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蘭金融市場管理局就衍生品發行人標準條件征求意見
新西蘭金融市場管理局(FMA)——Te Mana Tātai Hokohoko,正在就衍生品發行人(DI)許可證標準條件的擬議變更公開征求意見。這些變更主要涉及杠桿比例和投資者適當性評估。
這些建議變更基於FMA在2020年進行的衍生品發行人行業風險評估(SRA)以及隨後的行業監控結果。
杠桿標準條件的擬議變更
杠桿投資通過使投資者在資產價值波動中擁有更大敞口來放大風險。目前,新西蘭對持牌衍生品發行人向零售投資者提供的杠桿比例沒有限制。例如,壹些持牌DI將差價合約(CFD)的杠桿比例限制在30:1,而另壹些則提供高達500:1的杠桿。
杠桿比例越高,價格波動帶來的財務影響就越大。例如,如果壹筆交易的杠桿比例為10:1,那麽賬戶中有1000美元的投資者可以控制價值1萬美元的標的資產頭寸。如果杠桿比例為500:1,同樣的投資者可以控制50萬美元的頭寸。盡管杠桿可以實現更高效的資產配置,但高度杠桿化的衍生品可能導致零售投資者面臨更高的損失風險。
擬議的標準條件類似於英國、歐洲和澳大利亞的規定,並根據衍生品的標的資產類別進行調整。
適當性標準條件的擬議變更
SRA和後續監控發現,壹些持牌DI在評估投資者適當性方面措施不足,部分適當性評估設計不佳或無效。
持牌DI提供的衍生品種類繁多,風險程度各異。壹些衍生品較為簡單,而如二元期權或加密貨幣CFD則較為復雜且波動性大,因而風險更高。
FMA認為,修訂適當性標準條件是合理且必要的,以確保DI在投資前向零售投資者詢問相關信息,從而評估衍生品的適用性。修訂後的適當性條件要求DI必須確定零售投資者在投資前是否理解衍生品的性質和風險。
市場、投資者和報告事務總監John Horner表示:“這些擬議的變更旨在確保零售投資者充分理解衍生品的性質和風險,並將保護措施與國際標準接軌。”
此次公眾咨詢將於8月7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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