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內幕交易:監管預期與新興行為風險
本報告介紹了“影子內幕交易”的概念,並闡述了新西蘭金融市場管理局(Financial Markets Authority – Te Mana Tātai Hokohoko,簡稱 FMA)對《2013 年金融市場行為法案》(Financial Markets Conduct Act 2013)中內幕交易相關法定禁止條款在該概念下可能適用情況的看法。
“影子內幕交易”大體是指:利用關於某壹上市發行人的重要信息,去指導對另壹家上市發行人所發行並在市場上交易的金融產品進行買賣操作,而這兩家上市發行人之間存在某種關聯,使得關於其中壹家的信息可能對另壹家公司的股價產生重大影響。
我們從市場參與者處了解到,影子內幕交易在行業內相當常見。因此,本報告旨在向市場參與者普及這壹行為及我們對受監管對象的行為標準和期望。本報告的發布符合我們的法定職責,包括促進企業、投資者和消費者對新西蘭金融市場的自信且知情的參與。
什麽是影子內幕交易?
影子內幕交易(shadow insider trading)是內幕交易的壹種形式,指掌握某壹上市發行人的非公開重大信息的人,利用該信息去交易另壹家經濟上相關的上市發行人的在市金融產品。
傳統的內幕交易通常涉及利用與該重大信息直接相關的上市發行人的在市金融產品進行交易。然而,影子內幕交易的對象是那些因行業、運營或財務上的相似性,可能會受到該重大信息間接影響的上市發行人。
《金融市場行為法案》(FMC Act)對內幕交易的禁止
內幕交易的禁止規定載於 2013 年《金融市場行為法案》(FMC Act)第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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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0(1) 條:禁止“信息內幕人”(information insider)從事第 241(1)、242(1) 和 243(1) 條所列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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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4(1) 條:定義“信息內幕人”為符合以下條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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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與上市發行人相關的、市場普遍未知的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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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或理應知道該信息屬於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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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或理應知道該信息並未普遍向市場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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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1(1) 條:定義“重大信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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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的人會預期該信息如果普遍公開,會對某上市發行人在市金融產品的價格產生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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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信息必須與特定金融產品、特定上市發行人或特定壹組發行人相關,而非僅與整體市場或所有發行人普遍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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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2(1) 條:規定信息“普遍公開”的情形,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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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已以能夠使常見投資者註意到的方式披露,且合理時間已過去以便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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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能被常見投資者輕易獲取(通過觀察、專業知識、購買等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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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由上述途徑的信息推論或結論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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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C Act 在影子內幕交易中的適用
FMA 的觀點是:關於某壹上市發行人的信息,或者與某行業、部門或相關事項的信息,均可能構成另壹上市發行人的“重大信息”(s 231(1))。
例如:若某人持有關於 發行人 A 的信息,而該信息對 發行人 B 屬於重大信息,則該人可能被視為 發行人 B 的信息內幕人。前提是該人實際知道或理應知道該信息具有重大性且未普遍公開。
需註意:依據 231(1)(b) 條,該信息不能過於籠統(如僅與整體市場或所有發行人相關),而必須足夠具體,以適用於某壹類特定的金融產品或發行人。
因此,影子內幕交易行為可能構成違反 FMC Act 第 240 條 所規定的內幕交易禁令,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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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行為(s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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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s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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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交易建議或鼓勵他人交易(s 243)
重大性(Materiality)
要構成內幕交易,必須滿足:理性的人會預期,如果關於某壹發行人的信息普遍公開,該信息可能會對另壹發行人在市金融產品的價格產生重大影響。
重大性的判斷應基於當時掌握信息的時點,而不是事後諸葛亮式的回顧。
示例場景
FMA鼓勵市場參與者基於原則來思考法律的更廣泛目的,即維護市場的誠信與公平。以下案例僅為示例:
資本籌集場景
在由少數大型上市公司主導的行業中,壹家主要公司即將進行資本籌集的公告,可能對同行業公司的股價產生影響。
若某人事先獲悉非公開的籌資計劃,並基於此提前賣出競爭對手的股票,再在公告後以更低價格買回,這種行為可能構成利用未普遍公開重大信息牟利,從而觸及內幕交易禁令。
並購場景
當某人獲悉壹家公司即將進行並購或收購時,可能推斷該事件將利好同行業的其他上市公司。若其在公告前基於該信息交易同行業的可比公司股票,也可能構成內幕交易。
監管預期
FMA 提醒市場參與者:無論交易是否直接涉及與信息相關的發行人,只要交易利用了非公開重大信息,都可能觸及內幕交易禁令。
監管層的預期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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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和機構在持有非公開重大信息時,應仔細評估其對所有相關金融產品交易的潛在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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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相關股票或集中行業中進行交易時,決策者必須考慮其掌握的信息是否可能被視為對其他發行人具有重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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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應當 記錄和審查交易理由,尤其是重大或異常交易,或與已知市場重大事件同步發生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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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具備 健全的治理與合規體系,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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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的非公開信息處理與使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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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的交易審批和及時的記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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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合規與道德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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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A 將繼續監測和應對新興的行為風險。市場參與者被鼓勵積極與監管方溝通,在必要時尋求法律或合規意見,以優先維護市場誠信。
監管機構理解部分公司認為此觀點在實際操作中存在困難,歡迎業界通過 questions@fma.govt.nz(收件人:Market Conduct 團隊) 提出建設性意見與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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