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對話: 管理人的"摸魚式管錢",坑了多少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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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y大家好!歡迎闖入《PE法律橋》!今天扒那些"妳以為請了理財大神,實則養了個甩手掌櫃"的離譜故事。先靈魂拷問:妳當年投私募時,是不是被壹句"年化15%,專業團隊操盤"忽悠得熱血沸騰,把半輩子積蓄壹拍桌子交出去?覺得"專業的人幹專業的事,我躺著賺錢就行"?評論區扣 "中槍" 讓我看看誰跟那姐們兒壹樣,最後追著管理人要賬時才發現:人家所謂的 "專業團隊",可能就剩個Excel都用不利索的實習生!
妳這話戳心窩子了!上周接待個大叔,揣著皺巴巴的基金合同來找我,手抖著說"投了120萬,管理人說投的是新能源項目,結果我自己查,錢全進了他表哥的房地產公司"!今天咱就掰開揉碎了聊:私募管理人那些 "勤勉義務" 的坑,到底有多深?順便揭秘:他們"摸魚"壹次,妳可能要賠上幾年退休金!
先嘮最基礎的 "盡職調查",這詞聽著跟醫院"全身CT"似的,多靠譜!但有些管理人的盡調,比跳廣場舞大媽聽的"健康講座"還水。咱先上第壹個"反面教材":北京有個案子,管理人投項目前壓根沒自己跑腿,直接拿被投資方給的報告了事,連財務數據都沒核過。
等會兒!就這麽抄作業?被投資方給的報告能信?這不相當於讓狐貍給雞寫"安全承諾書"嗎?我要是投資人,得當場問他:"您這盡調是用腳做的?還是跟被投資方拜了把子?"
更絕的在後頭!這管理人投完之後,連自己報告裏寫的 "銷售回款賬戶監管"都沒落實,就像妳鎖了門,卻把鑰匙扔給小偷,最後錢沒了,還跟投資人說 "我也沒想到他真偷啊"!法院直接判賠全部本金加資金占用損失,我只能說:幹得漂亮!楊春寶律師團隊最近代理的仲裁案中,知名券商系的管理人竟然也這麽幹,風控負責人還出庭辯解呢!
真是離譜到家了!還有更離譜的天津案子!基金合同寫著 "受讓A公司對B公司的應收賬款",結果那銷售合同純純是編的,A和B壓根沒做過生意!等於投資人買了個"空氣債權",債主都是管理人臆想出來的。最氣人的是,管理人連基礎合同都沒看壹眼,這哪是盡職調查,這是 "閉眼抽盲盒" 啊!
關鍵這還不是個例!我們團隊代理過的仲裁案,壹模壹樣的套路:應收賬款是虛構的,管理人直接被判賠全額本息。所以各位請記住:管理人說 "盡調做完了"不算數,還得問他"報告是自己做的嗎?底層合同給我看看?"
哎,我記得北京有個"打折賠償"的案子?管理人沒查基礎合同履行情況,沒看 ATM機是不是真的在產生收益,連質押財產早被質押給別人了都不知道,最後只賠了 40%,這是為啥?
這就說到"補救措施"的重要性了!這管理人雖然前期瞎眼,但後期拼了老命起訴回購方,好歹追回來點錢。法院壹看:"雖然妳開頭擺爛,但結尾還算努力",就少判了點。但咱話說回來,早幹嘛去了?前期多花三天查資料,至於後期跑斷腿嗎?
而且監管也不是吃幹飯的!有個管理人沒發現標的資產被質押,上海證監局去年直接給了警示函;深圳證監局更狠,壹年發了好幾個警示函,就罰那些"不親自做盡調"的管理人。所以管理人別以為能蒙混過關,法院管著,監管盯著呢!
朋友們!妳們遇到過最敷衍的"理財服務"是啥?是理財經理把"風險自擔"念得跟繞口令似的,還是管理人拿不出盡調報告說"涉密"?評論區分享妳的踩坑經歷,讓大夥避避坑!點贊最高的送免費咨詢!
