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家進:爲綠色低碳轉型發展貢獻金融力量
呂家進:爲綠色低碳轉型發展貢獻金融力量
中國金融雜志
“十四五”時期,我國生态文明建設進入了以降碳爲重點戰略方向、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實現生态環境質量改善由量變到質變的關鍵時期。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必須胸懷國之大者,提高站位,認清大勢,有效把握機遇,妥善應對挑戰,在經濟社會的綠色低碳轉型發展中貢獻關鍵力量。
力争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是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這既是面向世界的莊嚴承諾,體現了負責任大國應對氣候變化的強烈擔當,也是我國可持續發展的内在要求,爲我國經濟後發趕超提供了強大動力。
據預測,我國碳排放年度最高将超過100億噸,從碳達峰到碳中和隻有30年時間,而美國碳排放峰值爲60億噸,歐盟碳排放峰值爲44億噸,歐美碳中和計劃時間都是2050年,從碳達峰到碳中和分别有43年、60年時間,相比之下,我國具有碳排放峰值高、碳中和時間短、碳減排曲線陡等特點。同時還要看到,我國人均GDP剛剛超過1萬美元,碳達峰時大概率還是中等收入國家,碳中和前仍要保持經濟中高速增長,在發達國家中也沒有先例可循。
在此背景下,既要牢記減排和增長雙重目标及其背後的多重約束,做好付出艱苦努力的準備,更要切實理解習近平總書記“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保護生态環境就是保護生産力,改善生态環境就是發展生産力”等重要論述的深刻内涵,将減排和增長辯證統一到高質量發展之中,堅定不移地把創新作爲驅動發展的第一動力,積極通過各類創新尤其是科技創新,改進能源生産方式,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産業結構、生産方式、生活方式,在經濟社會的系統性變革中,塑造不同于歐美、突破傳統、引領未來的新發展模式。
自“十二五”開始,我國就将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作爲約束性指标,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壓力之下,動力提升,先機初顯。從2012年到2020年,我國煤炭在能源結構中的占比從68.5%降至56.8%,非化石能源占比從0.7%升至15.6%,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規模穩居世界第一,新能源汽車産業進入世界前列,數字經濟、共享經濟等資源節約型的新模式、新業态、新産業競相迸發、後來居上,在促進節能減排的同時,創造了諸多新的經濟增長點。
在碳達峰、碳中和的壓力和引領作用下,相關的思維創新、理論創新、科技創新、制度創新、管理創新将日趨活躍,從根本上推動我國經濟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和動力變革,實現對領跑者的全面超越。金融業應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認清時與勢,堅定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信心,積極擁抱和服務碳達峰、碳中和。
經濟是肌體,金融是血脈,兩者共生共榮、同頻共振。經濟的綠色低碳轉型,必然伴随經濟結構的“創造性破壞”,對防範金融風險形成重大挑戰,同時又給金融業帶來前所未有的曆史機遇。金融應充分發揮資金融通、價格發現、風險管理的獨特功能,持續拓展綠色金融的服務場景,擔當綠色低碳轉型發展中的職責使命。
積極構建綠色資産負債表。我國實現碳中和需要百萬億級别的投資,存在巨大的資金缺口,大部分需要通過金融市場提供支持。金融機構應充分利用各類融資工具,持續做大做強綠色金融業務,構建以綠色資産爲主體的資産負債表。一要大力支持綠色産業化和産業綠色化。能源活動占我國碳排放總量的90%,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标,必須把節約能源資源放在首位,能源替代、能效提升齊頭并進,增強碳彙能力、加大減排力度同時并舉,一方面将孕育出衆多前景廣闊的綠色新興産業,另一方面将推動傳統産業全面綠色改造升級。金融機構要着眼未來,及早布局,切實加大對新能源、新能源汽車、綠色建築、節能環保、低碳交通運輸裝備和組織方式、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關鍵領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建立新的綠色大類金融資産,持續優化業務結構;同時,積極幫助高能耗産業向低能耗産業轉型,尤其是石化化工、電力、鋼鐵、建材、有色金屬、冶金、交通運輸等行業碳排放量之和超過全國碳排放總量的74%,在目前的金融資産中也占據很大比重,更要作爲發力的重點,加大對其綠色改造的金融支持力度,鞏固增強我國制造業等關鍵産業在新時代的适應性和全球競争力,将棕色金融資産轉爲更爲安全的綠色金融資産。二要大力支持數字産業化和産業數字化。碳達峰、碳中和依賴經濟社會的系統性變革,歸根結底依賴技術變革,數字技術作爲其中的關鍵技術,将生産、管理、流通、消費、生活等經濟社會各環節整合成爲越來越緊密的網絡生态,促進經濟社會高效運行,如同自然生态一樣,在減排增彙中發揮着越來越大的作用。金融機構要積極融入數字中國建設,加快自身的數字化轉型,支持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5G等新興技術發展及其與各類産業深度融合,充分發揮數據作爲新生産要素的巨大能量,推動國民經濟綠色複蘇和綠色增長。
