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QFLP境內股權投資試點管理辦法 鼓勵跨境投資 成都市印發《成都市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若干措施》
9月18日,成都市印發《成都市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若干措施》,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措施明確:
促進服務業外資招引
運用基於區塊鏈技術的知識產權融資服務平臺,拓展外商投資企業知識產權融資通道。
拓寬吸引外資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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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外國投資者在蓉設立投資性公司和區域總部,提升投資能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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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成都市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境內股權投資試點管理辦法,完善企業認定備案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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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外資按市場化方式依法依規設立各類股權投資基金,以股權投資的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國有企業改革以及重點產業發展。
成都市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的意見》(國發﹝2023﹞11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扎實推進高水準對外開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4〕9號)以及《中共成都市委關於加快建設國際門戶樞紐城市以高水準開放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決定》精神,聚焦高水準對外開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制定以下措施。
一、提高利用外資品質
(一)加大重點領域引進外資力度。出臺鼓勵外資研發中心在蓉設立和發展專項政策,在投資設立、開展研發活動、要素保障、參與政府專案、人才引進與服務、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給予支持,吸引全球創新資源在蓉聚集。推動成立區域倫理委員會、藥物/器械臨床試驗(GCP)聯盟等平臺,更好服務在蓉外商投資企業開展生物醫學研究倫理審查。優化創新藥物和技術的臨床研究環境,推動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在境內開展境外已上市細胞和基因治療藥品臨床試驗及創新技術推廣應用。(市科技局、市投促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促進服務業外資招引。發揮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範引領帶動作用,推動增值電信服務、健康醫療服務等涉及准入限制領域的開放試點任務加快落地落實,梯度儲備升級方案,爭取在更寬領域、更深層次開展改革探索。運用基於區塊鏈技術的知識產權融資服務平臺,拓展外商投資企業知識產權融資通道。支持先進製造、現代服務、數字經濟等領域外商投資企業與應用型本科高校、高職院校合作辦學,高水準開展職業教育和培訓。(市商務局、市金融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拓寬吸引外資渠道。鼓勵外國投資者在蓉設立投資性公司和區域總部,提升投資能級。修訂成都市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境內股權投資試點管理辦法,完善企業認定備案程式,鼓勵外資按市場化方式依法依規設立各類股權投資基金,以股權投資的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國有企業改革以及重點產業發展。(市投促局、市金融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積極承接外商投資企業梯度轉移。依託自由貿易試驗區、國家級新區、國家級開發區等各類開放平臺,用好泛珠三角、東西部協作等合作機制,積極與東部地區主導產業相近的開發區加強產業轉移與配套協作,促進產業鏈協同發展。[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投促局、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保障外商投資企業國民待遇
(五)保障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參與政府採購活動。組織開展政府採購專項檢查,依法查處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差別待遇等違法違規行為,及時處理外商投資企業提起的質疑和投訴,平等保障外商投資企業在政府採購活動中的合法權益。(市財政局牽頭負責)
(六)支持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平等參與標準制定工作。推進標準制定、修訂全過程資訊公開,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參加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及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鼓勵外商投資企業自行制定或與其他企業聯合制定企業標準。發揮外商投資企業在國際標準化活動中的橋樑紐帶作用,開展標準化合作交流。(市市場監管局牽頭負責)
(七)確保外商投資企業平等享受支持政策。深入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或涉及國家安全領域外,出臺的產業發展、擴大內需等政策不得通過限定品牌或以外資品牌為由排斥或歧視外商投資企業及其產品和服務,不得對外商投資企業及其產品和服務享受政策設置額外條件,維護良好的市場環境。[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負責]
三、持續加強外商投資保護
(八)健全外商投資權益保護機制。完善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協調工作機制,推動解決跨部門事項或政策性、制度性問題。推進搭建企業涉外法律服務平臺,建好建強爭議解決機構,助力企業涉外貿易風險防範。拓寬經貿摩擦預警資訊收集渠道,為企業提供經貿摩擦預警資訊服務。強化網路輿情監測,持續開展打擊整治網路水軍、網路謠言等專項行動,依法嚴肅查處侵害外商投資網路合法權益的相關責任機構和責任人。(市投促局、市司法局、市商務局、市貿促會、市互聯網資訊辦、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統籌開展“鐵拳”“春雷”等專項執法行動,堅決打擊侵犯外商投資企業知識產權行為。強化知識產權全鏈條協同保護,完善知識產權快速維權保護機制。深入開展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示範建設試點,加大行政裁決執行力度,健全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銜接機制。(市市場監管局牽頭負責)
