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考虑豁免外国公司的气候报告
新西兰金融市场管理局(FMA)正在就一项豁免方案征求意见,拟允许部分境外注册的银行、保险公司和上市公司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直接使用其本国已披露的气候或可持续发展报告,而无需额外编制新西兰版本。
这一举措主要回应跨国企业,尤其是澳大利亚公司面临的“双重合规成本”问题。自2025年起,澳大利亚已实施强制性气候信息披露标准(AASB S2)。FMA表示,只要境外标准与新西兰气候标准“基本等效”,投资者仍能获得高质量、可比性强的信息。
该豁免仅适用于监管完善、与国际框架(如ISSB准则)保持一致的司法管辖区。澳大利亚已被列为首个llll纳入的国家。
公众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4日,最终政策预计将于年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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