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銀行:高新技術企業跨境融資便利化案例
01
案例背景
A客戶是一家註冊在中關村海淀園區的高新技術企業試點企業,擁有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技術等多項前沿技術創新能力。公司擬向其香港母公司借入外債,用於擴大產品線,但企業淨資產規模較小,借款金額超過政策規定的借款人跨境融資風險加權餘額上限。
02
政策依據
2022年5月31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於支持高新技術和“專精特新”企業開展跨境融資便利化試點的通知》(匯發〔2022〕16號),《通知》規定:前期已開展試點的上海市分局、江蘇省分局、湖北省分局、廣東省分局、北京外匯管理部、重慶外匯管理部、海南省分局、深圳市分局、寧波市分局轄內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和“專精特新”企業,可在不超過等值1000萬美元額度內自主借用外債。天津市分局、山東省分局、四川省分局、陝西省分局、浙江省分局、安徽省分局、湖南省分局、青島市分局轄內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和“專精特新”企業,可在不超過等值500萬美元額度內自主借用外債。
03
銀行服務
試點政策推出後,招商銀行第一時間向客戶宣傳推廣,並在當地外匯局的大力支持下,為該企業辦理了1000萬美元的外債便利化額度登記,滿足了A企業的資金需求。企業表示,試點政策的實施支持企業突破融資瓶頸,幫助企業打通境內境外融資渠道,大幅提高企業跨境融資的靈活性和便利性,降低了企業的資金成本,解決了企業研發和市場拓展資金問題,有力推動了企業發展壯大。
04
案例啟示
(一)銀行辦理資本項下外匯業務時,應緊跟地區跨境融資業務發展步伐,積極把握跨境融資便利化試點政策機遇,了解企業經營中存在的困難和業務發展需求,幫助企業用好兩個市場、兩種資源。
(二)試點企業參與試點業務借用的外債,原則上應調回境內並在經營範圍內使用,銀行應嚴格依據相關法規文件和展業原則辦理業務,並審核外債資金用途合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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