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雙邊金融合作中國人民銀行與冰島中央銀行續簽雙邊本幣互換協議
2025年10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潘功勝在出席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年會期間與冰島中央銀行行長約翰松續簽雙邊本幣互換協議,旨在加強雙邊金融合作,便利兩國經貿往來,共同維護金融穩定。中冰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互換規模為35億人民幣/700億冰島克朗,協議有效期五年。

中冰兩國央行最早於2010年6月首次簽署雙邊本幣互換協議,此後分別於:
2013年9月續簽,規模35億元人民幣 / 660億冰島克朗,有效期三年;
2016年12月再次續簽,規模維持35億元人民幣 / 660億冰島克朗,有效期三年;
2025年10月再次續簽,規模調整為35億元人民幣 / 700億冰島克朗,有效期延長至五年
雙邊本幣互換協議是指兩國央行在互信基礎上建立的一種有抵押的融資安排,允許一方以本幣為質押獲取對方等值貨幣。這種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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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直接承擔匯率風險,因為互換和歸還均使用本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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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用於支持雙邊貿易與投資,如企業進口支付、銀行流動性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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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強區域金融安全網,提升市場信心,維護金融穩定。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潘功勝表示,中冰兩國長期保持友好合作關係,希望以此次續簽為契機,進一步深化雙邊金融合作,推動兩國經貿關係持續健康發展。
來源:中國人民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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