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春:信息不對稱與平台經濟
劉曉春:信息不對稱與平台經濟
來源:微信公衆号“新金融評論”
信息對稱,是由信息不對稱理論引發的。因爲發現了信息不對稱現象,于是人們希望達至信息對稱的境界。所謂信息不對稱,是指市場中,人們對各有關信息的了解是有差異的。掌握信息比較充分的人,在交易中往往處于比較有利的地位,并因此而獲益。市場中,交易各方都試圖收集足夠多的信息,以确保自身的利益。這應該是市場必然的現象,即,人人追求信息對稱,而事實上,信息總是不對稱。交易費用、交易成本等,是對因市場信息不對稱而追求信息對稱的另一種表述。
信息不對稱理論,本來是一種對市場現象的客觀描述,因爲近年來互聯網金融,或金融科技的發展,突然成了熱詞。圍繞着信息不對稱、信息對稱,所要表達的是,一旦應用了各類金融科技,信息就透明了,信息就對稱了,交易雙方就不需要承擔中介費用了。言下之意,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人工智能等等,這些技術都具備這樣的強大功能。
信息不對稱理論的原初出發點是,人們對同一類商品的信息,有的了解得多一些,有的了解得少一些。那麽,要信息對稱,邏輯的結論就是,信息要掌握得足夠多,越多越好,越全越好。
人們追求信息對稱,是爲了對事物進行準确的判斷。在市場中,人們要判斷的或許是商品的價格、商品的質量、商品的功能、商品的規格等,也或許是相關的多個判斷。但無論如何,需要判斷的内容是有限的。
然而,有關這個商品的信息,理論上是可以無限的,其中絕大部分與人們交易當下所要判斷的内容是無關的。你如果去商城購買一台電腦,電腦的外觀、品牌、内存配置等信息是作爲使用者的你所要關注的信息,而更多的有關這台電腦的技術、材料、産業鏈、倉儲物流等信息,則作爲使用者的你就完全可以不關注的。
耳朵的職能是聽外界的聲音,但耳朵對外界許多無關的聲音是“無聽”的。如果外界所有聲音都無阻擋地灌入耳中,則會損壞耳朵的聽力。所以,雜音太多,并無好處。
銀行的信貸風險管理,需要大量信息。有關借款人的信息,包含借款人的人品、借款人的嗜好、借款人資産實力、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借款人的收入水平或經營能力、借款人的收入支出狀況或經營狀況等。一方面,需要收集盡可能多的信息,但另一方面也不能漫無邊際地收集信息,因爲信息過多過雜,反而會影響風險評估的準确性。
現在應用大數據、雲計算和人工智能做風控模型,給借款人做信用打分。收集的信息過于龐雜,與客戶信用風險低相關度的信息占用了一定的評分比例,實際上等于是提高了借款人的信用度,遮蔽了一部分的風險。
這就如同年終對員工考評打分,一般工作的打分項太多,大多數這些打分項都很難扣分,最後加總的分數根本就不符合你對這個員工品德、能力的評價。如果把員工必須完成的工作作爲扣分項,而不是基礎分,或許對員工能力、工作表現的打分會更符合實際。
所以,信息的完備,不等于就是信息對稱,而應該是與你所要評判的目的相關的信息盡可能完備,才是對稱的信息。
那麽,一大堆信息透明、公開地放在你面前,是不是就算信息對稱了呢?
