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綠色金融發展現狀及優勢
2022年9月,我國“雙碳”目標提出已滿兩年。作為實現“雙碳”目標的重要工具,綠色金融的作用不可估量。實際上,我國“綠色金融”的概念並不是雙碳目標提出後才出現的,早在2006年,中央政府就已開始出臺綠色金融相關政策。2015年9月,“建立綠色金融體系”在《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中首次提出。2016年,七部門聯合發佈的《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是國際範圍內第一部綠色金融的系統化政策檔,該意見提出鼓勵發展包括綠色基金在內的綠色投融資創新金融產品。2017年,浙江、廣東、貴州、新疆、江西5省(區)建立分工明確的綠色金融改革試驗區。隨後的“十九大”報告也為綠色經濟的發展做出了具體規劃。2019年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再次強調了綠色技術創新的必要性與重要性,進一步推動了綠色經濟迴圈和低碳發展。
2022上半年中國綠色金融市場的整體規模已突破人民幣(以下幣種同)20萬億元。其中,綠色信貸是當前中國綠色金融市場中規模最大的綠色金融產品,預計截至2022年底其規模將達萬億;綠色債券的發展也十分迅猛,截至2022年上半年,國內市場共發行綠色債券263只,同比增長31.50%,發行規模4,120.68億元,同比增長68.02%,發行規模占債券總發行規模的比重達到1.31%。整體而言我國綠色金融的發展已步入快車道,綠色金融體系也已相對完善且逐漸系統化。
作為具有獨特自然優勢的海島,海南省自建省以來,即不斷提高對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視程度,堅持“生態立省”的戰略,就發展綠色金融而言,海南省具有先天的自然優勢,以及長期積累的政策優勢。本文將從海南省綠色金融發展現狀、優勢及特色入手,總結分析海南省綠色金融的發展趨勢。
海南省綠色金融發展現狀、優勢及特色
(一)發展現狀
海南省自建省以來長期立足於生態文明建設,為開展綠色金融,發展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在明確提出其將優先於我國整體實現碳達峰和碳中和的目標後,海南省綠色金融產品不斷落地,2021年7月,海南銀行成功發行海南自由貿易港首單綠色金融債券,發行規模為人民幣5億元,票面利率為3.80%。債券募集資金主要投向污染防治、清潔能源以及生態保護等綠色領域。
2021年8月30日海南發佈了《關於貫徹落實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意見的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將發展綠色金融業務被列入指導工作,並且明確提出:將“加快綠色信貸產品和服務創新;加大對綠色產業的融資支持力度;支持保險機構創新綠色保險產品和服務;推動設立海南國際碳排放權交易場所,突出差異化發展定位,連接全國碳交易市場與國際市場。”
2021年9月,海南銀行繼續發行第二期“海南自貿港建設”主題綠色金融債券,同時通過債券通“新債資訊通”發佈發行要素及檔等資訊,並進行專項綠色標識,是國內首只引入這一創新的商業銀行綠色金融債券,便利了境外投資者參與發行認購。
2021年9月,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推動綠色金融支持海南省經濟發展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提出支持金融機構大力創新發展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金融產品等,充分發揮綠色金融在促進海南生態文明建設、推進海南經濟發展轉型升級的積極作用。
除此之外,海南還扎實開展綠色金融評價,通過建立與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激勵相容的評價機制,完善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金融評價,積極開展轄內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金融評價工作,提升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金融績效。2021年共完成了4期綠色金融業績評價。
近年來,海南省積極開展各項綠色金融實踐活動,實現了各類綠色金融產品的首單落地,隨著經驗的不斷累積,海南省有望成為我國經濟轉型的關鍵發力點。
(二)優勢及特色
1.自然環境優勢
綠色經濟一直是海南省重要的發展方向。海南省生態環境優越,擁有得天獨厚的條件,因此較早就實施了“生態立省”的發展戰略。近年來,依託國際旅遊島、全國生態文明試驗區定位以及自由貿易港建設的重大歷史機遇,海南省綠色融資需求急劇增長,海南金融業須把握機遇,加大推動綠色金融支持海南綠色發展、經濟綠色轉型。
依託其自然環境優勢,海南省長期立足於“生態立省”的戰略,積極建設自由貿易港,為海南綠色發展賦能;充分利用自由貿易港的政策設置的靈活性優勢,不斷出臺促進綠色金融長期、可持續發展的利好政策。
2.綠色金融與海洋金融/藍色金融聯動
藍色金融是一種專注於服務海洋的新概念。世界銀行把“藍色經濟”定義為“可持續利用海洋資源促進經濟增長、改善生計、就業和海洋生態系統健康,各經濟部門在健康海洋中的可持續協同發展”。藍色金融與綠色金融具有很多的相似之處,之所以成為一個區別於綠色金融成為一個單獨的領域,主要是因為海洋經濟的特殊性。[1]
