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可在500萬美元額度內自主借用外債 青海省印發《關於加快內外貿一體化發展的若干措施》
9月10日,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青海省關於加快內外貿一體化發展的若干措施》。措施明確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力度。
更好發揮信用保險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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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各類保險機構按照市場化、商業化原則開展內貿險業務,優化承保政策; -
支持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發揮政策性金融機構作用,鼓勵內外貿信用保險協調發展; -
支持再保險機構加大內貿險業務再保力度。鼓勵保險機構在承保出口信保時,打包提供內貿險服務,並適當降低費率和投保門檻。
加大金融信貸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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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全國一體化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網路、國家產融合作平臺及青海省小微企業信用融資服務中心平臺(青信融),鼓勵金融機構綜合運用中長期貸款、融資租賃等方式; -
支持鏈主企業和鏈創機構開展專案投資、並購重組等。加強產業鏈協同和供應鏈金融產品創新; -
引導和支持地方金融機構加大應收賬款融資、訂單融資、預付款融資、存貨及倉單質押等信貸服務力度; -
推動跨境融資便利化改革,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可在500萬美元額度內自主借用外債; -
支持符合條件的支付機構和銀行在市場需求基礎上,為跨境電商等貿易新業態業務提供外匯結算服務和人民幣跨境結算服務; -
鼓勵銀行通過多種方式科學評估企業信用狀況,對客觀不可控因素造成涉外收 付困難的企業分類對待,做好金融融資支持等服務。
青海省關於加快內外貿一體化發展的若干措施
加快內外貿一體化發展是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對促進經濟發展、擴大內需、穩定企業具有重要作用。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強調,要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必須堅持對外開放基本國策,堅持以開放促改革,依託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在擴大國際合作中提升開放能力,建設更高水準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內外貿一體化發展的若干措施》(國辦發〔2023〕42號)精神,加快我省內外貿一體化發展,現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一 、促進內外貿規則制度銜接融合
(一)促進內外貿標準銜接。聚焦產業“四地”建設,推動省內國有、民營和外資企業有序開展對標達標工作,促進農畜產品、非金屬、有色金屬、鹽湖化工產品、太陽能組件等重點領域對標國際先進水準,對接國家國際標準跟蹤轉化工作機制,推動轉化一批先進適用國際標準,不斷提高相關產業國際標準轉化率。加大宣傳推廣大宗貿易商品、對外承包工程、智能網聯汽車、電子商務、支付結算等重點領域標準外文版,幫助企業降低市場轉換的制度成本。引導企業利用“一帶一路”共建國家標準資訊平臺和《出口商品技術指南》,主動提升自身技術水準和國際競爭力。鼓勵生活服務業、商貿流通業商協會、企業制定行業標準,支持有條件的企業積極參與國家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 (商貿流通專項)工作,推動生活服務業、商貿流通業標準創新建設。做好國外技術法規標準特別是發達國家地區技術法規標準的比對、研究和評議工作,及時將相關成果向出口企業開展宣傳推廣。
(二)促進內外貿檢驗認證銜接。引導企業用足用好合格評定服務貿易便利化資訊平臺功能,鼓勵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提供 “一站式”服務。積極推動省內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地理標誌農產品認證和歐盟CE、美國FDA等國際認證,開展認證宣傳活動,引導企業綠色化轉型。支持企業開展創新管理企業知識產權國際標準認證試點工作,有效提升市場競爭優勢。用足用好原產地累積規則和關稅減讓政策,引導高原冷涼蔬菜、枸杞、冷水魚、蜂產品等本地特色出口產品申領RCEP原產地證書,更好享受政策紅利。根據海關總署統一標準規範,擴大第三方檢驗檢測結果采信範圍。
