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轉換為“有形資產” !天津市成功落地首批“品質貸” 探索助力小微企業融資新模式
自人民銀行總行聯合市場監管總局出臺《關於開展品質融資增信工作更好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通知》以來,根據品質融資增信工作要求,金融機構根據市場監管等部門提供的企業名單和品質融資增信要素資訊,積極對接企業融資需求,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提供金融支持。鼓勵金融機構深入挖掘和利用品質融資增信要素資訊,建立綜合評價體系,將其納入信貸評價和風險管理模型,提高金融機構品質融資增信評價能力。鼓勵經中國人民銀行備案的征信機構在依法依規前提下,參與數據共用、數據治理、評價結果建議和完善金融機構內部風控模型等工作。
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市分行積極貫徹落實檔要求,指導轄內金融機構聚焦企業品質要素,創新融資增信金融產品,為企業設備更新、技術研發提供資金支持。
日前,北京銀行天津分行首創推出“津質貸”,打破傳統抵押擔保限制,以企業品質信用、管理能力、品牌價值、基礎資質、創新潛力等要素為增信依據構建“品質畫像”,為企業提供純信用或低門檻融資方案。
目前,北京銀行天津分行運用“津質貸”產品累計為5家企業提供授信1.31億元,新發放貸款1.26億元,助力企業將品質優勢轉化為發展動能。如,天津某小微企業榮獲“天津市品質攻關優秀成果”,通過品質貸融資順利完成生產設備升級,產能提升30%;某家擁有行業品牌價值認證的科技型企業,借助品質貸資金支持加大研發投入,成功推出技術迭代產品,市場佔有率顯著提升。
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市分行將繼續貫徹落實品質融資增信工作要求,持續加強政策指導,促進“津質貸”模式在全市推廣應用,引導金融機構深入挖掘和利用品質融資增信要素,創新推出更多有針對性的金融產品和專屬服務,促進更多企業將品質品牌的“無形資產”轉換為融資增信的“有形資產”,助力提高小微企業融資可得性。
關於開展品質融資增信工作更好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通知
國市監質發〔2024〕5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各監管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求,切實落實《品質強國建設綱要》“健全覆蓋品質、標準、品牌、專利等要素的融資增信體系”部署,引導金融機構運用品質融資增信手段對優質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開展金融服務,更好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開展品質融資增信的重要意義
品質融資增信是指以企業具備的品質能力、資質等品質要素為依據建立的增信機制,為重視品質、追求卓越、具有較高質量效益水準的企業提供融資服務。開展品質融資增信,有助於拓寬企業融資管道,優化改進金融服務,推進企業走以質取勝之路,發展新質生產力,加快建設品質強國。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人民銀行各省級分行、金融監管總局各監管局、地方金融管理機構等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品質融資增信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協調、密切配合,推進品質融資增信工作有序開展。各金融機構要積極探索、主動作為,深入開展品質融資增信業務,進一步提升品質效益型企業融資可得性、便利性。
二、明確品質融資增信要素範圍
(一)確定要素範圍。品質融資增信要素主要包括企業在品質信用、品質管理、品質品牌、品質基礎、品質創新等五個方面所具備的能力、資質以及獲得的榮譽等重要資訊。其中,品質信用要素主要指企業的品質信譽評價、信用資訊情況及產品品質監督抽查等情況;品質管理要素主要指企業品質管理模式和方法、首席品質官設立及獲得的政府品質獎等情況;品質品牌要素主要指品牌價值、品牌知名度及品牌影響力等情況;品質基礎要素主要指企業在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方面具有的能力和資質等情況;品質創新要素主要指企業技術創新、品質攻關成效及科技成果轉化等情況。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會同人民銀行各省級分行、金融監管總局各監管局、地方金融管理機構,參考以上五類要素範圍,圍繞新產業、新模式、新動能,結合地方發展實際和企業融資需求,研究確定本區域品質融資增信要素範圍和資訊事項。
