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圖看懂《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的指導意見》
水利部會同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國家鄉村振興局聯合印發《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用5年時間,全國形成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的工作格局;用10至15年時間,全國適宜區域建成生態清潔小流域。
小流域面積一般不大于50平方公里,但大多涵蓋了山、水、林、田、路、村等相關要素。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是小流域綜合治理的深化與發展,對保護涵養水源、復蘇河湖生態環境、科學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具有重要作用。
《指導意見》明確了重點任務。在治山保水上,以防治水土流失爲重點,采取水土保持工程、植物、耕作等措施,加强人爲水土流失監管。在治河疏水上,圍繞保護修復流域河湖水生態系統,復蘇河湖生態環境,實施河道、溝道、塘壩等水系綜合整治。在治污潔水上,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推進流域內水污染治理、生活污水和農村生活垃圾治理、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和鄉村綠化美化等。在以水興業上,實施“小流域+”,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小流域産業綜合體。
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要素多,需要加强協同配合。《指導意見》提出各地可依托河湖長制、水土保持議事協調機構等平臺,完善政策舉措,推進相關項目實施。各地要充分發揮農民主體作用,尊重農民意願,調動農民參與的積極性。支持有條件地區通過設置公益性崗位或引入社會資本管理等方式落實管護主體,鼓勵項目區群衆優先參與管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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