持續完善碳金融市場體系。碳金融是促進碳資産合理定價、擴大碳排放權交易規模、引導各類資源流向綠色低碳活動的重要舉措,也是綠色金融的重要發展機遇。金融機構應積極拓展碳金融空間,幫助建設完善多層次、多主體、多産品的碳交易市場,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減排增彙中的作用。一要積極服務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目前,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已經啓動運行,納入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超過2000家。未來,政策導向和市場趨勢将推動碳交易主體從電力行業擴展到更多高排放行業,從控排行業擴展到非控排行業,從實體企業擴展到金融機構、服務中介,交易标的從碳排放權擴展到碳彙、自願減排項目,交易産品從現貨擴展到期貨等衍生品。金融機構應充分運用賬戶管理、支付結算、投資交易、信息科技、研究咨詢等方面的專業能力,幫助各類市場主體建立碳資産負債表,創設更多基于碳排放權的金融産品和服務,管理技術創新帶來的碳排放盈餘,增強碳資産的流動性,推動形成更加靈敏、更有影響力的碳價格信号,促進碳交易市場持續擴容。二要積極探索生态産品價值實現機制。生态産品特别是具有較強碳彙能力的生态産品“難度量、難抵押、難交易、難變現”等問題依然比較突出。難題就是機遇。金融機構應積極配合政府、聯合企業、協同攻關,加強金融服務創新,前置介入生态産品确權登記、信息普查、價值核算工作,推廣碳排放權抵質押融資、碳資産回購、碳資産托管等業務,參與碳彙權益交易試點建設,争取直接持有碳資産、開展碳做市和碳交易的資質,暢通生态産品保護補償機制,促進生态産品品牌提升和價值增值,把更多綠水青山轉化爲金山銀山。三要積極引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居民工作生活是碳排放的一個重要來源。金融機構應通過降低綠色消費信貸成本、擴大ESG投資産品供給、增加綠色低碳積分權益等方式,引導綠色消費、綠色投資,倡導綠色家居、綠色出行,使廣大居民不斷提高綠色低碳意識,直接或間接成爲碳交易市場的重要一環。
有效管理綠色低碳轉型風險。識别、降低和分散風險是金融的重要功能,要在綠色低碳轉型中充分發揮應有作用。一要防範“運動式”減碳帶來的風險。綠色低碳轉型需要一個過程。金融機構應增強大局意識,尊重經濟規律,堅持不立不破、邊立邊破,杜絕“一刀切”政策,制止“斷崖式”抽貸,開發專屬産品滿足綠色低碳轉型中更新技術、設備、人才等生産要素的資金需求,助力經濟社會有序轉型,保障産業鏈、供應鏈基本穩定,防範在減碳中衍生其他風險,防止微觀動機引發宏觀風險。二要提升風險隐患處置效率。積極開展氣候風險壓力測試,準确把握風險的區域、行業、企業和産品分布,充分利用客戶、信息等優勢和專業服務能力,幫助受碳達峰、碳中和影響較大的企業及時轉移、轉型、兼并、重組,最大程度降低沉沒成本,提高重置效率,進入安全賽道,與客戶一起創造和分享新的價值。
我國正在穩步擴大金融雙向開放。金融機構應積極開展綠色金融國際合作,搭建生态圈,擴大同心圓,服務“雙循環”,有力推動人類命運共同體建設。
加強東西交流。近年來,我國綠色金融快速發展,在短時間内進入世界第一方陣,目前綠色貸款、綠色債券規模都已位居世界前列并保持較快發展勢頭,但在綠色投資、綠色資管、綠色财富、碳金融、轉型金融、ESG管理等方面還有較大提升空間,在服務綠色低碳科技創新方面還存在明顯短闆。要更上一層樓,必須擴大開放,充分利用西方發達國家工業化開始早、污染治理開始早所積累的理念、經驗、資金、人才資源,持續健全完善綠色金融體系,同時通過全球金融同業合作促進全球綠色低碳科技合作,幫助引進更多前沿性、颠覆性減排增彙技術。曆史表明,任何人、任何時候搭上“中國号列車”都是正确的選擇,進入中國發展綠色金融更是千載難逢的良機。
深化南南合作。在“引進來”的同時,還要積極“走出去”,向廣大發展中國家輸出綠色金融資金、服務、技術和能力方案,引導跨國經營企業遵循責任投資原則,運用綠色金融的标準、技術、流程識别和管控環境風險,促進合作項目綠色低碳化,嚴格限制對境外高碳項目投資的金融支持,擴大綠色低碳産品、節能環保服務出口,推動“一帶一路”成爲綠色之路。
講好“中國故事”。在我國的積極倡導下,綠色金融首次成爲G20議題,在全球金融體系中的作用和地位不斷上升。進入新發展階段,金融機構應持續總結我國綠色金融發展經驗,加強與各國金融機構、國際金融組織的交流合作,以小見大,有效傳達在綠色發展、生态文明建設方面的中國決心、中國貢獻,助力“中國方案”在全球金融治理體系中的地位提升,不斷增強我國的國際影響力和話語權,堅決維護我國各類發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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