(二)規範要素內容。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會同人民銀行各省級分行、金融監管總局各監管局、地方金融管理機構根據品質融資增信要素,制定品質融資增信要素清單,規範資訊格式,採集資訊內容,提供資訊釋義。健全品質融資增信要素資訊採集和即時更新長效機制,確保相關資訊的準確性、時效性和完整性。
三、扎實推進品質融資增信重點任務
(三)推動資訊共用。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組織市、縣級市場監管部門根據企業融資需求,對照品質融資增信要素範圍,在依法依規確保數據安全的前提下,探索適合的數據採集和資訊共用制度,將企業名單及品質融資增信要素資訊共用給有關金融機構。要充分發揮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的大數據功能,建立健全與金融機構的資訊共用通道及相應工作機制,便於金融機構及時查詢企業信用資訊,降低資訊收集成本。鼓勵將品質融資增信要素資訊納入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
(四)建立評價體系。金融機構根據市場監管等部門提供的企業名單和品質融資增信要素資訊,積極對接企業融資需求,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提供金融支持。鼓勵金融機構深入挖掘和利用品質融資增信要素資訊,建立綜合評價體系,將其納入信貸評價和風險管理模型,提高金融機構品質融資增信評價能力。鼓勵經中國人民銀行備案的征信機構在依法依規前提下,參與數據共用、數據治理、評價結果建議和完善金融機構內部風控模型等工作。
(五)優化辦理服務。鼓勵金融機構積極結合品質融資增信要素,開發相關產品和服務,優化信貸審批流程,提高貸款發放效率和服務便利程度。支持金融機構運用大數據等數位化資訊化手段開展信貸流程再造和業務創新,提高金融需求回應及審批辦理速度,為企業提供更加便捷多樣的品質融資增信服務。
(六)強化風險管理。金融機構要建立健全品質融資增信風險管理制度,加強風險監測預警處置。要運用企業資訊、公共信用等數據交叉驗證,實現對企業品質融資增信各環節資訊的動態精准掌握,做好信貸資金用途管理和真實性查驗,切實防範發生套取和挪用風險。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根據金融機構需要,及時更新企業的品質融資增信數據。通過聯合懲戒等方式,打擊惡意逃廢債務行為,積極支持金融機構依法依規開展品質融資增信不良貸款清收處置工作。
四、優化品質融資增信保障措施
(七)加強統籌協調。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人民銀行各省級分行、金融監管總局各監管局、地方金融管理機構要加強統籌協調和組織領導,制定和完善本地區品質融資增信業務開展的工作方案,強化政策配合和資訊共用,細化分解工作任務,明確責任分工,加強省、市、縣聯動,做好本地區的組織實施工作。
(八)積極宣傳引導。市場監管部門要面向金融機構開展宣傳講解和培訓服務,增強金融機構品質意識和素養,提高金融機構開展品質融資增信業務的能力和水準。金融機構要通過營業網點、門戶網站、手機APP、微信公眾號等多種管道,加大宣介力度,提升品質融資增信產品和服務的知曉度。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利用品質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平臺等途徑,向廣大企業宣傳品質融資增信政策,及時總結典型經驗,複製推廣先進做法和創新成果。
(九)深化政策支持。支持地方政府將品質融資增信業務納入政府性融資擔保範圍,推動設立針對品質融資增信業務的專項擔保基金,將品質獎勵有關資金用於品質融資增信貸款貼息,推動股權、基金、債券等金融政策工具組合發力,開展品質融資增信相關標準研製。促進品質融資增信工作納入品質強企強鏈強縣(區、鎮)活動中,更好服務企業做大做強、產業建圈強鏈,推動新質生產力加快發展,加快建設品質強國。
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人民銀行各省級分行、金融監管總局各監管局、地方金融管理機構要認真組織落實品質融資增信工作任務,定期跟蹤工作進展、總結工作經驗,相關工作情況及時上報。
市場監管總局
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監管總局
2024年5月10日
來源: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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