聊完盡調,再說說"風險控制"。這玩意兒本該是投資的"防盜門",但有些管理人的防盜門,是用A4紙糊的,壹戳就破!
北京有個管理人,募資計劃寫得那叫壹個天花亂墜:"股權質押!應收賬款質押!不動產抵押!三重保障!" 結果投資人錢壹交,發現啥都沒辦,股權沒登記,抵押沒備案,等於跟妳說"我給妳裝了三道鎖",結果全是擺設!
最氣人的是,這管理人還瞞著投資人不披露!等標的公司跑路了,投資人才知道"安全鎖"是假的。法院直接判全額賠償,我都想給法官鼓掌:這波判得明明白白!
更缺德的是深圳那個案子管理人,不僅沒做風控,還把基金的錢拿去"利益輸送"!給自己關聯公司用,收好處費!《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條明明白白寫著 "不能用基金財產給別人謀利",他倒好,把投資人的錢當"唐僧肉"!
法院在判決裏都罵了,說這是 "最嚴重的違約行為"!最後判賠全部本金利息,這種管理人就該拉進行業黑名單,壹輩子不許碰金融!
我再給妳們講個 "智商下線" 的操作:管理人投了個 "股權代持" 的復雜項目,錢要轉三四層。結果案外人給了張偽造的轉賬截圖,他居然不核實!那截圖裏的銀行賬號都少壹位數,肉眼都能看出假,他楞是說 "我核對過了"。妳這是看截圖,還是看個寂寞?
最後錢被卷走了,管理人還委屈:"我看了截圖啊!"合著妳的風控就是"看壹眼截圖"?那小學生都能當管理人!
還有個 "期限錯配" 的坑,專門坑老年人!管理人把基金投給壹個4年到期的信托,但基金合同寫的是3年到期。基金到期了,信托錢拿不回來,他還不催收,跟投資人說 "等著唄"。這不就像妳跟鄰居借1年的錢,轉頭拿去放3年高利貸,到期還不上說"妳再等等"。這不是耍流氓嗎?
關鍵這還違反《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裏面要求得 "控制投資風險",期限錯配就是最大的風險!最後法院判賠全額本息,真是大快人心!問大夥個實在的:如果銷售跟妳說 "絕對安全,有多重風控",妳會追問 "具體是啥風控?登記備案了嗎?"評論區扣"會追問" 的是老江湖,扣"不會"的趕緊把"追問三要素"記下來:看備案、查登記、要憑證!
前面的坑頂多是"能力不行",屬於“蠢”!接下來聊的坑是故意挖的,純純是"人品不行",是“壞”!基金投向跑偏!合同寫著投A,結果管理人拿去投B,這跟妳點了份牛肉面,店家給妳上份麻辣燙,還說 "都是吃的,差不多"壹樣離譜!
廣東有個連環案,十幾位投資人合計投了幾千萬,合同寫著投"醫療科技項目",結果管理人直接把錢轉到自己的關聯公司,拿去買房買車!投資人找上門,他還嘴硬:"都是我的公司,投哪不壹樣?"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明明白白說了 "不能侵占、挪用基金財產",這已經不是違約了,嚴格說已經是刑事犯罪!最後法院判賠全部本金加合理收益,管理人還被監管罰了款。真是 "偷雞不成蝕把米"!
還有突破投資範圍的"暗箱操作"!上海金融法院的壹個案子裏,合同寫著投"高成長型未上市企業股權",結果管理人繞了個彎,通過D公司買了E基金,E基金投的全是上市公司股票。這不就像妳讓代購買"小眾設計師款",結果他給妳買了"淘寶爆款"!
更氣人的是,這管理人還沒給投資人說!等投資人發現時,錢已經虧了。法院壹看:不僅投向跑偏,還違反信息披露義務、適當性義務,直接判賠全部本金。而且中基協還找上門,給了個"公開譴責",等於在金融圈"社死",以後誰還敢找他管錢?