整體而言,藍色金融的發展、概念和體系都是以綠色金融為參照的,在方法和原則上也直接依託綠色金融已有的框架。如2018年發行的舌塞爾藍色債券,就參照了綠色債券的發行原則。2021年11月,國際金融公司(IFC)發佈了全球首個較為完整的分類框架《藍色金融指引》(2022年發佈了最新修訂版),其中藍色金融的分類和風險標準主要依託於已有的綠色信貸和綠色債券原則。目前我國由中國銀行和興業銀行發行的兩只藍色債券[2],均採用了綠色債券的框架。
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了“陸海統籌,建設海洋強國”的戰略目標,就海南省而言,由於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及其豐富的海洋資源,因而具有發展藍色金融的天然優勢。有鑒於此,海南省在充分鼓勵綠色金融發展的同時,大力開展藍色金融的聯動,為解決涉海企業綠色轉型發展資金需要量大、擔保不足、風險高、週期長和綠色金融機制不健全、服務海洋領域功能深化不足、市場面狹窄等問題提供了優化的解決方案,旨在促進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綠色金融的進一步發展壯大。
3.綠色金融與離岸金融聯動
為應對新冠疫情衝擊,需穩定外資,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和產業鏈佈局,海南省充分利用其自貿區的優勢,將離岸金融建設與綠色金融建設相結合,不斷豐富離岸市場金融產品,為綠色企業、綠色技術發展提供更加多元的資金支持。
2022年10月,海南省人民政府首次赴港成功發行50億元藍色和可持續離岸人民幣地方政府債券,債券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交通銀行海南省分行聯動香港分行入選本次離岸債券發行承銷團。本次離岸人民幣地方債包括2年期藍色債券12億元、3年期可持續發展債券26億元和5年期可持續發展債券12億元,定價利率分別為2.42%、2.65%和2.85%。
海南省在香港發行離岸人民幣地方政府債券是海南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建設海南自貿港重大決策部署和“二十大”會議精神的一項重要舉措,有助於促進海南自貿港與境外資本市場的良性互動,對加速人民幣國際化進程也具有重要意義。本次債券募集資金將投向海洋環境保護專案、綠色專案和重點領域民生保障專案,助力海南進一步落實國家海洋發展戰略,推進綠色發展、迴圈發展和可持續發展。
海南省正在持續推進綠色金融與離岸金融的融合發展,旨在推動綠色金融離岸中心的設立,為境外投資者提供一個更加開放、自由的平臺;進一步豐富市場參與主體,通過綠色銀行、綠色基金、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綠色信託等綠色金融工具來運作綠色金融離岸中心,在引導綠色資本進行跨國投資的同時,確保加強綠色金融離岸中心的監管,及時預警潛在的風險。
海南省綠色金融產品及相關利好政策
(一)海南省綠色金融相關政策法規
海南是國內較早提出要提前實現“雙碳”目標的省(市)之一。早在2018年,《海南省“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就明確提出要推動全省率先實現碳達峰,並且支持海口和三亞在全省內優先實現達峰。在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海南省再次提出要在“十四五”期間提前實現碳達峰,同年7月發佈的《海南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再次重申了“碳達峰”的相關目標。根據海南省發展改革委披露的資訊顯示,海南要力爭在2025年前實現“碳達峰”、2050年前實現“碳中和”。
在制度建設方面,實施“生態立省”的海南省,早在2012年就出臺了環境保護相關法律規範,隨著環保意識的不斷增強,以及我國雙碳目標的提出,海南省也隨之逐步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規範。
(二)綠色金融產品及利好政策
為大力發展綠色金融,加快海南省經濟綠色轉型。海南省在綠色金融體系構建和完善方面不斷發力,以2018年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的《海南省綠色金融改革發展實施方案》作為綱領性檔,為加快綠色金融劃撥了大額財政補貼預算,重點支持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綠色信貸等綠色金融產品的發展,並不斷出臺了一系列專項激勵政策。
1.綠色債券及利好政策
2019年9月30日,海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了《海口市促進金融業發展若干措施》,規定對成功發行綠色債券的企業(認定標準參考國家發展改革委《綠色產業指導目錄》以及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的相關檔),發行債券金額在5-10億元的給予100萬元的獎勵;10-15億元的給予150萬元的獎勵;15億元以上的給予200萬元的獎勵;鼓勵各類金融機構、證券投資基金及其他投資性產品、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社會公益基金、企事業單位等機構投資者投資綠色債券。支持企業在境外發行綠色債券,支持外資企業的境外母公司或子公司按規定在境內銀行間市場發行人民幣綠色債券等。
