以及縮尾處理的方法,發現本文基準結論依然穩健。
進一步地,本文對理論研究的命題進行驗證,發現與理論結果相同,結算改革會提高企業出口的廣延邊際。且結算改革對企業出口產品的金額有正向促進作用,但該作用並不十分顯著(接近10%),原因可能是固定匯兌成本的降低使得集約邊際有所下降,可變匯兌成本的促進作用被削弱。
(二)內生性解決
本文基準回歸中仍存在內生問題:第一,解釋變數與被解釋變數之間存在共同 影響因素,例如政府在實施試點政策時可能偏向成本負擔較重的企業,使結算改革實施概率和出口同時增大;第二,反向因果,由於試點遵循自願原則,所以出口更高的企業有更大的意願申請成為試點企業,導致結果高估;第三,衝擊前和衝擊後的出口變化可能存在突增趨勢,導致結果高估。針對以上問題,本文分別選擇工具變數法、CEM方法、反事實檢驗與前置控制變數進行檢驗所得結論與基準模型均基本保持一致。
(三)出口結算方式與匯兌成本
廣義上,貿易便利化措施就是一系列削減貿易成本的措施(Shepherd and Wilson,2009),作為貿易便利化的一種方式,結算改革的作用機制是降低匯兌成本,其中匯兌成本包括手續費類的可變成本,以及時間成本類的固定成本。
首先,本文對比兩類對固定成本反應有差異的企業,若結算改革對這兩類企業的影響有差異,則說明匯兌成本中包含固定匯兌成本這種形式。兩類差異企業分別是中間商與非中間商,國有企業和非國有企業。本文採用分組回歸與三重差分法研究出口結算與兩類企業異質性。
中間商與非中間商出口對固定成本變化存在異質反應,可以驗證匯兌成本中固定成本的管道。中間商可以通過範圍經濟分散出口的固定成本,所以低生產率企業通過中間商出口(Akerman,2018)。當固定匯兌成本降低時,中低生產率企業可自行出口,所以非中間商的出口會因結算改革而上升,但中間商的出口會降低。兩種方法均說明:中間商匯兌成本降低後出口下降,非中間商相反,因為匯兌成本的降低產生了類似固定交易成本降低的影響,即匯兌成本中包含固定匯兌成本的影響。
國有企業與非國有企業在資金運轉週期方面存在異質性,在中國,政府與銀行信用向國有企業提供的信貸數量更多(Fang,2007),故國有企業資金周轉效率較高,時間成本對國有企業出口影響較小。結算改革將使得匯兌程式便利化,從而降低匯兌時間成本,那麼非國有企業將能儘快組織生產和出口,而國有企業受影響較小。因此,出口結算方式對國有企業的影響不如非國有企業,說明匯兌成本中存在時間成本。兩種回歸方式均證明,結算改革對國有企業出口的促進作用低於非國有企業。原因是,國有企業出口無需減少匯兌程式,也可以及時獲得資金支持,所以匯兌時間降低對國有企業出口不會產生顯著影響。
其次,本文探討了互換協議與可變匯兌成本。雙邊本幣互換協議的簽署,可以使出口目的地擁有一定量的人民幣,減少企業跨國貿易的雙邊交易成本。所以出口目的地簽訂互換協議時,進口方可以選擇執行互換額度,那麼結算改革僅會降低手續費,不會造成其他成本。因此本文可以通過對比出口目的地的差異,研究匯兌成本中是否存在可變匯兌成本的影響。
通過分組回歸和三重DID的方法,本文發現在出口結算方式影響下,出口至簽署互換協議目的地的價值相對增多。因為互換協議可以使得目的地有充足的人民幣,在減少匯兌手續費的同時,不會產生其他可變成本,這意味著結算改革降低了可變匯兌成本,互換協議便於出口結算方式發揮這一作用,對比說明結算改革降低了可變匯兌成本。
(四)進口匯兌成本與企業出口
前文從理論和經驗兩方面證明人民幣結算可以促進中國企業出口,理論上人民幣結算同時也降低了中國企業的進口匯兌成本,能促進企業進口。為探究該機制是否存在,本文根據進口方向的人民幣結算改革進行實證設計。研究結果發現,DID項與企業進口額之間並沒有顯著關係。
04
研究結論
選文的公式模型、回歸結果與參考文獻皆從略,讀者亦可掃碼查看論文原文:
作者
孫浦陽(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中國經濟改革與發展研究院)
許茜(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
於春海(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
來源
《世界經濟》202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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