說真的,這些管理人難道不知道有規定嗎?《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第十壹條明確要求 "按基金合同約定投資",《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還說要 "建立投資業務控制"。他們不是不懂法,是覺得 "投資人不懂法"!
所以說是“壞”!其實說白了,好的管理人是"創富",差的管理人是"挖坑"。有些管理人以為"多層架構繞壹下,沒人查得出來"。結果呢?現在監管都用 "穿透式監管",妳繞十層也能給妳扒出來!去年上海證監局就罰了好幾個,都是因為 "突破投資範圍",警示函壹貼,生意全黃了!
聊到這,估計有的朋友手心都冒汗了。給大夥總結個"避坑三板斧",記好了:
1. 查盡調:問清楚 "報告誰做的?底層資產在哪?",別信 "涉密不能看" 的鬼話;
2. 盯風控:對照合同要求看具體風控措施,別信口頭承諾;
3. 追投向:每季度問壹次 "錢投哪了?有憑證嗎?",發現跑偏趕緊維權!
補充壹句!如果管理人已經犯了錯,比如盡調漏了、風控沒做,妳得盯著他"補救",讓他起訴、催收、保全資產,這些都能減少妳的損失。就像前面聊的那個賠40% 的案子,要是管理人擺爛不追款,說不定就得全額賠!
其實咱投資人也不是要 "零風險",就是怕"被當傻子"。妳管理人哪怕多花點心思,多跟投資人說句實話,也不至於鬧到法院。那些"摸魚式管錢"的,遲早得為自己的懶惰和貪心買單!
朋友們!今天講的"盡調擺爛""風控造假""投向跑偏"這三大坑,妳踩過哪個?或者妳有啥獨家避坑技巧?比如"怎麽查底層資產真實性",評論區趕緊分享!要是有具體問題,比如"我的基金投向不明咋維權",請直接留言,也許我們可以教妳怎麽把錢要回來!
別忘了點贊關註!下期繼續帶妳們看"投資人告贏管理人的真實案例",看看人家是怎麽把投資本金要回來的!可別等錢虧了才來補功課。關註我們,理財不踩坑!下課!
作者簡介
楊春寶律師
壹級律師
(正高級職稱)

手機:
13901826830
電郵:
chambers.yang@dentons.cn
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資本市場部主任、國資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國區私募股權與投資基金專業帶頭人,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庫成員。復旦大學法學學士(1992)、悉尼科技大學法學碩士(2001)、華東政法大學法律碩士(2001)。
楊律師執業30年,長期從事私募基金、投融資、並購重組法律服務,涵蓋大金融、大健康、房地產和基礎設施、TMT、展覽業、制造業等行業。2004年起多次入選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與商業”榜單,並多次受到Asia Law Profiles特別推薦或點評,2016年起連續入選國際知名法律媒體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100位中國業務優秀律師”,榮獲Leaders in Law - 2021 Global Awards“中國年度公司法專家”稱號;連續榮登《中國知名企業法總推薦的優秀律師&律所》推薦名錄。具有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任職資格,系華東理工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復旦大學法學院實務導師、華東政法大學兼職研究生導師、上海交通大學私募總裁班講師、上海市商務委跨國經營人才培訓班講師。出版《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風險防控操作實務》《企業全程法律風險防控實務操作與案例評析》《完勝資本2:公司投融資模式流程完全操作指南》等16本專著。楊律師執業領域為:公司、投資並購和私募基金,資本市場,TMT,房地產和建築工程,以及上述領域的爭議解決。
作者簡介
孫瑱律師
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電郵:
sun.zhen@dentons.cn
孫律師在執業前先後在美國沃茨、英格索蘭和阿爾卡特朗訊等全球500強企業擔任全球、亞太區或中國區總裁或副總裁執行助理,積累了豐富的企業運營管理經驗,並具備非常優秀的中英文雙語溝通和協調能力。孫律師出版《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風險防控操作實務》並發表數十篇並購、基金、電商領域的文章。孫律師擅長領域為:私募股權投資、企業並購、電商和勞動法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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