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規劃!深圳佈局40個總部經濟集聚區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系統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一中、二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城市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以及對廣東、深圳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牢牢把握 “一個尊重、五個統籌”的城市發展要求,以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為主要方向,以城市綜合體和特色樓宇為主要載體,以引進和培育高能級總部企業為主要抓手,著力優化存量、擴大增量、提升品質,高標準建設一批功能定位清晰、產業特色鮮明的總部經濟集聚區,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為深圳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響力的經濟中心城市和現代化國際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目標
到2025年,基本建成集聚度高、特色突出、佈局合理的總部經濟集聚區,總部經濟發展的政策體系和服務體系更趨完善,總部功能更為多元,深圳總部經濟在全國大中城市保持領先地位。到2030年,全面建成高端產業彙集、創新要素活躍、人才資源豐富的總部經濟集聚區,總部要素集聚能力、運籌能力、輻射能力實現躍升,深圳成為全球一流的總部經濟集聚地。
(三)佈局原則
1.全市統籌。堅持全市發展“一盤棋”理念,綜合考慮各區域經濟密度、產業結構、用地屬性、資源承載力等條件,按照空間規模大小適度、集中連片的原則,劃定總部經濟集聚區範圍,承接總部經濟發展。
2.全域發展。發揮區域資源稟賦和產業優勢,在各區(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和前海合作區佈局若干總部經濟集聚區並動態更新優化,用足用好空間資源,進一步增強高端要素集聚能力,加速總部企業落戶,推動總部經濟集聚發展。
3.各有側重。結合“20+8”產業集群和現代服務業佈局,建設高科技企業類、先進製造業類、未來產業類、現代服務業類、金融業類、商貿類、數字經濟類、創意與工程設計類、現代物流類、海洋經濟及濱海文旅類等總部經濟集聚區。充分調動市、區兩級積極性,引導同類總部企業適度集聚,推動形成錯位互補、協同發展的總部經濟發展格局。
4.設置門檻。優化總部企業扶持政策和總部專案遴選條件,突出行業貢獻、能級提升、發展潛力、流量內涵等,設置分類認定標準,服務各類總部經濟集聚區產業導入。
總部經濟集聚區共40個,總規劃面積約94.08平方公里。按行業分,高科技企業類6個、先進製造業類7個、未來產業類2個、現代服務業類5個、金融業類4個、商貿類3個、數字經濟類4個、創意與工程設計類4個、現代物流類3個、海洋經濟及濱海文旅類2個;按所在轄區分,福田區6個、羅湖區4個、鹽田區1個、南山區(含前海合作區的2個)8個、寶安區(含前海合作區的2個)5個、南山區和寶安區共建1個(位於前海合作區)、龍崗區4個、龍華區3個、坪山區2個、光明區3個、大鵬新區1個、深汕特別合作區2個。
40個總部經濟集聚區基本情況表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總部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總部經濟集聚區建設,研究重大規劃、重大政策和重要問題。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協調推進領導小組議定的各項任務。各區政府、大鵬新區管委會、深汕特別合作區管委會、市前海管理局負責研究制定總部經濟集聚區發展規劃,開展集聚區內企業招引、用地出讓、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對總部經濟集聚區實行動態調整管理模式,成熟一個、推進一個,促進總部經濟發展壯大。
(二)加強政策保障。制定針對性強的總部企業認定標準,根據行業發展特點,設定體現行業發展品質的特色指標。優化總部經濟扶持政策,在總部企業落戶紮根、能級提升、人才引進等方面給予全方位支持,引導高端總部企業集聚發展。鼓勵企業聯建總部大樓,推動土地空間集約節約利用。
(三)加強招引培育。加強總部企業招引力度,聚焦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兩張招商引資清單,大力引進境內外知名企業在深設立總部。鼓勵現有總部企業做大做強,支持整合資源做大規模。加強總部企業梯隊培育,建立總部企業培育庫,推動具有發展潛力的各行業重點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等成長為總部企業。
(四)加強企業服務。將總部企業納入市領導掛點服務範圍,設立總部企業服務專員,為總部企業在投資落地、開辦經營、工程專案審批等環節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積極幫助企業找市場,搭建線上線下優勢產品展銷平臺,拓寬企業新技術、新產品應用。整合各類公共服務資源,強化在金融信貸、人才落戶、住房安居、人員出入境等方面的服務和支持。
(五)加強考核監督。建立健全總部經濟集聚區發展考核評估機制,實行長效化、動態化、連續性考核管理,明確各項重點任務關鍵時間節點,定期開展督查督辦。各區各部門各單位積極協調解決總部經濟集聚區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各類問題,重大事項及時報送市總部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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