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關出臺優化營商環境 推動外貿穩規模優結構29條措施
上海海關
優化營商環境
推動外貿穩規模優結構
為全力推動海關總署優化營商環境16條落地見效,上海海關結合上海外貿格局變化和企業產業實際需求,於近日推出若干措施,進一步促進高水準開放高質量發展、激發產業業態發展活力,支持上海市鞏固和放大經濟向穩向好態勢。
本次出臺的6個方面29條措施,涵蓋推進高水準制度型開放,促進進出口商品物暢其流,助力外貿企業拓展市場,支持重點產業和新業態高質量發展,深化上海國際貿易和航運中心建設,持續提升貿易便利化水準等內容。
一
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
進一步推進高水準制度型開放
01
推進上海高水準制度型開放。
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圍繞提高貨物通關效率、優化實施原產地規則等開展制度創新和壓力測試。推動貨物貿易創新發展,支持開展重點行業再製造產品進口試點。
02
推動擴大洋山特殊綜合保稅區
發展空間載體和特定政策覆蓋
範圍。
支持推進洋山特殊綜合保稅區三期擴區。在符合相關監管條件前提下,探索擴大“徑予放行”政策適用範圍。依託國產大飛機“一司兩地”一體化監管模式,進一步支持民用航空產業集聚發展。支持洋山特殊綜合保稅區相關政策在浦東具備條件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特定區域適用,進一步釋放政策紅利。
03
發揮綜合保稅區政策功能優勢
構建高水準開放平臺。
推動保稅功能拓展延伸,支持先進製造業在綜合保稅區內集聚發展。整合聚集上海綜合保稅區區位、貨物資源優勢,支持將綜合保稅區打造成汽車進出境集散地,培育壯大上海外貿發展新動能。立足綜合保稅區對接國內國際兩個市場特點,推動內外貿一體化發展。
04
支持培育上海高能級商品交易
平臺。
推動全國性大宗商品倉單註冊登記中心實際運作,助力打造真實可信、即時高效的大宗商品市場交易體系。支持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平臺開展保稅油氣現貨交易,提升上海能源要素市場的影響力。
二
促進進出口商品物暢其流,
進一步穩定和擴大重點產品進出口規模
05
促進優質農食產品進出口。
綜合評估檢疫風險、加工用途、來源國家等要素,探索進口農產品實施差異化的分類監管。發揮屬地監管優勢,保障鮮活易腐農食產品屬地查檢綠色通道暢通運行。配合開展對境外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評估以及對境外生產企業的註冊評審等工作。
06
加快大宗商品進口。
對經過現場檢驗檢疫且符合條件的進口礦產品、原油實施“先放後檢”。對進口鐵礦、棉花企業“依企業申請”實施品質檢驗,助力做強大宗商品貿易。
07
支持以“新三樣”為代表的產品
擴大出口。
對於需包裝使用鑒定的鋰電池,通過“綠色通道”“預約查驗”“優先查驗”等方式提高包裝檢驗效率。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豁免鋰電池出口包裝檢驗。
08
推動擴大優質消費品進口。
聚焦“首發經濟”,推進進口食品化妝品樣品通關便利,積極穩妥推進服裝采信制度,開展進口機動車采信試點,探索實施摩托車品質安全風險評價分級管理模式和優化進口食品化妝品查檢模式,助力上海打造進口消費品集散地。
三
服務市場主體發展,
進一步支持外貿企業減負增效拓展市場
09
助推總部企業高質量發展。
全面推進實施促進總部企業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以“一站式”通關服務、一體化保稅監管、一攬子稅收征管支持實現業務歸口管理,促進總部企業集聚運作和能級提升。
10
加強高級認證企業培育。
豐富信用培育形式,優化認證程式,創新試點集團式、產業鏈供應鏈式“1+n”(主體企業及相關企業)組團培育認證模式,集約開展“經認證的經營者”(AEO)認證培育和實地認證。聚焦“專精特新”企業,開展優先培育、優先認證。
11
推動自由貿易協定見效惠企。
加大經核准出口商培育力度,提升原產地證簽發工作服務效能。加強與商務部門資訊共用,依託《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企業諮詢服務站,持續幫助企業增強利用新規則的能力,協助做好出口商品在外享惠的後續協調工作,鼓勵和支持企業擴大業務輻射範圍。
12
強化技術性貿易措施服務。
開展技術性貿易措施影響統計調查,排摸出口企業遭遇不合理貿易壁壘情況。推廣“技術性貿易措施服務企業直通車”平臺應用,回應企業諮詢、解讀等需求,以全鏈條服務幫扶企業應對不合理貿易壁壘。
13
加大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力度。
強化知識產權海關保護,開展“龍騰”等專項行動,重點關注跨境電商等外貿新產業、新業態領域侵權風險,提高執法效能。深化“科創企業知識產權海關保護中心”建設,加強知識產權風險預警與維權指導,護航企業拓展國際市場。
