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信贷资产跨境转让试点案例
2020年2月1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发布《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外汇创新业务政策的通知》(琼汇发〔2020〕 1号),明确开展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业务试点。信贷资产跨境转让业务是指境内银行和代理机构对外转让包括银行不良贷款和跨境贸易融资资产在内的信贷资产。民生银行海口分行快速响应有关通知精神,助力开展信贷资产跨境转让试点业务。
01
客户需求
G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15日,注册地为海南三亚,是海南自贸港打造的“6+3”交易平台之一,于2020年3月18日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境内信贷资产跨境转让试点业务的代理机构资格。
G公司专门为持有待转让金融资产的众多银行或资产管理公司提供跨境转让平台,撮合境内卖家和境外买家达成交易。同时,G公司作为代理机构,在交易达成后负责接受境外购买方的款项,并结汇划转给境内出让方。由于买卖双方一般对业务办理时效均较为关注,因此G公司希望银行能配套提供高效的跨境结算服务。
02
银行服务
为更好地服务客户,民生银行海口分行提前梳理客户需求,为G公司办理业务备案、账户开立、跨境资金收付、结售汇等业务提供全流程服务,保证业务顺利落地。具体操作上,每笔业务办理前,银行协助G公司向属地外汇局进行逐笔登记,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底层资产情况及对外转让协议等;备案完成后,银行凭属地外汇局出具的业务登记凭证及外债签约情况表,为公司G开立外债专用账户,用于接收信贷资产转让对价;在收款时,银行及时提示G公司办理收款,银行审核其提供的备案申报材料、业务登记凭证、外债签约情况表并留存复印件,即可按照G公司指示办理款项的收入、结汇和境内划转业务。目前,每笔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业务从业务备案、账户开立到完成跨境收款结汇划转,业务受理时间最短不到1天,最长不超过2天的时间,让客户真正享受银行的高效金融服务。
民生银行海口分行在试点政策支持下,不断探索自贸港创新业务,深耕金融创新服务场景。通过与客户、监管部门持续的沟通交流,不断摸索提升业务结算效率和便捷性。截至目前已协助G公司完成6笔资产的登记备案,累计落地资产受让款1.39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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