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推出新版“收益分成”税制,吸引更多私募基金人才与资金
在私募基金竞争日益激烈的欧洲市场中,卢森堡正藉由一项针对“收益分成”(carried interest)所得的新税制,强化自身吸引力。这项由政府近期推出的税收改革,不仅降低高管税负,更针对全球资产管理人员量身打造,有望进一步巩固卢森堡作为欧洲基金中心的地位。
核心内容:25%优惠税率,专为非居民设计
根据新制度,满足条件的收益分成收入将适用 25% 的单一税率,远低于卢森堡高收入者常见的个人边际税率(可高达45.6%)。新制特别适用于非税务居民,只要他们在卢森堡设立基金载体、拥有“直接或间接参与”的经济利益,并实际参与管理,即可申请适用。
此外,该政策并不侷限于特定基金法律形式,无论是RAIF、SCS或SICAV等结构,只要运作符合卢森堡基金法规,即有望纳入新制适用范围。
为何值得外资关注?
这项税改的最大亮点,在于其国际对标导向。类似优惠税率早已在伦敦和巴黎等地实施多年,而卢森堡此番“补课”,正是为了避免人才与资金流向邻近金融中心。对于希望优化税务效率、提高投资回报率的跨境资产管理人来说,新政提供了结构性诱因。
此外,配套条件相对清晰,无需完全迁居卢森堡,也不要求实体经营存在多年,只要参与基金的管理与决策流程,就能被视为“实质参与者”。
业界初步反应:乐见其成,但需观察细节执行
来自法律与税务界的观察人士普遍认为,这一措施将使卢森堡在与伦敦、巴黎、米兰等城市的基金竞争中更具筹码。不过,也有实务人士提醒,实际操作中如何界定“实质参与”仍需进一步明确,否则恐让部分境外机构“望而却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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