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經常项目業務實務問答
名錄登記及變更
問:已註冊公司開展進出口貿易,現即將收付匯,需辦理什麼手續?企業名稱等資訊發生變更,是否需向外匯局報告?
答: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優化貿易外匯業務管理的通知》(匯發〔2024〕11 號),開展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業務的企業應當於辦理首筆收支前,在境內銀行辦理名錄登記。名錄內企業的企業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定代表人、聯繫方式、註冊地址發生變更的,應在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 30 天內,憑列明變更事項的說明材料,通過線上或線下方式在境內銀行辦理名錄資訊變更。企業變更註冊地址後所屬外匯局變更的,企業應向原所在地外匯局報告。
登記管理
問:哪些業務需要到外匯局辦理登記?
答: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經常项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 年版)〉的通知》(匯發〔2020〕14 號,本節簡稱 14 號文)及《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優化貿易外匯業務管理的通知》(匯發〔2024〕11號):
(1)A 類企業單筆等值 20 萬美元(不含)以上的,退匯日期與原收、付款日期間隔在 180 天以上(不含)或由於特殊情況無法原路退回的貨物貿易退匯;
(2)B 類企業退匯日期與原收、付款日期間隔在 180 天以上(不含)或由於特殊情況無法原路退回的貨物貿易退匯;
(3)B 類企業超過收、付匯額度的貨物貿易收支;
(4)B 類企業發生 90 天以上(不含)延期收、付款的貨物貿易收支;
(5)C 類企業貨物貿易收支;
(6)貨物貿易外匯存放境外外匯帳戶新辦、變更;
(7)經常项目資金集中收付和軋差結算收支業務新辦、變更。
企業報告
問:哪些業務需要企業報告?如何辦理?
答:根據 14 號文,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業務,企業應在貨物進出口或收付匯業務實際發生之日起 30 天內,通過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企業端向所在地外匯局報送對應的預計收付匯或迸出口日期等資訊(通過“數字外管”平臺訪問監測系統,訪問地址為:http://zwfw.safe.gov.cn/asone。具體操作可參見監測系統“常見下載”中“企業版用戶手冊”):
(1)30 天以上(不含)的預收貨款、預付貨款;
(2)90 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3)90 天以上(不含)的遠期信用證(含展期)、海外代付等進口貿易融資;
(4)B、C 類企業在分類監管有效期內發生的預收貨款、預付貨款,以及 30 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5)同一筆離岸轉手買賣收支日期間隔超過 90 天(不含)且先收後支項下收匯金額或先支後收項下付匯金額超過等值 50萬美元(不含)的業務;
(6)其他應報告的事項。
對於符合規定的收付匯單位與進出口單位不一致的情況,收匯或進口企業可向所在地外匯局現場辦理報告,並辦理收匯或進口數據的主體變更手續。
現場核查
問:外匯局會通過哪些方式對企業開展現場核查?
答:根據 14 號文,外匯局對企業實施現場核查時,可採取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1)要求被核查企業提交相關材料;
(2)約見被核查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
(3)現場查閱、複製被核查企業的相關資料;(4)其他必要的核查方式。
名錄註銷
問:什麼情況下需要辦理名錄註銷?
答:根據 14 號文,轄內名錄內企業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應當在 30 天內主動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名錄註銷手續:(1)終止經營或不再從事對外貿易;(2)被註銷或吊銷營業執照。
其他相關業務
問:能否購匯償還國內外匯貸款?
答:根據 14 號文,出口押匯等具有出口背景的國內外匯貸款按規定進入經常项目外匯結算帳戶並辦理結匯的,企業原則上應以自有外匯或貨物貿易出口收匯資金償還。在企業出口確實無法按期收匯且沒有其他外匯資金可用於償還上述國內外匯貸款時,貸款銀行可按照展業原則,審慎為企業辦理購匯償還手續。
問:能否使用電子單證在銀行辦理業務?
答:銀行按照展業原則和 14 號文要求,為境內機構辦理經常项目外匯收支業務時,可以審核紙質單證,也可以審核電子單證。
問:銀行審核時是否需要在單證上簽注?
答:根據 14 號文,銀行按規定審核經常项目外匯收支時,可根據內控要求和實際業務需要,按照實質合規原則,自主決定是否在單證上簽注收付匯金額、日期並加蓋業務印章。
問:有哪些支持貿易新業態發展的便利化措施?具體的根據檔或操作方法歸納是什麼?
答:《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支持貿易新業態發展的通知》(匯發〔2020〕11 號)。
(1)便利跨境電商出口業務資金結算。跨境電商可將境外倉儲、物流、稅收等費用與出口貨款軋差結算;
(2)支持外貿綜合服務企業代辦出口收匯。符合技術條件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可通過具備審核交易電子資訊能力的銀行,為其服務的客戶代辦出口收匯手續;
(3)優化跨境電商相關稅費的跨境代墊。企業可為客戶跨境代墊相關的倉儲、物流、稅費等;
(4)便利企業遠程辦理外匯業務。貿易新業態市場主體可通過聯機介面服務連接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聯機查詢名錄狀態,辦理企業貨物貿易外匯業務報告等。
境內機構因公出國團組人均提取等值 1 萬美元以上及特殊情況提取外幣現鈔
問:境內機構在什麼情況下提取外幣現鈔需向所在地外匯局辦理登記手續?
答:根據 14 號文,符合下列條件的經常项目交易,境內機構可以按規定在銀行購匯或使用自有外匯提取外幣現鈔:
(1)銀行匯路不暢的經常项目交易;
(2)向戰亂、金融條件差的國家(地區)支付的經常项目支出;
(3)國際海運船長借支項下;
(4)境內機構公務出國項下每個團組平均每人提取外幣現鈔金額在等值 1 萬美元以下(含)的。
除上述規定情況外,確需提取外幣現鈔的交易,應向所在地外匯局提交交易真實性、合法性和必要性的說明材料,辦理登記手續。
境內機構辦理服務貿易外匯收入存放境外外匯帳戶審批
問:准予境內機構辦理服務貿易外匯收入存放境外匯帳戶的條件是什麼?
答:根據 14 號文,條件為申請人為境內機構,服務貿易收入來源真實合法,且在境外有符合相關規定的支付需求;近兩年無違反外匯管理規定行為。
Udf Space
www.udfspace.com
請先 登錄後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