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購買權的“穿透適用”問題及對交易各方的啟示
私募基金行業法律動態(2024年11月/總第81期)
案析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基金遲延清算下的賠償責任
直接來案源,執業29年私募律師的2個AI實踐
各地創投機構鼓勵和扶持政策匯總(下篇)——江浙粵篇
私募基金行業法律動態(2024年10月/總第80期)
各地創投鼓勵和扶持政策匯總(上篇)——直轄市篇
私募基金行業法律動態(2024年9月/總第79期)
上海市新國資管理規定的禁止性與倡導性規定解讀 | 大成·策析
《公司法》修訂對PE行業的影響與應對——私募股權基金募投管退篇
壹文讀懂股權投資基金的項目退出
新《公司法》100個問答
(試行)律師辦理創業投資企業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操作指引(2024)【下篇】
(試行)律師辦理創業投資企業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操作指引(2024)【上篇】
私募基金行業法律動態(2024年7月/總第77期)
私募基金行業法律動態(2024年6月/總第76期)
從新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看備受爭議的定向減資
基金從業人員管理新規八問八答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於2023年11月24日發佈並正式施行修訂後的《基金從業人員管理規則》及《關於實施〈基金從業人員管理規則〉有關事項的規定》。
《公司法》修訂對PE行業的影響與應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篇
私募基金行业法律动态(2024年5月/总第75期)
案例解析私募基金管理人募投管退全周期的賠償責任
私募股權回購案例
案析私募基金投資者適當性義務之要點
私募基金行業法律動態(2024年4月/總第74期)
楊春寶律師團隊法律服務動態 1 楊春寶律師再次入選《中國知名企業法總推薦的優秀律師&律所》榜單,楊律師本次入選的是“2024年度
案析私募基金管理人違反信息披露義務的賠償責任
案析私募基金管理人投後管理階段的勤勉義務
對賭失利後定向減資的兩重困境(2024)
案析私募基金管理人義務之基金投資階段的勤勉義務
私募基金行業法律動態(2024年3月/總第73期)
案析私募基金投資者適當性義務之要點
私募基金行業法律動態(2024年2月/總第72期)
從最高法的判例看合夥型私募股權基金“瑕疵入夥”問題
私募基金行業法律動態(2024年1月/總第71期)
TMT行業法律動態(2023年第四季度/總第26期)
壹文看遍私募基金行業2023年度監管法規政策
2023年度公司法十大典型案例
保險資金進行私募股權投資的法律盡職調查要點——目標基金篇(2023)
私募基金行業法律動態(2023年11月/總第69期)
從一則判例淺談合夥型私募基金普通合夥人除名問題
股權融資的A、B、C、D輪詳解以及股權融資10個法律問題
萬字梳理私募基金清算系列問題(概念、清算事由、清算流程、強製清算、是否保留市場登記載體、其他退出方式等實務問題)
私募基金究竟有多少婆婆?
淺析合夥型私募股權基金轉為非基金運作的幾個核心問題
私募基金變更管理人七問七答
私募基金行業法律動態(2023年9月/總第67期)
更新的法律橋PE寶典(2023)來了
北京西城法院:涉股東出資糾紛典型案例(2023年9月19日發布)
私募基金行業法律動態(2023年8月/總第66期)
案析政府引導基金退出糾紛
五年內實繳丨公司法修訂草案的主要修改內容
中國法院首例BVI公司董事損害股東利益案代理記
2020年10月30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就堀雄先生與楊先生損害股東利益責任糾紛上訴案作出終審判決,為一起長達六年多的BVI公司日本籍董事損害中國籍股東利益糾紛劃上句號。
楊春寶律師團隊代理的案件入選《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
上海高院首次發布《上海涉外商事審判域外法查明白皮書(2015-2021)》及典型案例
私募股權基金風控之對賭條款
私募投資機構無論與被投企業對賭,還是與被投企業的股東或者實際控製人對賭,只要不存在法定無效事由,均是有效的。
私募基金行業法律動態(2023年7月/總第65期)
楊春寶律師團隊法律服務動態
私募股權基金風控之私募基金信息披露製度
本文節選自楊春寶律師、孫瑱律師專著《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風險防控操作實務》。
私募股權基金風控之投資決策委員會議事規則
有一些投資原則是所有私募基金管理人在運用其管理的基金進行投資的過程中必須始終遵循的,而這些原則均是針對投資項目的,概括起來就是:優質、估值合理、商業模式清晰。
私募股權基金風控之投後管理辦法
投後管理辦法的製訂要點應當包括明確投後管理的原則和主要內容。
私募股權基金風控之優先股條款和優先權條款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優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規定的普通種類股份之外,另行規定的其他種類股份,其股份持有人優先於普通股股東分配公司利潤和剩余財產,但參與公司決策管理等權利受到限製。並
