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企业信用+外汇便利化”机制落地,优质企业跨境收支更便捷!
近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肇庆市分局的指导下,广东省自律机制肇庆工作组创新推出“企业信用+外汇便利化”联动机制,通过跨部门信用共享让优质企业畅享货物贸易跨境收支便利化。
该机制突破性地将海关、税务的信用认证与外汇管理政策相衔接,海关高级认证(AEO)企业和税务局一类出口企业可优先获得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资格,这一创新举措旨在通过跨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实现“信用赋能、政策叠加”的倍增效应。
农业银行肇庆分行率先响应,迅速对接后备名单库企业,积极开展政策宣导。优化举措出台一周内,该行已成功推动肇庆地区3家海关AEO企业纳入试点范围。这些企业将享受跨境结算便利化、融资效率提升等多项政策红利,有效降低经营成本。
目前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多家机构也正在加速推进企业遴选工作。
国家外汇管理局肇庆市分局相关负责人强调,此次政策优化体现了“越合规越便利”的导向,通过构建“信用赋能——政策加持——服务升级”的良性循环,让守信企业真正感受到“信用有价”。下一步,广东省自律机制肇庆工作组将探索更多维度的企业信用评价纳入政策考量体系,继续引导银行创新服务,持续优化涉外营商环境,为肇庆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政策
是指试点地区银行按所在地外汇局有关规定备案后,作为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银行,可对本行推荐的企业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
以进出口企业为例,某贸易企业交易对手稳定,跨境收支频繁,政策出台前,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付汇需逐笔提交合同、发票、报关单等真实性证明材料,耗时耗力;成为试点企业后,无需逐笔提交审核材料,简化了单证审核手续,优化了业务办理流程,从而缩短业务办理时间,降低人力物力成本,大幅提升业务办理效率。

企业具体可以享受哪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措施呢?
(一)优化单证审核。银行按照展业原则为试点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对于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外汇支出可事后核验《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二)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业务免于事前登记。
(三)货物贸易对外付汇时免于办理进口报关单核验手续。
(四)服务贸易项下非关联关系的境内外机构间发生的代垫或分摊、或超12个月的代垫或分摊业务,由试点银行审核真实性、合理性后办理。
(五)经所在地外汇局备案的其他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措施。

如何才能成为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企业呢?
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向试点银行申请,经银行评估、推荐后成为试点企业:
一是企业原则上在试点银行持续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两年以上,具备真实的试点业务需求。
二是异地企业(含异地成员企业)参与试点的,其注册地需在已实行试点的地区。异地企业正式成为试点企业后,应向其所在地外汇局进行书面备案。
三是企业货物贸易收支结构合理,资金收付合理稳定。
四是生产经营状况稳定、诚信度高、守法合规情况好,以往无构造贸易、虚假贸易等异常记录,近三年未被所在地外汇局处罚。申请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企业近三年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应持续为A类。
五是具备保证货物贸易收支合规性的措施,配备专人对试点业务进行监督评估。能自证货物贸易收支及交易的真实性、逻辑性和合理性,做到交易留痕,并利用电子化手段准确记录和管理。
六是企业应审慎经营、财务中性,企业贸易信贷、贸易融资应具有合理性,按规定报告贸易信贷等信息。
七是出于风险防范目的,试点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试点银行将对试点企业的货物贸易收支业务进行监测,并开展事后核查,请企业妥善留存相关业务材料,配合银行的监测和核查工作!
来源:广东省自律机制 、中国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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