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央行等多部門發佈:金融支援浙江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
為進一步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建立與浙江共同富裕示範區建設相適應的金融體制機制,支援浙江打造新時代全面展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重要視窗。剛剛,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外匯管理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聯合發佈《關於金融支持浙江高品質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的意見》銀髮〔2022〕60號。
在第三條要求:提升跨境金融服務水準,推動高標準對外開放
支援貿易新業態新模式發展
- 支援銀行按相關規定優化金融服務,為誠信守法企業開展真實、合規的新型離岸國際貿易提供跨境資金結算便利。
- 推動銀行憑電子單證為跨境電商辦理收付匯,支援銀行為跨境電商提供更加豐富的跨境結算工具和產品。
- 探索開展銀行轉變貿易真實性審核方式試點,由單證審核向交易實質審核轉變,以盡職調查為基礎、以合理性評估為重點,支持符合條件的銀行開展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
提升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水準
- 探索開展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業務,支援符合條件的跨國企業集團在境內外成員之間開展本外幣資金一體化運營,放寬購結匯、資金使用等限制。
- 適時將本外幣合一銀行帳戶體系試點範圍從杭州市擴大到全省。
- 穩步推進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試點,允許按照餘額管理模式自由匯出、匯入資金,通過股權、債權等形式,在境內開展政策允許的各類投資活動,探索開展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試點。
- 適當提高非金融企業跨境融資規模上限和境外放款規模上限,支援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按規定探索開展境內貿易融資資產對外轉讓業務試點,拓寬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內企業境外融資管道。
- 在跨境金融區塊鏈平臺上開展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類多場景試點。
增強企業匯率避險能力
- 支持銀行在依法合規、商業可持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依據客戶資信情況適度調整外匯衍生產品保證金比例,在結售匯服務中適當讓利中小微外貿企業。
- 鼓勵銀行根據客戶資信情況,以授信或保證金等方式提供匯率避險產品。
- 對套期保值比率高、服務中小微企業比例高的銀行,在貿易投資便利化試點准入等方面給予支持。
- 鼓勵銀行加強匯率避險宣介,擴大面向中小微外貿企業的對接服務。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外匯管理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金融支持浙江高品質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委第十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浙江高品質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的意見》要求,進一步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建立與浙江共同富裕示範區建設相適應的金融體制機制,支援浙江打造新時代全面展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重要視窗,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服務實體經濟高品質發展。貫徹新發展理念,聚焦經濟高品質發展的重點領域,優化金融資源配置,提升金融服務質效。探索金融支援科技創新、綠色發展的路徑機制,夯實共同富裕的物質基礎。構建新發展格局,發揮浙江市場經濟活躍、民營經濟發達、經濟外向型程度高的優勢,持續擴大金融對內對外開放,努力打造國內大循環的戰略節點和國內國際雙迴圈的戰略樞紐。
(二)堅持金融為民的宗旨。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促進共同富裕作為金融工作的出發點和著力點,以解決地區差距、城鄉差距和收入差距問題為主攻方向,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為追求美好生活而日益增長的金融需求。做好金融服務鄉村振興和金融幫扶,提升對重點人群和薄弱環節的金融服務質效,使廣大人民群眾公平獲取金融資源,享受優質金融服務。
(三)宣導金融向善的理念。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探索金融支持碳達峰碳中和的浙江方案,高水準建設美麗浙江,全面推進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發揮金融在收入分配、社會保障中的積極作用,推動形成以中等收入群體為主體的橄欖型社會結構。
(四)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完善黨建統領、法治為基、整體智治、高效協同的現代金融治理體系。在確保有效監管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穩妥有序推動金融開放創新。完善地方政府金融工作議事協調機制,築牢金融風險防控體系,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二、優化金融資源配置,支援經濟高品質發展