(三)促進內外貿監管銜接。充分發揮省級反壟斷和公平競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形成監管合力,規範市場競爭秩序。開展公平競爭審查督查及第三方評估,切實防止出現排除、限制競爭的政策措施。加強重點領域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力度。進一步深化稅收大數據共用應用,深度盤活稅收大數據資源,提升稅務服務、執法、監管水準,持續營造公平競爭環境。按照國家統一要求,落實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應急機制和醫療器械緊急使用有關制度,落實國家短缺藥品清單內藥品及其原料藥停產備案制度,做好短缺藥品供應保障相關工作。 支持國外企業參加青洽會等展會,對展期內銷售進口展品的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按照有關規定實行稅收優惠政策。
(四)推進內外貿產品同線同標同質。積極推進內外貿產品同線同標同質(以下稱“三同”),從內外貿企業經營資質、品質標準、檢驗檢測、品質認證入手,推動鹽湖化工、有色冶金、能源化工、建築材料、生物醫藥、高端裝備、特色農牧業、新能源新材料等重點產業“三同”發展,並逐步擴大適用範圍至特色工業品、一般消費品等領域。鼓勵引導企業對其產品滿足“三同”要求,進行自我聲明或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認證。開展“三同”產品宣傳推廣、展覽展示、供需對接活動。
二、促進內外貿市場管道對接
(五)支持外貿企業拓展國內市場。受國外不合理貿易限制措施影響,在出口穩定的優勢產品出口受阻時,引導企業對接國內各類知名電商平臺,支持特色外貿企業在國內城市大型商超、商圈步行街、工廠折扣店、商品交易市場設立青海外貿出口產品專櫃、專區和“青海精品之窗”,精准對接國內消費需求。結合省內促消費系列活動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開展外貿優品拓內銷活動。支持外貿企業參加國內各類展會,積極拓展國內市場。
(六)支持內貿企業拓展國際市場。加強跨境電商和外貿綜合服務等新業態新模式相關政策的宣傳和培訓力度。支持企業開展國際認證、專利申請、國際商標註冊,通過參加國際性展會和境外商務洽談等多種方式開拓國際市場。加快跨境電商公共服務專案建設,推動跨境電商與本地產業融合。支持外貿綜合服務平臺為全省中小微企業提供相關服務,加強平臺對企業、產品和國際行銷管道等方面的賦能,引導企業外向型轉型,拓展國際發展空間。加強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研究、評議、預警和應對,開展對企培訓,提升企業管理技術水準。
(七)發揮平臺交流對接作用。統籌展會類別、主題、區域、企業意向,建立全省參展企業庫,創建“X+N” 品牌參展機制。按照細分行業,組織企業參加進博會、服貿會、消博會、廣交會、投洽會等內外貿融合展會,促進國內國際市場供采對接,助力企業拓市場、抓訂單。加強省內重點園區、外貿轉型升級示範基地與各類外貿綜合服務平臺的有效銜接,加強引導生產型企業外向型轉型發展。鼓勵省內各類開放平臺與境外的中外合資合作區建立戰略合作關係,支持雙方產品通過相互平臺進行展示銷售。
三 、優化內外貿一體化發展環境
(八)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加強外貿企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開展打擊侵權假冒專項行動。落實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依法支持權利人的懲罰性賠償請求,加大對侵權假冒行為打擊力度。支持企業投保知識產權被侵權損失保險和海外侵權責任保險等險種,提高企業防範風險能力。持續加強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加大對外貿企業商標權、專利權的保護力度。進一步落實各類平臺的常態化監管制度,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監管體系。開展網路市場監管專項行動,落實電商平臺對網路經營者資格和商品的審查責任,淨化網路市場交易環境。
(九)推進內外貿領域信用體系建設。發揮全國信用資訊共用平臺(青海)作用,強化金融、稅務、市場監管、海關、外匯等部門及行業間信用體系協同互動,歸集各部門產生的市場主體信用資訊數據,建立覆蓋內外貿各類市場主體的信用檔案,推動企業信用資訊共用應用。鼓勵企業以信用交易數據、應收賬款、信保保單等為基礎,爭取金融機構信貸支持。鼓勵內外貿企業使用信用報告、保險、保理等信用工具,防範市場銷售風險。加大AEO企業培育,加強進出口企業信用管理,營造有利於暢通國內國際市場的信用環境。
(十)提升現代物流便利性。加快推進公鐵聯運、鐵海聯運等多式聯運發展。加快多式聯運場站設施建設,構建能力匹配的集疏運通道,鼓勵公路、鐵路、民航貨物運輸企業加強合作,推動多種運輸方式之間的順暢銜接和高效中轉,引導道路運輸企業發展集裝箱、廂式半掛車、託盤等標準化運載單元,推進多式聯運“一單制”“一箱制”,提升貨運全流程服務效率。鼓勵道路運輸企業參與國際貿易。加強口岸區域合作,暢通企業跨境物流出港通道,進一步壓縮通關時間,降低企業綜合貿易成本,提高企業物流運輸效率。依託西部陸海新通道等通道建設,常態化開行國際貨運班列。
