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C股權投資政策試點進展及銀行機會研究
2024年9月,金融監管總局印發了《關於做好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擴大試點工作的通知》和《關於擴大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範圍的通知》,金融AIC股權投資試點範圍由上海擴大至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南京、杭州、合肥、濟南、武漢、長沙、廣州、成都、西安、寧波、廈門、青島、深圳、蘇州等18個城市。今天我們來看看政策實施進程和效果如何,同時銀行的業務機會又在哪裏?
壹、政策背景和原因
(壹)戰略導向:服務新質生產力培育與科技金融發展
2024 年以來,“以科技創新引領新質生產力發展” 成為國家核心戰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多次強調科技創新在產業升級中的核心地位。然而,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長期面臨 “融資難、融資貴” 問題 —— 科創企業 “輕資產、高風險、長周期” 的特征與傳統信貸模式適配性低,且現有科創投資存在總量不足、資金來源單壹、早期投資占比低等局限(上海交大高金智庫數據)。在此背景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AIC)作為銀行系專業投資平臺,被賦予 “打通銀行系權益資本與科創融資需求對接” 的戰略使命,成為金融系統服務科技金融 “大文章” 的關鍵載體。
(二)市場需求:彌補直接融資短板,壯大耐心資本
我國社會融資結構中,間接融資占比長期超 70%,直接融資尤其是股權投資對科創企業的支持力度不足。2023 年末,我國創業投資基金來源中,財政資金、養老金等長期資金占比僅 2.94%(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數據),導致科創企業 “投早、投小、投長期” 的資本供給缺口顯著。AIC 憑借銀行背景的資金實力、風險管控能力,以及 “長期持有、註重企業成長價值” 的耐心資本屬性,能夠有效填補這壹缺口,與政府引導基金、私募股權基金形成互補。
(三)試點基礎:上海前期探索積累成熟經驗
2020 年起,AIC 在上海率先開展股權投資試點,已形成可復制的模式:截至 2024 年 6 月,上海試點累計落地股權投資項目超 50 個,覆蓋集成電路、生物醫藥等領域,部分項目通過 “投貸聯動” 實現企業從初創到成長期的全周期支持。例如,工銀資本在上海發起的信息技術私募基金,首期規模 10 億元,成功培育 3 家企業登陸科創板,驗證了 AIC 參與科創投資的可行性與有效性,為全國擴圍奠定基礎。
二、政策核心內容
2024 年 9 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印發《關於做好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擴大試點工作的通知》《關於擴大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範圍的通知》,核心內容可概括為 “擴範圍、松限制、優機制、強風控” 四大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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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3 月,金融監管總局進壹步發布《關於進壹步擴大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的通知》,新增三項政策優化:
壹是地域範圍延伸,允許 AIC 基金在試點城市所在省份開展投資,擴大項目覆蓋;
二是機構主體擴容,支持符合條件的全國性商業銀行發起設立 AIC(如興業銀行獲批籌建興銀投資);
三是資金來源拓寬,鼓勵保險資金投資 AIC 發行的私募基金、債券或參股 AIC,引入長期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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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實施進展和效果
(壹)整體進展:簽約規模超 4200 億元,落地基金覆蓋 18 城
截至 2024 年底,5 家國有大行 AIC(工銀投資、農銀投資、中銀資產、建信投資、交銀投資)已與 18 個試點城市實現簽約全覆蓋,累計簽約基金意向金額超 4200 億元,實際落地基金 31 支,規模近 300 億元;2024 年全年 AIC 及其附屬機構完成投資案例 156 起,披露投資金額 576.04 億元(清科研究中心數據),投資活躍度創歷史峰值。
(二)具體成效:三方面助力科創與區域經濟
1.填補科創資本缺口
AIC 基金重點投向 “硬科技” 領域,截至 2024 年末,工銀投資、中銀資產分別儲備優質科創項目超 100 個,覆蓋集成電路、人工智能、商業航天等賽道,其中 30% 為種子期、初創期企業,緩解 “投早” 難題;
2.撬動社會資本杠桿
通過 “政 + 產 + 金” 聯動模式,AIC 基金平均撬動社會資本比例達 1:5,例如北京亦莊 AIC 基金由財政資金引導,實現 17 倍資金放大效應,總規模 300 億元;
3.支持區域產業升級
各試點城市基金聚焦本地特色產業,如濟南基金投向四大主導產業及 10 個標誌性產業鏈,蘇州基金重點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形成 “壹城壹特色” 的投資格局。
(三)成功項目與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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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試點面臨的難點、問題與風險
1.思維與理念沖突:“債性思維” 與股權投資邏輯不匹配
商業銀行長期深耕傳統信貸業務,形成以 “過往業績、固定資產抵押、低風險容忍” 為核心的 “債性思維”,而股權投資需以 “未來潛力、知識產權價值、高風險容忍” 為導向,二者在評估標準、風險偏好上存在本質差異。例如,傳統信貸側重審查企業歷史經營數據(如營收、資產負債率),股權投資則需研判科技企業技術路線可行性、市場前景等前瞻性要素,銀行現有風控體系難以適配科創企業 “輕資產、高不確定性” 特征。楊春寶律師私募團隊持續為您精選優質法律實務文章。
AIC 在項目篩選中易優先選擇成熟穩健型項目,對種子期、初創期科創企業 “不敢投、不願投”,與政策要求的 “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目標存在偏差;部分 AIC 仍以信貸不良率標準(通常 1.5% 以內,普惠貸款放寬至 3%)約束股權投資,而股權投資行業正常失敗率遠高於此,導致壹線團隊風險規避傾向明顯。
2.資本與考核壓力:資本消耗高、考核機制不適配
根據《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資本管理辦法(試行)》,AIC 股權投資風險權重極高,納入合並報表的子公司所投股權風險權重通常按1250% 計算,僅獲國家重大補貼且受政府監督的項目可降至 250%,顯著增加銀行資本消耗。以某股份行 AIC 為例,若其股權投資規模達 100 億元,按 1250% 風險權重計算,需占用 1250 億元風險資產,對銀行資本充足率形成較大壓力,尤其在當前銀行凈息差收窄、資本補充渠道有限的背景下,制約業務擴張空間。