未必。
天底下可能法律信息是最公開透明的,因爲所有法律條文都要公開發布,昭告天下。法律條文往往都是非常嚴謹清晰的,可以說完全符合信息對稱的要求。然而,律師還是賺得盆滿缽滿,世界上的聰明人都要請律師。碰到個别敲骨吸髓的律師,他還要給你制造法律上的信息不對稱。反而一般老百姓,生活、工作簡單,按常識做事,幾乎不需要懂法律,也少有機會用法,當然也不需要律師。
信息對稱,是指信息收集人與所要進行的評判及所收集到的信息,在知識和能力方面是在一個層次上。也就是說,所謂信息對稱,除了做評判所需要的信息足夠多以外,你還需要有相對等的評判能力。
這樣的能力,在确定需要收集什麽信息、如何收集信息、如何識别和使用所收集的信息的時候就已經體現出來了。“對稱”,在這裏是“對等”之意。
兩個交易對手,掌握同樣的信息,談判的結果不一定就是公平的交易,這取決于倆人對信息的認識水平和判斷能力。談掰了,更說明倆人對信息的判斷不在同一個層面上。
理論上的P2P信貸,不失爲一個好的信貸模式,現實中也有非常成功的案例。創業者有很好的技術或項目,但沒有資金;投資者有錢,需要好的投資項目。創業者利用互聯網平台,将有關項目的各種信息公布出來;投資人看到資料,很有興趣,于是放貸收息,皆大歡喜。
P2P爲什麽最終會一地雞毛?當然有借貸方信息披露不充分,甚至披露虛假信息的問題,但更重要的是,大多數投資人沒有識别項目信息的能力,不能識别,風險控制也就無從談起。也就是說,投資人對信息的識别能力與信息本身不在一個等級上。
在機構内部管理中,爲了節約人力成本,管理者往往提倡一人多崗。一個初創機構、小型機構,人員少,業務尚在發展過程中,業務分工、業務流程不斷變動和磨合,一人多崗一方面能節約成本,同時也能發揮各人的積極性和能動性。但在稍微大一些的機構,業務分工和業務流程基本定型,此時一人多崗,承擔多崗職能的員工則怨聲載道,抱怨兼顧的工作太多,嚴重影響了他的主要工作。
仔細分析,一人多崗,一般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一人兼工作性質和層級相類似的不同工作,其中一項是主崗位。另一種是主崗位之外兼一些能力要求相對低于主崗位的工作。一般不會出現低層次工作崗位兼高層次崗位工作的現象。
比如,文字秘書順帶兼收發的工作,不會有收發員兼文字秘書的工作。前一類的一人多崗不會有太多抱怨,最多是嫌工作任務多了一些。後一類通常抱怨比較多,而且抱怨的是所兼的工作嚴重影響自己的主要工作。
原因是,越是高層級的工作,工作的時間彈性越大,越是低層級的工作,工作的時間剛性越強。換句話說,就是一般被兼的工作都是看上去順手可以去做的簡單工作,但卻是在八小時工作時間内必須完成的工作。比如文字秘書的工作,雖然出文字材料有時間要求,但在文件寫出之前,并不看到秘書始終在寫作,所以領導覺得他可以在不寫作的時候去做一些簡單的工作。
如果必須在八小時内完成的簡單工作太多,秘書就隻能下班後去完成本職工作,同時,由于白天不斷有各類雜事的打擾,還時不時打斷他的思考和醞釀、壓縮尋找資料和學習的時間,這當然是嚴重影響他的主要工作。于是會有抱怨,甚至消極怠工,并且影響其他人的工作。此時,管理者就要進行管理。
首先當然要搞清楚這個員工爲什麽抱怨,這需要充分收集信息。有關這個員工的信息很多,如,一天吃了三頓飯、上班有時看報紙和浏覽網頁等。此時,管理者要篩選信息,找到員工抱怨的真正原因。這個原因,員工自己也不一定完全意識到。這需要管理者有認知信息、運用信息的能力。這個文字秘書,如果是文字工作多,他會感到工作繁忙,任務太重,有煩惱,但這種煩惱與被許多雜事牽絆而影響文字工作的煩惱是不同的。然而,雖然這兩種煩惱的表現不同,他自己并不一定主觀意識到。找到這個原因,也就信息對稱了。
此時,管理者要找到解決的辦法。這實際上是管理的成本核算問題。一種是花低工資設一個收發之類的崗位,讓這位文字秘書從這類工作中解放出來,創造更好的價值。第二種,機構中收發類的工作量并不大,專設崗位無疑是浪費,低工資招來的員工并不能兼文字秘書工作。但可以減少文字秘書這方面的工作量,讓其他員工承擔一部分。第三種辦法,還是讓這個文字秘書兼,按收發崗位三分之一的工資給他提薪。第四種辦法,給他提薪的同時,還給他提職,年終再評一個先進。
總之,這不是一道高工資員工做低工資崗位工作的簡單算術題。因此,管理者在實行一人多崗中,要高度關注高能力層級兼低能力層級工作的适度性。員工能力與崗位需求是否匹配,也是一種信息對稱難題。
一人多崗的例子,充分說明信息的認知和運用能力對等在信息對稱中的關鍵性。
當我們收集到與所要評判的事物相關的足夠多的信息,并且具備相當的能力認知和運用這些信息,也就是達到了信息對稱,是否一切問題解決了?我們做任何事,是不是都必須這樣做到信息對稱?