(十一)強化內外貿人才支撐。支持省內高校加強國際經濟與貿易、電子商務等內外貿相關課程和專業建設,為全省內外貿行業培養專業人才。積極開展內外貿一體化相關職業(工種) 的職業技能培訓和認定工作,對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指導符合條件的評價機構對內外貿一體化人才隊伍急需、緊缺職業(工種)開展技能評價工作,引導內外貿一體化從業人員積極參加技能評價。依託各類省級人才平臺,引進培養一批市場行銷、經營管理、數字經濟、法律法務等方面內外貿融合高端人才及團隊。選派內外貿一體化發展重點領域專業技術骨幹和優秀人才外出訪學深造,積極爭取優秀博士、專家學者來青掛職幫扶,持續推動本土人才隊伍建設高質量發展。
四、加快重點領域內外貿融合發展
(十二)培育內外貿一體化產業集群和市場主體。以西寧 (國家級)經濟開發區(青海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柴達 木迴圈經濟試驗區、海東工業園區、西寧綜合保稅區為重要載體,緊抓中東部產業梯度轉移機遇,立足資源稟賦、產業基礎實施創新驅動戰略,著力打造鹽湖資源綜合利用、新能源、新材料、有色冶金、大數據等重點內外貿融合發展產業集群,支持產業集群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提高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製造水準,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內外貿並重的領跑企業。搭建雲展會等線上平臺,促進產品數位化行銷。支持西寧綜合保稅區、曹家堡保稅物流中心(B型)引進國內知名電商企業,開展“保稅+”、跨境電商等新業態新模式,推動跨境電商與本地產業融合發展。建設農業國際貿易高質量發展基地,培育壯大內外貿一體化農牧業龍頭企業。
(十三)加快內外貿品牌建設。深度參與“千企百城”商標品牌價值提升行動,提升內外貿品牌建設能力。著力打造“大美青海 · 生態品牌”“淨土青海 · 高原臻品”,持續加大我省商標、地理標誌品牌產品(商品)省外推介力度,不斷提升“大美青海”影響力和美譽度。(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州政府負責) 開展新消費品牌創新城市試點,支持開發融文體旅農商元素的特色產品“城市禮物”。加大“青字型大小”產品品牌海外宣介力度,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老字型大小”,積極組織“老字型大小”企業參會參展,深度對接國內外優質商業資源,提升國際競爭力和知名度。 培育知識產權優勢示範企業,支持企業發揮專利、商標等多種類型知識產權組合效應,提升品牌綜合競爭力。指導企業開展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
五、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力度
(十四)落實財政支持政策。在符合世貿組織規則前提下,用好用足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等財政資金,支持市場主體培育、市場開拓、品牌建設、商標註冊、專利申請、國際認證等,促進內外貿一體化發展。
(十五)更好發揮信用保險作用。支持各類保險機構按照市場化、商業化原則開展內貿險業務,優化承保政策。支持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發揮政策性金融機構作用,鼓勵內外貿信用保險協調發展。支持再保險機構加大內貿險業務再保力度。鼓勵保險機構在承保出口信保時,打包提供內貿險服務,並適當降低費率和投保門檻。
(十六)加大金融信貸支持。充分利用全國一體化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網路、國家產融合作平臺及青海省小微企業信用融資服務中心平臺(青信融),鼓勵金融機構綜合運用中長期貸款、融資租賃等方式,支持鏈主企業和鏈創機構開展專案投資、並購重組等。加強產業鏈協同和供應鏈金融產品創新,引導和支持地方金融機構加大應收賬款融資、訂單融資、預付款融資、存貨及倉單質押等信貸服務力度。 推動跨境融資便利化改革,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可在500萬美元額度內自主借用外債;支持符合條件的支付機構和銀行在市場需求基礎上,為跨境電商等貿易新業態業務提供外匯結算服務和人民幣跨境結算服務。鼓勵銀行通過多種方式科學評估企業信用狀況,對客觀不可控因素造成涉外收 付困難的企業分類對待,做好金融融資支持等服務。
各地各部門要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充分認識內外貿一體化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協調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形成工作合力,積極推進各項政策措施落實,打通阻礙內外貿一體化的關鍵堵點,及時總結複製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助力企業在國內國際兩個市場順暢切換,推動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
來源:青海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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