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支持跨境人民幣結算規模大、筆數多的製造業企業 《吉林省自律機制優質企業跨境人民幣結算便利化方案(2024年版)》正式實施
近日,《吉林省自律機制優質企業跨境人民幣結算便利化方案(2024年版)》正式實施。
“跨境人民幣結算優質企業”認定標準
同時滿足以下標準的企業認定為“跨境人民幣結算優質企業”(以下簡稱“優質企業”),由自律機制組織各成員銀行評估,並徵詢相關部門意見後發布名單。
1.在吉林省內註冊成立並正常生產經營兩年以上。
2.必須是以實體生產或經營為主業的企業(包括為集團內實體企業服務的財務公司),不包括房地產企業、政府平臺企業和以轉口貿易(包括離岸/在岸轉賣)為主業的企業,優先支持跨境人民幣結算規模大、筆數多的製造業企業或其產業鏈上下游企業。
3.企業有運作良好的內控管理機制,能夠自行妥善留存跨境人民幣業務相關交易單證等真實性證明資料,並願意配合經辦銀行、自律機制或人民銀行的事中事後抽查、核實工作。
4.守法自律,近兩年無實質性違反或故意規避跨境人民幣管理規定、外匯管理法規、國家“三反”規定等法律、法規的情形;未被納入跨境人民幣業務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和貨物貿易外匯管理B、C類企業;未涉嫌大規模跨境投機套利活動。
5.長期、穩定地使用跨境人民幣結算,原則上延續時間達到兩年(含)以上,近五年跨境人民幣結算累計筆數達到30筆(含)以上,累計規模達到3000萬元(含)以上。
6.鼓勵優先支持在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直接投資等項下長期穩定合規地使用人民幣結算的企業。重點支持在汽車、大宗商品等重點領域長期穩定地使用人民幣結算的企業。
7.辦理小額、高頻跨境人民幣業務的邊貿企業。原則上近一年跨境人民幣業務辦理筆數50筆(含)以上,結算規模達到200萬元(含)以上的邊貿企業。
如不完全滿足上述標準,但確屬優質企業的,銀行可在做好盡責調查的前提下書面上報自律機制,由自律機制組織進行綜合評估並徵詢相關監管部門意見後確定是否准入。優質企業名單不影響銀行自行認定、在本行系統內使用的優質客戶名單。
優質企業跨境人民幣結算便利化措施主要內容
1.各銀行憑優質企業提交的《跨境業務人民幣結算收/付款說明》或收付款指令,直接辦理貨物貿易及服務貿易跨境人民幣結算(轉口貿易、退款除外),以及外商直接投資人民幣資本金、全口徑跨境融資及境外上市募集資金調回等項下人民幣收入在境內的依法合規使用,企業無需事前、逐筆提交真實性證明材料。
2.支持銀行在保證支付安全和符合相關法規的前提下,憑企業提交的電子形式的《跨境業務人民幣結算收/付款說明》或收付款指令辦理業務,探索無紙化操作。
銀行應要求企業自行妥善留存跨境人民幣結算交易單證等真實性證明資料至少5年,便於必要時進行事後核查。留存的交易單證、資料等可以是紙質形式或者符合法律法規的電子形式。
經辦銀行應向優質企業發送《跨境業務人民幣結算收/付款說明》,並留存優質企業簽署的《承諾書》,一式兩份,一份企業留存,一份經辦銀行在優質企業簽署後5個工作日送交省級自律機制備案歸檔。
來源:中國農業銀行吉林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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