私募股權基金風控之反稀釋條款
反稀釋條款在中國私募股權投資領域的運用,在大多數情形下(被投企業系新三板掛牌公司除外)需要進行一定的變通。
私募股權基金風控之強製出售權條款
從一則仲裁案例看股權投資協議之「完整協議條款」
本文擬結合實務對私募股權投資協議中的「完整協議條款」進行探討,以期對私募股權投資領域的專業人士提供有益參考。
TMT行業法律動態(2023年第二季度/總第24期)
楊春寶律師團隊自本世紀初即深度關註TMT產業的發展及相關法律監管的最新趨勢,並已為眾多TMT公司提供了各種類型的法律服務。
私募基金監管條例發布,對母基金等豁免一層嵌套限製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私募投資基金行業發展和風險防控。
結合私募基金監管條例聊聊創投基金那些事兒
私募基金行業法律動態(2023年6月/總第64期)
製定專門行政法規,將私募投資基金業務活動納入法治化、規範化軌道進行監管,有利於更好保護投資者權益和促進行業規範發展。
楊春寶律師代理的上海高院典型案例視頻講解
視頻講解: 中國籍的楊新宙與日本籍的堀雄一朗於2004年
私募基金行業2022年度監管政策匯總
楊春寶律師團隊作為專耕私募基金行業法律服務的律師團隊,按慣例盤點年度私募基金行業的監管政策和司法判例,本篇為監管政策篇。
私募基金行業法律動態(2023年5月/總第63期)
基金業協會各類公告和報告;法律案例
如何將「不出資」或「抽逃出資」的股東除名?
我們在結合司法實踐的基礎上,擬以本文對解除未出資或抽逃出資的股東資格的法定要件進行梳理。
保險資金進行私募股權投資的法律盡職調查要點---基金管理人篇
在本文中,我們將對目標基金的管理人需符合的相關條件進行介紹。
保險資金進行私募股權投資的法律盡職調查要點——目標基金篇
對於私募基金管理人而言,只有先吃透保險資金投資私募股權基金的監管要求,才能贏得保險機構的青睞,在「募資難、難募資」的困局中突圍。
從一則仲裁案例看股權投資協議之「完整協議條款」
楊春寶律師團隊探討私募股權投資協議中的“完整協議條款”
私募基金行業2022年度28個典型司法判例
本篇就2022年度私募基金行業的典型司法判例和相應的裁判觀點進行詳細梳理,本文分別從監管政策和司法判例層面進行分析,希望對業內人士有所助益。
私募基金行業法律動態(2023年4月/總第62期)
本文主要介紹了楊春寶律師團隊法律服務動態、基金業協會各類公告和報告、監管動態、典型判例。
案析「最惠國待遇」在私募股權投資領域的適用
本文介紹了最惠國待遇的原有含義,現在被廣泛應用於私募股權投資領域,通過案例分析的形式提供建議,希望為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和相關專業人士提供有益參考
TMT行業法律動態(2023年第一季度/總第23期)
本文從以下方面:互聯網資訊服務、電子商務,網路/數據安全,電信,文化與傳媒進行了介紹,還有TMT行業典型案例以及行政通報。
案析「優先清算權」條款的法律效力
對PE/VC機構而言,在投資協議中約定優先清算權條款必須遵循“先支付各項費用+償債”的原則,不應突破《公司法》第186條第二款規定的“剩餘財產”的範圍。
私募基金行業法律動態(2023年3月/總第61期)
本文介紹了楊春寶律師團隊法律服務動態:榮登《中國知名企業法總 推薦的優秀律師&律所》推薦名錄,華東理工大學法學院續聘教授,基金業協會各類公告和報告及典型判例。
從矽谷銀行倒閉事件聊聊私募基金托管那些事兒
加州金融保護與創新部宣佈關閉美國矽谷銀行,原因是流動性不足和資不抵債。本文從私募基金託管“三問”、託管人破產相關問題以及如何應對私募基金託管人破產進行介紹。
附依據逐條解讀私募基金登記備案新規之五——自律管理篇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於2023年2月24日發佈《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辦法》,將於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篇為系列解讀之五——自律管理篇。
逐條解讀私募基金登記備案新規之四——信息變更和報送篇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於2023年2月24日發佈《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辦法》,將於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篇為系列解讀之四——資訊變更和報送篇。
私募基金行業法律動態
證監會發佈函複支持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引入長期資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於2023年2月8日發佈《2022年度基金業協會自律案件辦理情況綜述》。
