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动态】越南:现场进出口(OTS)新规正式保留并获法律批准

政策背景
自去年起,越南现场进出口(On-The-Spot Export and Import,以下简称“OTS”)机制的存废问题曾引发广泛讨论。去年,越南财政部考虑修订现行《第08/2015/ND-CP号法令》(以下简称“第08号法令”) 中关于OTS进出口机制的规定,拟在多个方面废除该机制。
然而,随着新颁布的《第167/2025/ND-CP号法令》(以下简称“第167号法令”)出台(其中包含OTS进出口机制的有限条款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其余条款自2025年8月15日起生效),越南政府已正式确认并批准了OTS出口-进口机制。
要点归纳
OTS进出口机制得以保留,且取消了对无商业存在外国实体的限制
第167号法令确认并批准了OTS进出口制度。更重要的是,第167号法令不再要求参与OTS进出口机制的外国实体必须是在越南无商业存在的外国实体。
海关程序办理指引
目前,根据《第38/2015/TT-BTC号通知》的规定,出口手续必须在货物交付给最终本地买方之前完成,且本地买方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进口报关。
第167号法令允许相关方先完成海关手续后交付货物,或先交付货物后完成海关手续。
本地实体与出口加工企业之间的交易不再适用OTS进出口机制
第167号法令将本地实体与出口加工企业之间的交易排除在OTS进出口机制的适用范围之外。
确认OTS出口适用0%增值税待遇
修订后的《增值税法》也确认,根据OTS出口机制出口的货物可享受0%增值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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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Thanh Vinh Nguyen
合伙人,胡志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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