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市場互聯互通 兩家協會聯合發佈《債券市場信用評級機構聯合市場化評價辦法》
請點擊下載↓
3月22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和中國證券業協會聯合發佈《債券市場信用評級機構聯合市場化評價辦法》(以下簡稱《評價辦法》)。
評價辦法進一步貫徹落實《信用評級業管理暫行辦法》《證券市場資信評級業務管理辦法》《關於促進債券市場信用評級行業健康發展的通知》等監管要求,完善信用評級業務評價體系,加強對信用評級行業的跨市場統一管理。
一是評價適用範圍為經交易商協會註冊從事銀行間債券市場評級業務的機構,以及經中國證監會備案從事交易所市場評級業務的機構。評價期內未開展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所市場評級業務的機構,不參加市場化評價。
二是評價指標體系以評級品質為核心,以投資人服務水準為主要參考點,兼顧合規情況和業務素質等,包括業務基礎評價、市場成員評價和監管自律評價三大類評價,並設置加減分項。
三是評價開展方式遵循債券市場互聯互通原則,交易商協會和證券業協會成立工作組,採用主辦、協辦機制,主辦單位一家且每年輪換,聯合開展評價工作。四是評價結果展現上,對納入當期評價的銀行間和交易所債券市場信用評級機構進行統一排序,分為一、二、三、四類。被責令停業整改、嚴重破壞市場秩序和損害行業聲譽的信用評級機構直接評為第四類,突出對機構違法違規、擾亂市場的負面評價。其餘機構中,評價得分前80%的排在第一類或第二類,得分後20%的排第三類。
請先 登錄後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