(五)提升金融服務科技創新能力。聚焦“互聯網+”、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技創新高地建設,支持銀行設立科技支行,探索形成與科創企業特點相適應的專業化業務管理體系。在風險可控、商業自願前提下,鼓勵銀行與外部投資機構深化合作,積極探索多樣化的科創金融服務模式。深化智慧財產權質押登記線上辦理試點,推動科創金融產品擴面增量。加強創業投資等綜合金融服務,促進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鼓勵銀行機構充分發揮與其子公司的協同作用,為科創企業提供持續資金支持。完善首台(套)重大裝備等保險補償機制,支持智慧財產權保險創新發展,提升科技保險覆蓋面。支援杭州市建設國內現代科創金融體系實踐視窗和金融服務科技創新發展示範基地,帶動嘉興市爭創長三角科技成果轉化高地和科創金融一體化服務基地。
(六)強化金融支持先進製造業。完善對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製造業和“專精特新”企業的金融服務。加大對傳統製造業技術改造的信貸支援力度,提升中長期貸款占比。加大對先進製造業的供應鏈金融支持,依託鏈上核心企業,整合物流、資訊流、資金流等資訊,鼓勵金融機構為產業鏈供應鏈提供結算、融資和財務管理等綜合金融解決方案,引導期貨公司及其子公司提升對產業鏈供應鏈企業的風險管理服務質效。
(七)健全資本市場服務高品質發展機制。加快推動上市公司高品質發展,通過並購重組等方式引領帶動一批現代產業集聚發展。支持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北京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等與浙江共建企業培育和專項服務機制,引導企業精准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創新區域性股權市場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合作機制,支援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基礎層和創新層掛牌、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加快推進區域性股權市場創新試點,探索市場化參與擬上市企業輔導規範,支援區域性股權市場推廣縣域企業服務基地模式。鼓勵證券公司參與區域性股權市場,發起設立專項投資基金服務掛牌企業投融資,最高出資比例可達50%。按規定設立中外合資證券公司,探索開展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服務,穩步發展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支援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推進國際油氣交易中心建設,深化與上海期貨交易所期現合作,共建保稅商品資料中心,推動雙方倉單業務合作,完善長三角油氣交易市場體系。
(八)構建數位化金融運行體系。推動金融與產業、企業、公共資料集成,推進數位化金融、企業信用資訊、金融綜合服務等平臺反覆運算完善,探索支援共同富裕示範區建設以及重點民生領域等應用場景體系建設,切實提高金融服務數位經濟、數位貿易能力。加快金融機構數位化轉型,推動金融業態、模式和服務重塑。深化保險領域數位化改革,推動電子病歷等資料共用,充分發揮“智慧醫保”、“浙裡甬e保”等平臺作用,通過“保險+”推進醫療體系升級。
三、提升跨境金融服務水準,推動高標準對外開放
(九)支援貿易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支援銀行按相關規定優化金融服務,為誠信守法企業開展真實、合規的新型離岸國際貿易提供跨境資金結算便利。推動銀行憑電子單證為跨境電商辦理收付匯,支援銀行為跨境電商提供更加豐富的跨境結算工具和產品。探索開展銀行轉變貿易真實性審核方式試點,由單證審核向交易實質審核轉變,以盡職調查為基礎、以合理性評估為重點,支持符合條件的銀行開展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
(十)提升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水準。探索開展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業務,支援符合條件的跨國企業集團在境內外成員之間開展本外幣資金一體化運營,放寬購結匯、資金使用等限制。適時將本外幣合一銀行帳戶體系試點範圍從杭州市擴大到全省。穩步推進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試點,允許按照餘額管理模式自由匯出、匯入資金,通過股權、債權等形式,在境內開展政策允許的各類投資活動,探索開展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試點。適當提高非金融企業跨境融資規模上限和境外放款規模上限,支援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按規定探索開展境內貿易融資資產對外轉讓業務試點,拓寬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內企業境外融資管道。在跨境金融區塊鏈平臺上開展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類多場景試點。
(十一)增強企業匯率避險能力。支持銀行在依法合規、商業可持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依據客戶資信情況適度調整外匯衍生產品保證金比例,在結售匯服務中適當讓利中小微外貿企業。鼓勵銀行根據客戶資信情況,以授信或保證金等方式提供匯率避險產品。對套期保值比率高、服務中小微企業比例高的銀行,在貿易投資便利化試點准入等方面給予支持。鼓勵銀行加強匯率避險宣介,擴大面向中小微外貿企業的對接服務。
四、創新小微金融服務模式,助力縮小收入差距