【案例】2021年7月13日,在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和海南銀保監局指導下,海南銀行成功發行2021年第一期綠色金融債,此次債券發行規模為5億元,債項評級AA+,期限3年,票面利率3.8%。這標誌著海南自貿港首支金融機構發行的綠色金融債正式落地。本次金融債由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銷,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聯席承銷。本次綠色金融債券募集資金將全部用於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編制的《綠色債券支持專案目錄》規定的綠色產業專案,擬投資的綠色專案類別涵蓋污染防治、清潔能源以及生態保護和適應氣候變化。
2.藍色債券及利好政策
2022年8月2日,海南省資規廳聯合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農信社組織金融機構及海南省相關涉海企業在海口召開“藍色債券”銀企對接會,解讀“藍色債券”有關政策,對接融資需求,共同謀劃推動海南省“藍色債券”發展,會議中明確了涉海企業要利用好“藍色債券”破解融資難題,加強藍色產業專案謀劃,利用“藍色債券”吸引籌措各方面資金來解決海洋經濟長期專案融資難題;金融機構和仲介機構要大力支持“藍色債券”發展,協助企業包裝發行“藍色債券”;政府相關部門加強與金融機構的對接合作,做好制度集成創新,探索制定海南省藍色產業指導目錄,加大對海洋領域有投融資需求企業的指導和培訓力度,做好“藍色債券”發行的服務保障工作,進一步推動海南省“藍色債券”發展,力爭年底實現“首單”目標。
3.綠色保險及利好政策
根據《海口市促進金融業發展若干措施》第五條21.綠色貸款(保險)獎勵。對開展經認定的綠色貸款(綠色保險)業務的轄區銀行(保險)機構(認定標準參考國家發展改革委《綠色產業指導目錄》以及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的相關檔),按照綠色貸款(綠色保險)總額的0.1%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優化綠色信貸(保險)風險分擔機制,對於實際發生綠色貸款(保險)本金損失的,給予單筆最高50%的風險補貼,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案例】2022年8月,由工商銀行安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發起、工商銀行海南省分行營業部託管的12億元“工銀安盛—海發控水利樞紐綠色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畫”在中國保險資產管理業協會完成註冊登記。
此次註冊登記的“綠色+保險債權計畫”是海南省首單綠色基礎設施保險債權計畫,該計畫被聯合赤道環境評價有限公司授予最高等級(G-1)標準的綠色認證,標誌著海南省綠色金融產品助力經濟綠色轉型的一次重大突破。
該專案主要投資的邁灣與天角潭水利樞紐工程均屬國務院172項重大水利工程專案,是海南省完善水資源配置、構建防洪體系、改善生態環境以及支持工農業發展的重點專案。
4.綠色融資租賃及利好政策
海南省在《關於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意見》和《海南省加快融資租賃業發展實施方案》等政策的引導下,積極利用“零關稅、低稅率、簡稅制”的特殊財稅制度,在海口江東新區和洋浦經濟開發區等重點園區,率先進行融資租賃政策、功能和制度創新,積極打造融資租賃發展的集聚區。
2017年11月14日,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海南省加快融資租賃業發展實施方案》提出以下八大措施重點支持海南省融資租賃業發展:“一、培育和引進市場主體;二、推動產業集聚;三、促進產融結合;四、推動經營模式創新;五、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六、實施便利化措施;七、拓寬融資管道;八、完善財稅政策。”
其中,促進產融結合措施項下,明確提出“出境融資租賃產業發展大力發展節能減排和環境治理產業綠色融資租賃業務。”
5.碳排放權交易、碳金融及利好政策
2022年3月18日,海南國際碳排放權交易中心(以下簡稱“海碳中心”)獲批設立,預計今年下半年開業運營。
海南擁有良好的生態環境和豐富的自然資源優勢,海南建設國際碳市場,是完成“雙碳”目標的重要途徑,也是建立市場化生態補償機制和金融對外開放先行先試的重要一環。海南具備豐富的海洋碳匯(藍碳)資源,海碳中心將通過藍碳產品的市場化交易,推動海南的藍碳方法學成為國際公認標準,並納入國際海洋治理體系。
結語
綠色金融是實現綠色、可持續發展,推動我國經濟轉型的重要力量,“大力發展綠色金融”已經成為我國頂層設計的重要環節。海南省坐擁天然的自然優勢,加之自由貿易港建設的重大歷史機遇,是進一步推動我國經濟綠色轉型的重要樞紐。未來海南將在逐漸構建、完善的綠色金融政策體系的指導下,在各項利好政策的扶持下不斷為我國經濟綠色轉型提供動力,有望成為我國乃至國際綠色金融的交易中心和國際樞紐。
注釋
[1]澎湃新聞:“綠色金融”火了,“藍色金融”又是什麼?
[2]其中一只由中國銀行於2020年9月發行,包括三年期5億美元及兩年期30億美元兩個品種,主要用於支持中國銀行已投放及未來將投放的海洋相關污水處理專案及海上風電專案等。另一只由興業銀行於2020年11月發行,募集資金4.5億美元,全部用於海上可再生能源、可持續海洋經濟、海洋環境保護及沿海地區氣候比那花適應等海洋相關的專案融資。
錦天城律師事務所 趙海清律師 姚天慈 律師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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