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發布金融科技監管框架草案
智利發布金融科技監管框架草案
來源:未央網weiyangx
近日,智利金融市場委員會(Comision Para El Mercado Financiero ,簡稱CMF)發布金融科技法規草案,希望借此規範在線融資市場發展,推動智利金融創新與普惠。
據悉,本次草案還涵蓋了CMF股票市場當前法規的部分更新内容,以其在金融科技從業機構和目前受到監管的機構之間保持平衡。本次草案從2018年開始起草,除美洲開發銀行的部分建議外,還涵蓋了一系列的業界意見征詢和讨論實例。
CMF本次發布的的法規草案由五大支柱構成,包括:
1.比例性:必須根據每個實體進行的特定活動的固有風險來按比例區分要求。
2.中立性:法規不應在技術密集型實體或使用技術程度較低的實體之間産生監管不對稱。
3.全面性:爲了使适用于衆籌的法規達到其目的,它不僅必須解決活動本身的各個方面問題,而且還必須對服務及其相關方面進行規範,以使公司産生規模經濟或範圍經濟,以及提高其在地方和區域層面的競争力。
4.靈活性:法規必須允許不同的業務模型共存并允許它們随時間變化,而無需不斷調整該法規。
5.模塊化:法規必須認識到,傳統上全面提供的服務可以以技術的方式進行分解,也就是說可能有服務提供者僅執行傳統服務價值鏈的一部分,因此,則實體必須遵守的要求将與要執行的不同組件(模塊)直接相關。
本次法規草案将以下實體納入CMF的監管範圍:
i)集體融資平台
ii)替代交易系統
iii)定單發送者和金融工具中介
iv)金融工具的托管人
v)信貸顧問
此外,本次法規草案還對金融工具(未在證券登記處注冊的證券、衍生工具、差價合約、票據和數字資産)進行了定義,針對證券交易所、證券中介機構、普通基金經理和投資組合經理等監管規則進行了修改,并提出了包括遠程和自動訪問界面、開放銀行等監管科技方面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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