(十二)深化小微金融服務。實施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能力提升工程,推廣應用“貸款碼”,優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差異化細分工作,持續開展首貸戶拓展專項行動,深化小微企業貸款授權、授信、盡職免責“三張清單”,擴大融資覆蓋面,提升融資便利度。支援證券經營機構探索以降低服務費率等方式優化對涉農經營主體的服務。深化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改革,推動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擔保擴面增量。公平精准有效開展民營企業授信業務,不斷提高金融服務民營企業質效。支援溫州市深化民營經濟金融服務,探索在示範區關鍵節點和重要環節上先行先試。鼓勵台州市進一步深化專注實體、深耕小微、精准供給、穩定運行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創新。支援寧波市持續發揮數位技術優勢,面向小微企業和創業創新主體提供優質融資服務和支付服務。
(十三)助力低收入群體增收。加大對個體工商戶、家庭作坊、流動商販、靈活就業人員、農村創業人群等市場主體的金融支持力度,優化對進城務工農民的金融服務,推動低收入群體增收。探索面向新產業、新業態和靈活就業人員推出更加符合其多樣化需求的保險保障,充分發揮保險“穩定器”作用。推動落實各項金融惠企政策,深化保險替代保證金機制和常態化保就業保市場主體融資支持機制。發揮金融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大力發展慈善信託。
(十四)拓寬城鄉居民財產性收入管道。高水準推進錢塘江金融港灣建設,打造財富管理高地。在依法合規、商業自願基礎上,支持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在浙江發起設立理財子公司。支持公募基金公司落戶浙江。鼓勵本地經營機構做優公募基金投資顧問服務,發揮財富管理功能。支援金融機構穩健發展投資基金、理財產品、信託等多元化金融產品,構建與城鄉居民需求相適應的多層次、多樣化財富管理體系。
五、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助力城鄉區域協調發展
(十五)加大鄉村振興支持力度。加大對農房和村莊現代化建設的金融支援力度,助力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探索通過發展農業供應鏈金融、強化利益聯結等方式,依託核心企業提高小農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可得性。加大對農產品冷鏈倉儲物流、電商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的金融支援力度。推動銀行結合客戶生產經營活動週期、擔保條件等實際情況,開發適合糧食等重要農產品生產的信貸產品。支援麗水市探索普惠金融服務鄉村振興改革。
(十六)創新涉農保險產品和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發展適合農村需求的地方優勢特色農業保險,完善農業保險政策,優化完善“保險+期貨”模式,加強農業產業鏈保險保障。探索推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相關保險,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風險保障。推動相關部門和保險機構利用大資料等手段,構建農業災害遙感監測體系,創新農業保險查勘定損和承保理賠模式,提高定損效率和理賠準確性。
(十七)支持山區26縣跨越式高品質發展。鼓勵金融機構專班團隊、專門通道、專設許可權,探索與山海協作、“飛地”共富、鄉村振興重點幫促村等相適應的金融服務模式,聯合為山區26縣提供金融顧問和開髮式幫扶。開展“一縣一策”金融精准幫扶,加大對縣域綠色低碳建設、特色產業、村級集體經濟、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重點領域和對象的金融支援力度。
(十八)優化農村基礎金融服務。推進浙江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以服務最大化為目的,探索在資本佔用、股權結構、法人治理等方面的差異化政策,降低“三農”和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加快構建服務共同富裕的農村信用社普惠金融體系。深化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加快建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用體系,加強信用資訊共用,擴大農村地區信用資訊覆蓋面,強化信用成果應用。拓展金融助農服務點功能,實現小額取款、轉帳、繳納公共事業費、金融業務諮詢、金融知識普及宣傳、反假人民幣等基礎金融服務。推進儲蓄國債下鄉,拓寬儲蓄國債網上銀行、手機銀行、便民服務站等銷售管道。
六、提升金融服務水準,促進公共服務均等化
(十九)加強住房租賃金融支持。優化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金融支持,在住房租賃擔保債券、住房公積金貸款資產證券化等方面先行先試,將符合條件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專案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援範圍。支援銀行以市場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賃住房自持主體提供融資服務,向改建、改造存量房屋形成非自有產權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住房租賃企業提供經營性貸款。企業持有運營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具有持續穩定現金流的,探索將物業抵押作為信用增進,發行住房租賃擔保債券。