(十)規範涉外經貿政策措施制定。制定各類涉外經貿政策措施,應依法聽取外商投資企業及相關行業協會商會的意見,按規定進行合法性審核、公平競爭審查、貿易政策合規審查,並合理設置過渡期,營造穩定透明可預期的政策環境。[市商務局、市投促局、市貿促會、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高投資運營便利化水準
(十一)優化外商投資企業外籍員工停居留政策。提升外國人來華工作“一窗式”辦理時效,實現高層次人才來華工作許可、居留許可一窗接件取證5個工作日內完成。為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聘雇並推薦的外籍高級管理、技術人才申請永久居留提供“一對一”專人服務,開通綠色通道,從材料準備到辦理全程專人服務,允許材料容缺受理,提高現場永居受理效率。對符合條件的外方人員,根據工作需要,入境後,可換發有效期不超過5年的居留證或停留期不超過180日的多次簽證。(市科技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探索便利化的數據跨境流動安全管理機制。落實網路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資訊保護法等要求,加強同省級網信部門對接,指導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開展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申報工作,促進數據安全有序自由流動。(市互聯網資訊辦牽頭負責)
(十三)統籌優化涉外商投資企業執法檢查。對外商投資企業實施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制定年度外商投資資訊報告分級分類聯合抽查計畫,對信用風險低的外商投資企業合理降低抽查比例。支持有條件的區(市)縣統籌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產品品質等涉企執法檢查事項,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市投促局、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強化外資專案和外商投資企業服務保障。完善市重大外資專案協調服務機制,提升土地、人才、資金等要素保障水準,及時協調解決工程建設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推動專案落地加快建設。持續開展外商投資服務專項行動,常態化舉辦外商投資企業圓桌會,暢通政企交流渠道。依託“12345親清線上”、市外商投資服務和投訴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分級、分類及時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訴求。(市發改委、市投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大財稅支持力度
(十五)強化外商投資促進資金保障。用好中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對優化利用外資結構和外商投資環境等事項進行支持。持續完善修訂市級外資支持政策,鼓勵區(市)縣在法定許可權內對重大外資專案給予支持。[市商務局、市投促局、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落實外商投資企業相關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政策,加大宣傳輔導力度,優化申報材料、辦理程式,做好具體實施工作。輔導幫助外籍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住房補貼、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津補貼免稅優惠政策。持續做好外資研發中心科技創新進口稅收優惠和採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鼓勵類外商投資專案進口設備免稅等有關稅收惠企政策宣傳,擴大在蓉外商投資企業政策知曉度。(市稅務局、市投促局、市發改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完善外商投資促進方式
(十七)健全引資工作機制。依託國別合作園區、國家級經開區、高新技術開發區、自由貿易試驗區、綜保區等建設,積極拓展成都與重點國家和地區的經貿合作平臺。探索對外商投資促進部門和團隊的非公務員、非事業編制崗位實行更加有效靈活的隊伍建設用人機制,開展人員配備培養使用機制試點,組織隊伍實踐鍛煉,優先選派懂經濟、有外語專長、專業化、有國際視野的人員開展外商投資促進工作。[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商務局、市投促局、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便利境外投資促進工作。積極支持全市因公出國(境)投資促進類團組“走出去”。聚焦重點產業鏈和重大戰略機遇,常態化赴境外開展投資促進活動。實施“蓉企全球展全球招”行動,支持企業參加境外展會活動,幫助企業拓展國際市場、開展國際合作,助推我市重點產業建圈強鏈高質量發展。[市政府外辦、市投促局、市商務局、市貿促會、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拓展外商投資促進渠道。挖掘國際友城資源,加大資源轉化利用率,圍繞合作載體、協同創新、人文交流等領域打造友好交流與互利合作新模式,推動國際友城交往高質量發展。加強對外聯絡工作,以舉辦品牌活動為牽引帶動國際聯絡、團組互訪、經貿交流等工作有效推進。通過上門拜訪、專案洽談,加強與駐外使領館、國內外商協會、行業組織、駐外經貿和投資促進機構以及重點企業聯繫,宣介成都投資機遇。(市政府外辦、市商務局、市投促局、市貿促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優化外商投資促進評價。落實外商投資促進成效評價體系建設相關要求,注重引資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貢獻,加大外資考核力度,持續優化對區(市)縣外資考核辦法,防止外商投資促進“注水”造假和惡性競爭行為。(市投促局牽頭負責)
各區(市)縣、各有關部門要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做好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工作,全力實現利用外資促穩提質目標。市投促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加強指導協調,做好政策宣介,及時落實政策措施,為外國投資者營造更加便捷高效的投資環境,提振外商投資信心。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30日後施行,有效期3年。
來源:成都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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