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烏幹達稅收體系和制度
稅收體系和制度
烏幹達政府對稅收體制進行了多次改革。烏幹達稅務體制改革措施主要包括:1991年建立相對獨立的烏幹達稅務局(URA),大幅降低稅率,建立增值稅制和實施新《所得稅法》。烏幹達實行屬地稅制,烏幹達的納稅人包括個人、法人實體和常設機構。烏幹達的納稅人可分為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居民納稅人就其來源於烏幹達境內及境外所得征稅,非居民納稅人就其來源於烏幹達境內的所得征稅。
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每個月定期申報,無論是否需要納稅。增值稅必須以月為納稅期間申報,次月15日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以月為納稅期間申報,在扣繳月份之次月15日前上交所得稅部門;公司所得稅按年申報,但納稅人需要在納稅年度結束後6個月內申報。
主要稅賦和稅率
根據烏幹達法律,納稅年度內在烏幹達境內管理、控制、經營的機構或組織為居民納稅人。信托公司和壹般公司所得稅主要采用單壹稅率,稅率為30%。居民企業間代扣代繳所得稅稅率為6%。
【個人所得稅】滿足如下條件之壹的個人將被視為烏幹達居民:在烏幹達境內有永久性住所;派往國外的烏幹達政府官員或政府雇員;納稅年度內(12個月)在烏幹達連續或累計停留超過183天;納稅年度內停留在烏幹達境內,而且此前兩個納稅年度內每個納稅年度在烏幹達境內累計停留超過122天。
個人所得稅的應稅收入適用於所有雇傭收入,包括:周薪、月薪、年薪;紅利、傭金、加班費、獎金;假期、病假薪金。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為23.5萬先令/月,采用階梯稅率,三級分別為10%、20%、30%。
【增值稅】進口到烏幹達或在烏幹達生產、銷售的貨物,進口到烏幹達或由烏幹達提供的應納稅服務(如餐飲服務等),均征收增值稅。增值稅稅率為18%。與生產經營有關,而且取得發票或海關發票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壹般在應稅行為發生的月份抵扣,超過銷項部分可申請退還或結轉下期抵扣。
【關稅】根據東非共同體關稅同盟的規定,對工廠、設備、原材料、教育及衛生設備及農業設備實行零關稅制度。對中級加工產品征收10%的進口關稅,制成品征收25%。
敏感商品,如小麥、糖、牛奶、玉米、稻米、成衣征收從35%至100%不等的關稅。
【印花稅】因交易類型不同,部分印花稅按固定金額征收,部分印花稅按比例征收(0.5%、1%等)。
【社交媒體稅】2018年7月,烏幹達開始征收社交媒體稅,包括WhatsApp、推特、Facebook等社交軟件用戶每天需繳納200烏先令。2021年7月1日取消社交媒體稅,取而代之的是對互聯網數據流量征收12%的消費稅。手機移動支付的用戶在存取錢款時,需按存取金額的0.5%納稅。
【碳排放稅和稅率】烏幹達尚未征收碳排放相關稅,也沒有二氧化碳排放交易體系。
烏幹達主要商品進口關稅:
假發、假睫毛、假胡子進口關稅均為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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