(二十)強化保險保障功能。探索覆蓋自然災害、公共安全等災因的巨災保險試點。進一步發揮責任保險在安全生產、環境污染、食品安全、工程品質等方面的保障作用。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加快健全養老金融服務體系,鼓勵金融機構開展養老金融業務創新,推進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適時開展養老理財試點,提高居民養老財富儲備和養老支付能力。推動托幼機構及相關主體積極投保保險,助力完善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深化推進商業醫療保險,探索推動浙江與保險精算師協會、上海保險交易所等加強戰略合作,開發具有區域特點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和健康保障服務,推動將更多醫保目錄外合理醫療費用按規定程式納入商業健康保險保障範圍,提升醫療保險保障水準。深化寧波市保險業改革創新,打造保險服務共同富裕示範樣本。
(二十一)拓展移動支付應用。推動銀行業統一移動支付APP、銀行APP等各類移動支付產品高品質協同發展;推動政府部門整合資源,合力共建移動支付便民場景。支持浙江符合條件的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為境外個人提供境內移動支付服務。支援符合條件的地區開展數位人民幣試點。
(二十二)推進金融便民服務改革。深化“無證明化”改革和“身後一件事”金融便民服務,穩步探索繼承人金融資訊查詢便利化機制。持續改善對老年人、殘疾人等群體的金融服務,實現優質服務便捷共用。
七、深化綠色金融改革,推動生態文明建設
(二十三)打造綠色金融浙江樣板。推動銀行保險機構探索開展氣候風險評估,引導和促進更多資金投向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投融資活動。推進上市公司環境、社會和治理(ESG)資訊披露,發展綠色債券,探索綠色資產證券化,研究建立綠色證券基金業務統計評價制度。支援符合條件的地區建立工業綠色發展專案庫,引導金融機構創新符合工業綠色發展需求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深化湖州市綠色建築和綠色金融協同發展改革創新,推動衢州市探索基於碳帳戶的轉型金融路徑。
(二十四)強化碳達峰碳中和金融支持。引導銀行將碳減排效益、碳價等指標納入授信管理流程,研究發展排汙權、用能權、用水權等環境權益抵質押貸款。鼓勵金融機構積極參與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建設。支持浙江按規定使用碳減排支持工具,推動綠色債券增量擴面。探索推進金融機構實現自身運營和業務的碳減排。
八、完善金融風險防控,守牢金融安全底線
(二十五)健全金融風險防控機制。落實金融安全戰略,推動所有金融活動依法依規納入監管。加大金融領域反壟斷和反不當競爭監管力度,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實現事前事中事後全鏈條監管,堅決維護金融市場公平競爭。完善金融業綜合統計體系及風險預警體系。依託中小法人銀行流動性即時監測系統,加強流動性風險管理。進一步健全金融創新監管協調體系,確保風險防控能力與金融改革創新相適應。
(二十六)金融助力社會治理。堅決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等各類非法金融活動。嚴格銀行帳戶分類分級管理,加大存量帳戶風險清理,推動開戶、交易環節強化身份核驗和身份認證。會同公安機關探索依法建立潛在受害人銀行帳戶保護性止付機制。
(二十七)加強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加強金融管理、行業組織等協作,加強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暢通金融消費者投訴受理管道,強化資料安全和個人資訊保護。加強宣傳引導,注重普及金融知識,引導投資者樹立正確理性觀念,提高防範風險能力,維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
九、保障措施
(二十八)加強金融系統党的領導。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金,加強金融系統党的建設,將党的建設與公司治理同步推進,推動抓党建、強治理、防風險、促發展的有機結合。深化清廉金融建設,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生態。發揮金融機構主體作用,推動金融機構落實金融為民、金融向善的理念,積極履行社會責任。
(二十九)建立工作保障機制。浙江切實承擔主體責任,立足省情和發展實際,細化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加強與國家金融管理部門的溝通會商,推進重要政策、發展規劃、金融需求等資訊共用,對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會商解決。
(三十)建立重大改革先行試點機制。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加強與浙江的溝通協調,優先將金融支持共同富裕相關改革試點任務賦予浙江,指導支持浙江率先探索實踐。浙江加強政策配套支持,積累改革經驗,探索建立金融促進共同富裕的體制機制和有效路徑,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三十一)構建金融支持共同富裕評價體系。按照定量與定性、客觀評價與主觀評價相結合的原則,加快構建具有科學性、普適性、全面性的金融支持共同富裕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全面反映金融支持共同富裕工作成效,打造一批具有辨識度的金融支援共同富裕標誌性成果。適時開展協力廠商評估。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外匯管理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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