信息對稱本身不是目的。信息對稱的情況下,目的是對事物做出判斷,并對下一步行動進行決策。這些,需要相關的專業能力。比如商業談判,雖然掌握了足夠的信息,但如果不善于談判,并不一定能夠得到最理想的結果,有時還可能因爲談判僵持而贻誤商機。
達到信息對稱的過程,也是一個付出成本的過程。爲信息對稱付出的成本,很可能遠遠超出因爲信息對稱在交易中所獲得的效益。
大概是2002年,當時在香港,與程序猿同事周末約了一起去深圳。同事說,他想先去灣仔和旺角給夫人買一個電子産品。我說,好啊?我不懂這些,也沒去過這類市場,正好去見識見識。去了灣仔,他邊挑邊給夫人打電話。再去旺角,邊挑邊給夫人打電話。沒有下單,我們便上了去深圳的直通車。我問他,爲什麽不買?他說,到深圳再看看。到了深圳,直奔華強北,也是邊挑邊打電話。最後還是沒買。我問他,你們倆,究竟誰是學電子計算機技術的?他說,我學技術的。我說,那你問她幹嘛?他說,要貨比三家,我把不同價格告訴她。我說,比個頭啊,你這一路過來,不算交通費,光國際長途費大概就超過你要買的東西的價格了!
争取信息對稱,不僅需要相當的能力和不菲的成本,過程本身也充滿着信息不對稱。比如爲了信息對稱,就需要收集信息或購買大量數據,你首先就要解決這些數據的合法性、真實性、可靠性等信息不對稱問題。銀行外包風險控制,那麽對于科技公司的風控模型就有信息不對稱的問題。
信息不對稱是市場和人類社會的伴生物,是分工和交換的結果。信息不對稱,理論上固然可以讓市場參與者自己去解決,但大量的還是需要依賴分工和市場來解決。
所謂中介、所謂中心,就是爲有效解決信息不對稱而産生并發展的。傳統的集、市、墟、場等是中心,是平台。律師、媒人、房屋中介、銀行、交易所、商店等是中介。現在的各類平台、場景,還是中介或中心。
所以,所謂的去中心化,實在是一個僞命題。去中心化的目的就是意圖強化信息不對稱,最後可能不僅成爲中心,并且還要獲取壟斷利潤。
讓一個農民利用互聯網自己去解決育種、播種、耕作、收獲、加工、包裝、推廣、銷售,中間還有許許多多的渠道維護、網店管理、客戶交流、資金流管理,個别的靠一家人協作,或許能做到,但一定不具備普遍意義。利用數字技術,更科學地耕種與收獲,獲取更多的如農産品期貨價格一類的市場信息,更好地維護經銷渠道,可能更具有普遍意義。
可以說,精細的分工,能提高市場參與者自身和社會的效率,有效分工的前提是發達的中介。中介利用信息不對稱獲取利益,但中介降低了市場參與者克服信息不對稱的成本。
然而,由于資本的趨利性,中介,包括所有市場參與者,都試圖強化信息不對稱,各種形式的壟斷就是這樣形成的。爲了盈利,資本會利用一切手段,包括市場的和非市場的手段,以達到這樣的目的。
利用數字平台等技術達到壟斷目的,也是一種手段。這不是數字技術導緻的,是資本的本性決定的。古代的行會組織,就是一種壟斷手段。亞當·斯密分析各類進出口限制、殖民地貿易專營等,認爲這些都是企業家們爲了達到壟斷的目的而編造各種理由,鼓動議員們制定的政策。
所以,需要好的制度安排和有效的監管,去抑制市場參與者的壟斷傾向,發揮中介提升市場效率的作用。
由于以互聯網技術爲主的一系列數字技術的發展,數字經濟已成爲必然的趨勢。數字經濟條件下,人類絕大部分的信息都将以數字化的形态産生、流轉,這些數據在不斷産生、流轉中與人類的生活、生産、交易等所有活動相互作用,促進人類社會發展變化。
在數字經濟條件下,同樣伴随着信息不對稱,需要通過中介服務克服信息不對稱,提高數字經濟的運行效率。數字技術和數字經濟本身提供了解決信息不對稱的技術條件。在傳統條件下,中介越集中、規模越大,則效率越高。在數字技術條件下,更是如此。所謂萬物互聯,“互聯”本身就是一個大平台、大中介。也因此,數字經濟必然伴随着各類大平台的産生。
前階段,個别平台企業出現了一些嚴重的壟斷現象,但不能因此否定平台在數字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壟斷,是資本無序擴張的結果,不是平台本身的屬性。否定科技平台企業,就等于否定數字經濟。
在加強與數字經濟相關的法制建設,提升監管能力的前提下,依然要鼓勵和支持面向不同專業場景的各類大型平台企業的發展,鼓勵平台之間有序、開放式的競争。
