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森堡推出新版“收益分成”稅制,吸引更多私募基金人才與資金
在私募基金競爭日益激烈的歐洲市場中,盧森堡正藉由一項針對“收益分成”(carried interest)所得的新稅制,強化自身吸引力。這項由政府近期推出的稅收改革,不僅降低高管稅負,更針對全球資產管理人員量身打造,有望進一步鞏固盧森堡作為歐洲基金中心的地位。
核心內容:25%優惠稅率,專為非居民設計
根據新制度,滿足條件的收益分成收入將適用 25% 的單一稅率,遠低於盧森堡高收入者常見的個人邊際稅率(可高達45.6%)。新制特別適用於非稅務居民,只要他們在盧森堡設立基金載體、擁有“直接或間接參與”的經濟利益,並實際參與管理,即可申請適用。
此外,該政策並不侷限於特定基金法律形式,無論是RAIF、SCS或SICAV等結構,只要運作符合盧森堡基金法規,即有望納入新制適用範圍。
為何值得外資關注?
這項稅改的最大亮點,在於其國際對標導向。類似優惠稅率早已在倫敦和巴黎等地實施多年,而盧森堡此番“補課”,正是為了避免人才與資金流向鄰近金融中心。對於希望優化稅務效率、提高投資回報率的跨境資產管理人來說,新政提供了結構性誘因。
此外,配套條件相對清晰,無需完全遷居盧森堡,也不要求實體經營存在多年,只要參與基金的管理與決策流程,就能被視為“實質參與者”。
業界初步反應:樂見其成,但需觀察細節執行
來自法律與稅務界的觀察人士普遍認為,這一措施將使盧森堡在與倫敦、巴黎、米蘭等城市的基金競爭中更具籌碼。不過,也有實務人士提醒,實際操作中如何界定“實質參與”仍需進一步明確,否則恐讓部分境外機構“望而卻步”。







請先 登錄後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