附依據逐條解讀私募基金登記備案新規之三——基金備案篇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於2023年2月24日發佈《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辦法》,將於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篇為系列解讀之三——基金備案篇。
附依據逐條解讀私募基金登記備案新規之二——管理人登記篇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於2023年2月24日發佈《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辦法》,將於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篇為系列解讀之二——管理人登記篇。
附依據逐條解讀私募基金登記備案新規之一——總則和附則篇
一文讀懂股權投資的「募、投、管、退」
本文主要介紹了股權投資的四個階段:基金的募集、基金的投資、投資後管。理和投資後退出,我們在每個階段需要注意的內容有哪些。
私募基金行業法律動態(2023年1月/總第59期)
本文主要介紹了楊春寶律師團隊法律服務動態、基金業協會各類公告和報告、協會自律規則以及典型判例四個方面的內容。
行研系列之:中國S基金市場分析
國內S基金是從2013年之後開始逐步發展起來的,不過發展速度一直較慢,市場影響不大。私募基金管理人主要還是想通過IPO或並購的方式退出,以此來獲得比較高的溢價。
國資委對國有資產管理中股權交易、無償劃轉等問題的回復
法律橋法律服務團隊為您整理了國資委對以下29個問題的集中回復。其中包含:擔保篇、股權篇、無償劃轉篇與其他答復。
企業並購中控制權的過渡與風險分析
短期風險,主要指交易風險,大多體現在交易發生後的一年內。長期風險,主要指並購後的整合風險,大多需要在交易發生後的數年之內才能體現出來。
投資類有限合夥企業個稅操作實務詳解
本文所稱投資類有限合夥企業,是指以投資為主要業務的有限合夥企業,包括但不限於內資或外資有限合夥制的投資類持股平臺、員工股權激勵持股平臺和私募基金。
如何製作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備案文件之——《招募說明書》
《招募說明書》只是一份基金募集推介材料,不構成要約或要約邀請,也並非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私募基金行業法律動態(2022年12月/總第58期)
近日,長三角二期基金完成首期募集,楊春寶律師團隊代表浦東引領區產業發展基金投資該基金。
如何在上海玩轉S基金?—— 上海S基金交易平臺業務指南簡介
保險資金進行私募股權投資的法律盡職調查要點—保險機構篇
在本文中,我們將對擬投資目標基金的保險機構須遵守的相關監管要求進行介紹。
私募基金行業法律動態
2022年本文介紹了楊春寶律師團隊法律服務動態、基金業協會各類通知和公告、監管動態和典型判例。
新加坡法下基金管理牌照概述
截至2022年10月中旬,共有420多家基金管理公司在本地設立660家可變動資本公司(VCC);另類資產類別資產管理規模同比增長30%。
楊春寶律師團隊代理的案件入選《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
楊春寶律師、韓惠虓律師代理的原告楊新宙訴被告堀雄一朗損害股東利益責任糾紛案入選《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後附案例全文)。
淺析保險私募基金與非保險私募基金的監管差異
我們對保險私募基金與非保險私募基金的主要差異進行了梳理
中國上市公司設立産業基金基本模式最全解析
《公司法》與《民法典》25處關聯法條對照梳理一覽表
私募基金行業法律動態(2022年10月/總第56期)
創業企業如何審慎面對疫情導致對賭失敗的風險
創業企業必須未雨綢繆,審慎面對
私募基金行業法律動態(2022年6月/總第52期)
楊春寶律師受復旦大學法律界同學會之邀舉辦專題講座
案析新冠疫情對《對賭協議》履行的影響及對策
對于那些與私募基金等投資機構簽訂了《對賭協議》的融資企業而言,是否能夠拿疫情及防控措施作爲完不成對賭指标的“擋箭牌”呢?
楊春寶律師參與編著《服務貿易海外重點市場拓展指南(歐洲卷·義大利)》
《國際市場》專訪:如何避免和應對中外合作碰到的問題
楊春寶律師獲得業内同行高度認可
楊春寶律師撰寫的幾份法律意見書,曆經十年,至今仍是我們所年輕律師的示範文本。他紮實的法律功底、嚴謹的辦案作風以及複旦優秀學子的經曆使他赢得了同事們的尊重。
楊春寶律師入選《商法》首屆“100位中國業務優秀律師”
楊春寶律師入選了國際知名法律媒體《商法》(ChinaBusinessLawJournal)首屆“100位中國業務優秀律師”榜單,在揭曉該榜單時,《商法》編輯龍思聰點評道
簡評騰訊訴數推虛假刷量不正當競争案件判決
在移動互聯時代,人們在手機上看新聞、追劇、購物,甚至閱讀、學習也通過手機進行。各類APP爲了增強用戶粘性,紛紛通過各種機制向用戶推送各類信息,其中,根據閱讀量、購買量或下載量推薦熱點新聞、熱門文章、熱
楊春寶獲評一級律師
經上海市律師、公證員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2020年7月25日評審,楊春寶取得一級律師任職資格。楊律師于1999年獲評三級律師、2008年獲評二級律師。 律師職稱分爲一級(正高級)、二級(副高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