多數銀行對 AIC 仍采用與傳統信貸類似的短期考核指標(如年度盈利、不良率),未建立符合股權投資 “長周期、高波動” 特點的差異化考核體系。例如,科創企業培育周期通常 5-10 年,而銀行年度考核壓力易導致 AIC 追求短期退出(如 Pre-IPO 項目),偏離 “耐心資本” 定位;同時,盡職免責機制不完善,缺乏明確的容錯糾錯標準,壹線投資團隊因擔心項目失敗追責而不敢涉足高潛力但高風險的早期項目。
3.人才與投研短板:專業能力不足、人才儲備缺口
股權投資需 “金融 + 科技” 復合型人才,既需精通投資估值、投後管理,又需理解科創領域技術原理(如半導體、人工智能)。但商業銀行傳統人才體系以信貸評審、風險控制為主,缺乏具備科技行業研究、技術前景研判能力的專業團隊。例如,某國有大行 AIC 在評估生物醫藥企業時,因缺乏對臨床試驗階段、專利價值的專業認知,需依賴外部專家,導致項目盡調周期延長、決策效率降低。
銀行薪酬體系與市場化私募股權機構存在顯著差距,難以吸引頂尖股權投資人才。例如,頭部私募股權基金投資經理薪酬通常包含 “基本工資 + 績效獎金 + 跟投收益”,而銀行系 AIC 受薪酬總額限制,難以提供市場化激勵;同時,銀行內部晉升路徑、文化氛圍與創投行業 “靈活、創新” 的特點不兼容,導致現有人才流失率較高,新增人才招聘困難。
4.資金與退出挑戰:資金期限錯配、退出渠道受限
資金來源與業務需求錯配,AIC 股權投資資金主要源於母行或發行金融債券,資金期限多為 3-5 年,而科創企業培育需 5-10 年長期資金,存在 “短錢長投” 的期限錯配風險;同時,監管明確要求定向降準資金、債轉股債等不可用於股權投資試點,進壹步限制資金來源。例如,某 AIC 計劃投資某商業航天企業(培育周期 8 年),但現有資金最長期限僅 5 年,需頻繁續期或尋找接力資金,增加流動性管理難度。
退出渠道收窄、難度加劇,當前 IPO 節奏放緩,科創板、北交所審核趨嚴,AIC 依賴 IPO 退出的路徑受限;而股權轉讓、並購重組等多元化退出渠道尚未成熟,非上市公司股權流動性差、估值難,導致部分項目 “投得出、退不出”。例如,2024 年 AIC 股權投資項目中,IPO 退出占比從 2021 年的 45% 降至 28%,而股權轉讓退出因缺乏活躍交易市場,平均退出周期從 1.5 年延長至 2.8 年,影響資金循環效率。
5.協同與風控風險:跨主體協同不足、道德風險隱患
政產金協同機制不健全:AIC 基金多采用 “政 + 產 + 金” 跨界合作模式,但地方政府投資平臺、產業資本、AIC 在目標訴求上存在差異 —— 政府平臺側重政策落地(如就業、產業升級),產業資本側重產業鏈協同,AIC 側重投資收益,易導致決策分歧。例如,某地方 AIC 基金在投資某新能源企業時,政府平臺要求優先考慮本地就業,產業資本要求綁定供應鏈,AIC 則關註項目盈利性,三方博弈導致投資決策延遲 3 個月。
道德風險與利益輸送隱患,股權投資決策自由度較高,且科創企業估值主觀性強,若缺乏嚴格的內控機制,易出現 “利益輸送” 風險(如向關聯方傾斜項目、虛增企業估值)。例如,某 AIC 在投後管理中發現,部分項目存在 “明股實債”(通過抽屜協議約定固定收益),違背股權投資本質,既增加風險,又偏離支持科創的政策目標。
(二)風險管理及應對策略
1.革新理念與機制:從 “債性思維” 轉向 “股權邏輯”
重構考核體系,建立 “長周期、差異化” 績效考核機制,將考核周期從 1-3 年延長至 5-7 年,核心指標從 “短期盈利、不良率” 轉向 “科技企業培育成功率、技術轉化效果、長期 IRR(內部收益率)”;明確盡職免責細則,對 “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項目,若已履行充分盡調、決策程序合規,即使項目失敗也不予追責,釋放團隊投資積極性。
優化風控體系,建立股權投資專屬風控框架,將評估維度從 “資產抵押、歷史業績” 轉向 “技術壁壘、專利價值、團隊能力”。例如,引入 “創新積分”“科技五力模型”(科技創新力、團隊研發力、融資競爭力等),結合外部科技專家庫、知識產權評估機構,提升項目篩選精準度;同時,允許 AIC 針對早期項目設置更高風險容忍度(如不良率容忍度提升至 15%),與業務風險特征匹配。
