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的開放銀行政策由英國競爭和市場管理局(CMA)於2017年推出,是首批國家級開放銀行政策舉措之壹。這項政策就是我們在跨國分析中所說的英國開放銀行政策,要求到2018年,銀行必須讓個人和企業客戶提供訪問其活期賬戶數據的能力,並與授權第三方(如金融科技公司和其他銀行)持續共享這些數據。
然而,英國兩年前就已經開始為針對中小企業的相關政策奠定基礎。2015年 11月,由於擔心國內銀行市場高度集中,英國政府頒布了《2015年小企業和就業法案》。該法案旨在降低中小企業信貸領域替代信貸提供者的進入門檻,從而刺激競爭。該法案與商業信貸數據共享相關的舉措是“商業信貸數據共享”(Commercial Credit Data Sharing,CCDS) 計劃。接下來我們將詳細描述這壹舉措。
“商業信貸數據共享”法規要求九家(大型)英國銀行通過四家指定的征信機構 (這些公司包括 Experian、Equifax、Dun & Bradstreet和Creditsafe) 與其他貸方(包括銀行和非銀行)共享其所有中小企業客戶的經常賬戶數據(即來自銀行交易賬戶的數據)以及貸款和公司信用卡的最新表現。當其他貸方加入該計劃時,他們承諾在互惠規則下壹年內與指定的征信機構分享自己的中小企業投資組合數據。如果中小企業的年營業額低於2500萬英鎊,就會受到影響。截至2017年 每個征信機構每月都會收到原始金融交易數據,並將這些數據整合成壹種通用格式,以便可以輕松地將數據傳遞給任何想要向潛在借款人提供貸款的信貸提供商(雖然“商業信貸數據共享”原定於2016年4月上線,但由於技術問題,數據共享直到2017年才開始。)。
由於中小企業同意“商業信貸數據共享”計劃並提出貸款申請,貸方才能從征信機構獲得有關特定中小企業的數據,因此該計劃可視為征信開放銀行(Credit Open Banking)。盡管在“商業信貸數據共享”之前,中小企業的信用記錄就可以通過征信機構廣泛獲得,但新政策用中小企業現金流數據補充了這些信用文件。具體而言,現在可以通過中小企業交易和活期賬戶余額的每月快照來豐富信用文件(企業征信報告)。
CMA開放銀行指令 (OBO) 和“商業信貸數據共享”政策可以被視為雙重開放銀行政策:它們都允許銀行客戶與第三方共享他們的活期賬戶數據(經銀行客戶批準)。這兩項政策的主要區別如下:
首先,“商業信貸數據共享”僅適用於中小企業,而開放銀行指令適用於企業和消費者。
其次,數據共享的技術實現不同。“商業信貸數據共享”要求銀行與征信機構共享中小企業數據(征信機構隨後共享這些數據),而開放銀行指令要求銀行通過 API 直接與第三方共享客戶數據。
第三,共享的數據類型略有不同。原則上,開放銀行指令(OBO)提供更詳細的信息,因為它是實時交易級活期賬戶信息,而“商業信貸數據共享”是活期賬戶的月末摘要(例如,最大/最小/平均余額、貸方/借方周轉率和拒絕付款)。
第四,雖然這兩項政策都為銀行客戶提供了共享數據的選擇,但“商業信貸數據共享”提供了銀行賬戶級別的選擇退出共享選項,而開放銀行指令提供了更細粒度的數據使用應用程序級別的選擇加入選項。由於在商業客戶中,中小企業從主要的開放銀行計劃中受益最多,因此我們的結果可以解釋為“商業信貸數據共享”和開放銀行指令的綜合效應。
就受此政策影響的中小企業而言,“商業信貸數據共享”涵蓋營業額不超過 2500萬英鎊的公司。它不同於英國官方統計中使用的典型中小企業定義,該定義決定了公司註冊處的報告標準(員工人數少於250 人,營業額低於3600萬英鎊)。它也與稅收制度中的關鍵門檻不符(例如,只有營業額超過 80,000 英鎊才需繳納增值稅)。
Babina, Tania, Saleem Bahaj, Greg Buchak, Filippo De Marco, Angus Foulis, Will Gornall, Francesco Mazzola, and Tong Yu. 2024. “Customer data access and fintech entry: Early evidence from open banking.” Stanford University Graduate School of Business Research Pa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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