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銀行境外人民币項目貸款償還
境内銀行境外人民币項目貸款償還
來源 :外彙局
政策依據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境内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外項目人民币貸款的指導意見》(銀發〔2011〕255号)。
審核材料
1.跨境人民币結算收款說明或滿足國際收支申報跨境人民币業務報送要求的紙質形式/電子形式的收款指令;
2.已向所在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備案的境外項目人民币貸款合同副本;
3.在RCPMIS報送信息的情況。
審核原則
1.銀行因接受境外借款人、境外分支機構或代理行還款從境外調入的人民币資金不得超過已備案的貸款合同項下的本金與合理收入總和。
2.原則上貸款合同币種、借款币種、償還币種應一緻,如出現不一緻的情況,銀行可要求客戶提供更多的背景材料并強化背景真實性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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