隻有平台之間相互開放、相互競争,才能真正打通信息孤島,爲所有市場參與者提供最優的信息不對稱解決方案,造就富有生命力的數字經濟。
就金融領域而言,或許需要創新建設如下類型的數字大平台:
(1)面向大量中小機構的公共科技服務平台。數字科技的發展,爲個人和機構的信息交往帶來極大的方便,從而促進社會生活、經濟往來、管理經營巨大變化。理論上,互聯網等數字科技可以使中小機構突破時間和物理的限制,取得突破性發展。但現實中,對于中小機構,比如中小銀行而言,不實現數字化轉型無法生存,要實現數字化轉型,完全靠自身投入沒有規模效益,也是無法持續的。數字經濟如要真正發展,就必須讓衆多中小機構在成本可承擔的前提下實現數字化轉型。這需要中小機構自身的努力,更需要借助市場和社會的力量,建立各類面向不同行業中小機構的公共科技服務平台。
(2)面向不同産業鏈的公共供應鏈金融平台。現在大多數供應鏈金融平台,一般都是一家金融機構或科技公司建立的,而且以提供貸款爲主,基本就是一個貸款平台。公共供應鏈金融平台,可以讓各家金融機構在供應鏈上爲各自的開戶客戶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不僅僅是貸款服務。不同行業、不同産業,往往會有不同的交易規律和規則,可能需要度身定制的供應鏈金融平台。
(3)面向跨境産業鏈的專業跨境供應鏈金融平台。跨境産業鏈、供應鏈,因爲面對不同币種的結算、兌換,不同國家貨币管制政策的差别,需要不同國家銀行共同參與提供服務等,金融服務的内容和方式與國内金融有很大區别,需要有不同于國内供應鏈金融的專業平台。
(4)應收款社會化淨額清算平台。當前許多企業有流動性緊繃現象。一般把其歸結爲“融資難”。事實上更根本的問題是企業的資産負債管理能力。大企業在高杠杆基礎上無序擴張,除了大量金融債務,還有大量應付款債務和應收款資産;中小企業則是被大企業大機構拖欠的大量超長賬期應收款所困擾。對于這樣的不良市場現象,一方面需要立法規範企業間準時支付行爲,另一方面需要創新應收應付款的結算方式,變企業間私下行爲爲公共行爲,讓應收應付款的結算智能合約化和陽光化,約束企業在交易支付上的無賴行爲,加快社會資金流通速度,降低企業杠杆率和融資成本。
(5)各類金融産品交易平台。随着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金融高質量對外開放、數字經濟和綠色經濟的發展,會有更多金融産品進入市場,需要更加專業、高效的交易平台;同時,随着共同富裕的逐步推進,财富管理平民化,不同類型的投資者也需要通過友好、方便的平台進行投資交易。
(6)新型跨境清算平台。由于數字經濟的快速發展,國際化浪潮有了新的變化,特别是新冠疫情對國際産業鏈的沖擊,現有國際跨境支付清算體系的不适應性逐步顯現,不同國家的機構都在探索新的跨境支付清算模式。中國應該順應這個趨勢,發揮自身在金融科技創新方面的優勢,聯合不同國家相關機構,多模式探索跨境清算平台。
(7)各類包含全流程金融服務的物聯網平台。物聯網是把所有物品通過信息傳感設備與互聯網鏈接起來,進行信息交換,以實現從設計、生産、物流、交易、應用、服務全流程的智能化識别和管理。實現這樣的萬物互聯,沒有金融服務的全流程參與,物聯網是不完整的,也不可能實現對“萬物”的管理、控制、經營一體化。所以,金融平台的建設應當融入到各類物聯網建設中。
信息不對稱是市場經濟的天然伴生物,可以克服,不可能消除。對于數字經濟發展而言,克服信息不對稱、提高數字經濟效率,各類大型科技平台是不可或缺的。因此,通過完善法律法規、提升監管效能,在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和平台壟斷的前提下,還是要繼續大力支持平台企業的發展,創新更多的服務于各個領域的大型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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