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決定意在支持初創企業和其他小型或微型企業,通過減輕公司稅負擔和遵守成本來實現。人收入未超過每個稅務期間3百萬迪拉姆,則可以申請小企業設施。
香港金融服務
馬來西亞金融服務
新加坡金融服務
區域投資促進
涉外法律
法律橋法律服務團隊
一帶一路財稅評級服務
RCEP國家金融服務
歐盟金融服務
長按荧幕識別二維碼
打開手機掃描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