14
擴大主動披露政策適用範圍。
對符合要求的企業依法從輕、減輕或不予行政處罰,對符合規定的不列入信用記錄,為企業提供容錯糾錯、守法便利通道。
四
集聚重點及新興產業優勢,
進一步增強外貿韌性
15
深化積體電路監管創新試點。
全面推廣真空包裝等高新技術貨物布控查驗模式,適用口岸推廣至全部海空運口岸,適用主體範圍擴大到從事高新技術研究的科研機構、高校,進一步簡化申請備案手續。落實支持積體電路、新型顯示器件等產業發展進口稅收政策,積極引導企業參與減免稅快速審核改革,提高相關進口貨物免稅效率。
16
優化特殊物品通關流程。
擴大進出境特殊物品聯合監管機制的功能和覆蓋面,試點實施細胞治療研發用特殊物品及商業化產品通關便利措施。優化特殊物品審批流程,實施風險分級精准監管,建立“企業自我評估+專家驗證審核”的高風險特殊物品風險評估模式,提升檢疫審批效能。
17
推動加工貿易提檔升級。
創新海關監管機制,支持保稅維修、再製造等新興業態發展,針對產業發展特點,綜合運用企業集團保稅、內銷便利化等政策推動國產郵輪、新能源汽車等先進製造業集群發展。
18
引導跨境電商健康發展。
優化跨境電商進口退貨監管模式,支持企業開展退貨中心倉模式,探索跨境電商網購保稅零售進口跨關區退貨。持續開展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訂購人身份、支付資訊驗核試點工作。支持洋山特殊綜合保稅區開展跨境電商銷售藥品和醫療器械試點。配合開展“絲路電商”合作先行區創建工作,探索貨物進出倉海關監管新模式。
19
拓展保稅維修業務範圍。
推動綜合保稅區內企業開展本集團國內自產產品保稅維修業務,推動註冊在綜合保稅區內的融資租賃企業進口的飛機、船舶、海洋工程結構物等大型設備在境內區外按現行規定開展保稅檢測維修業務落地見效。支持綜合保稅區內企業進一步拓展保稅維修業務範圍,開展更多形態的保稅維修業務。支持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外企業開展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符合環保要求的保稅維修業務。
20
保障保稅油氣加注常態化運行。
推動在自由貿易試驗區等區域內允許特定商品倉儲設施實現兩倉功能整合,提升保稅倉儲效能。保障LNG(液化天然氣)加注常態化運行並探索擴大加注範圍。
五
發揮重要平臺及區域作用,
進一步助力提升貿易和航運中心能級
21
放大進博會溢出帶動效應。
固化進博會便利化措施,進一步複製推廣。依託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及保稅物流中心(B型),支持保稅展示展銷常態化業務發展。支持虹橋、淮海新天地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範區提升平臺功能。
22
提升上海國際航運樞紐能級 。
推廣進口轉關“離港確認”模式,服務長江流域更多有需要的港口。支持“中歐班列—上海號”增開、拓展線路,指導經營單位開展場地建設。推動出口流向沿海捎帶業務試點,擴大沿海捎帶運輸規模,提升上海港國際中轉服務能級。
23
深化長三角海關一體化協同創
新。
在具備監管條件的長三角內陸集裝箱碼頭與上海洋山港之間持續推廣“聯動接卸”模式。推進“長三角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進境貨物木質包裝檢疫監管新模式”,逐步擴大跨境電商出口轉關試點範圍,提升跨關區協同治理效能。
六
依託“改革+科技”雙輪驅動,
進一步提升貿易便利化水準
24
加快智慧海關建設。
推進大數據治理,加快數位化轉型和智能化發展,以跨境貿易大數據平臺建設為抓手,推動智慧海關建設落地見效。
25
提升口岸數位化監管水準。
持續提升智能審圖應用效能,優化演算法分類部署,提高智能審圖準確性。加大“先期機檢+智能審圖”應用力度,探索推進洋山四期有機檢指令的集裝箱自動順勢過機模式,為洋山口岸自動化碼頭智慧機檢專案提質增效。
26
便利屬地查檢業務。
推進屬地查檢業務管理系統及出口檢驗檢疫證書“雲簽發”模式試運行,提供證書線上申請服務,探索通過“雲簽發”功能直接列印海關簽發的證書。
27
持續推進“直提直裝”監管模式。
積極支持推進危險品、超高超寬特種箱等進出口貨物“船邊直提”“抵港直裝”模式,與船舶裝卸作業無縫對接,最大程度縮短貨物在港時間。
28
開展進口機動車輛監管改革 。
試點《貨物進口證明書(汽車、摩托車)》《進口機動車輛隨車檢驗單》“兩證合一”改革,合併簽發以進口證明書版式和內容為基礎、融合檢驗有關要素的統一證書,進一步精簡單證。
29
加強外貿統計監測分析。
加強上海外貿監測分析,及時向社會發佈外貿進出口資訊,更好提振信心、引導預期。進一步擴大我關統計數據發佈維度,便利社會公眾獲得更多海關貿易統計數據和相關數據分析。
供稿單位:綜合業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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