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瑞士《伯爾尼金融服務協議》(BFSA)操作指引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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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審慎監管局(PRA)與金融行為監管局(FCA)近日聯合發布《伯爾尼金融服務協議》(Berne Financial Services Agreement,簡稱 BFSA)操作指引,旨在幫助計劃依據該協議開展業務的金融機構了解監管要求、操作要點及合規路徑。
BFSA 是英國與瑞士之間簽署的壹項基於結果導向(outcomes-based)互認機制協議,其目標是促進兩國金融服務領域的跨境往來,為雙方金融機構提供新的市場準入機會,並確保現有服務渠道的穩定延續。協議將於 2026年1月1日(星期四) 正式生效。
協議主要內容
BFSA 的核心在於雙向市場準入與監管互認。在新框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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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保險公司可在未經瑞士當地授權的情況下,向瑞士境內提供特定類別的批發保險服務(wholesale insurance serv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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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金融機構則可向英國的專業投資客戶(sophisticated clients) 提供部分投資服務,而無需再申請英國牌照。
這壹安排顯著降低了兩國間金融機構的監管壁壘,為雙方金融市場參與者提供了更高的靈活性與確定性。
監管指引重點
為協助企業適應新制度,PRA 與 FCA 在聯合發布的《操作指引》中,明確了以下三方面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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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期望(Regulatory Expectations):解釋監管機構對協議項下金融活動的風險控制、合規標準及審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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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考量(Operational Considerations):說明機構在實施跨境服務時應註意的流程、信息披露及報告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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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規支持(Compliance Support):提供框架指引,幫助企業在享受市場準入便利的同時,確保其經營活動持續符合本國及對方市場的監管標準。
對亞洲市場的啟示
BFSA 的簽署被視為英國“脫歐”後深化雙邊金融互認的標誌性成果,也為亞洲金融機構提供了有益參考。
壹方面,該協議體現了“基於結果互認”(outcomes-based mutual recognition)的新型國際監管合作模式,區別於傳統的規則對等(rule equivalence)方式;另壹方面,它展示了英國在後脫歐時代主動打造高標準金融開放框架的能力。
對於在倫敦或蘇黎世設有分支機構的亞洲銀行及保險公司而言,BFSA 的落地意味著可通過更簡化的合規途徑,在歐陸及英系市場之間拓展服務網絡與客戶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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