2.緩解資本壓力:優化資本管理、拓寬資本補充渠道
爭取監管政策支持,推動監管部門調整股權投資風險權重,對符合國家戰略的科創項目(如半導體、量子科技)進壹步降低風險權重(如從 250% 降至 150%);同時,將 AIC 股權投資納入 “科技金融專項再貸款” 支持範圍,降低資本占用對母行的壓力。例如,某股份行 AIC 通過申請科技金融再貸款,將 10 億元股權投資的風險資產占用從 125 億元降至 75 億元,資本充足率提升 0.3 個百分點。
創新資本補充方式,支持 AIC 發行 “科技創新專項金融債券”,明確募集資金用於股權投資,期限匹配業務需求(如 5-10 年);鼓勵保險資金、養老金等長期資本參股 AIC 或投資其發行的私募基金,例如,2025 年 3 月監管允許保險資金投資 AIC 股權投資試點,某 AIC 已聯合某保險資管公司設立 20 億元長期基金,資金期限 8 年,緩解期限錯配風險。
3.強化人才與投研:構建專業團隊、完善培養體系
引入與培養並重,對外招聘市場化股權投資人才(如頭部私募、產業資本資深投資經理),提供 “市場化薪酬包 + 跟投機制”(允許核心團隊跟投項目,分享投資收益);對內開展 “科技 + 金融” 跨界培訓,與高校(如上海交大、中科院)合作設立 “科創投資特訓營”,培養內部員工的科技行業認知、技術研判能力。例如,某 AIC 與浙江大學合作開設 “半導體投資課程”,培訓 120 名員工,其中 30 人具備獨立評估半導體項目的能力。
搭建外部智庫支撐,建立 “科技專家庫”,涵蓋院士、高校教授、行業龍頭技術負責人,為項目盡調、技術評估提供支持;與專業機構(如上海技術交易所、專利事務所)合作,獲取科創企業專利價值評估、技術路線分析等專業服務,彌補內部投研短板。例如,某 AIC 在投資人工智能企業時,邀請中科院自動化所專家參與盡調,快速識別技術瓶頸,避免投資風險。
4.拓寬資金與退出:匹配資金期限、完善退出生態
拓展長期資金來源,推動母行設立 “科創股權投資專項資金”,期限延長至 7-10 年,與業務需求匹配;鼓勵 AIC 與地方政府引導基金合作,利用政府資金 “風險共擔、長期持有” 的特點,緩解期限錯配。例如,北京亦莊 AIC 基金引入政府引導基金,資金期限 10 年,政府承擔 40% 風險損失,AIC 可專註長期投資。
構建多元化退出渠道,積極參與 S 基金(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基金)交易,通過轉讓存量基金份額實現退出;推動被投企業通過並購重組退出,與產業龍頭合作搭建 “並購對接平臺”,例如,某 AIC 與華為合作,將所投的 5 家半導體材料企業推薦給華為供應鏈,通過華為並購實現退出;同時,探索 “轉板上市”“股權質押融資” 等創新退出方式,提升股權流動性。
5.加強協同與風控:完善協同機制、築牢內控防線
建立跨主體協同機制,在 “政產金” 合作基金中,明確各方權責與利益分配機制,例如,政府平臺側重政策資源對接(如稅收優惠、園區落地),產業資本側重產業鏈資源導入(如技術合作、市場渠道),AIC 側重投資決策與投後管理,通過簽訂三方協議明確分工;同時,設立 “聯合投決會”,按出資比例分配投票權,避免單壹主體主導決策。
強化內控與合規管理,建立股權投資全流程內控體系,投前嚴格盡調(要求外部專家復核技術類項目)、投中實時監控(設置關鍵業績指標 KPI,如研發進度、專利申請)、投後定期評估(每季度開展項目復盤);針對估值風險,引入第三方估值機構,對非上市公司股權按季度進行公允價值評估;同時,加強廉潔風險防控,嚴禁投資團隊與項目方存在關聯關系,對重大項目實行 “雙人盡調、交叉復核”,防範利益輸送。
五、前景展望及銀行業務機會
(壹)前景展望:三方面趨勢明確
壹是試點範圍進壹步擴大。隨著 18 城經驗成熟,預計 2025-2026 年試點將向二線科創城市延伸(如成都、西安周邊城市),並逐步實現全國覆蓋;
二是業務模式多元化。AIC 將從 “純股權投資” 向 “股債聯動、投貸聯動” 升級,例如結合母行信貸資源為企業提供 “股權 + 債權” 綜合服務,覆蓋企業全生命周期;
三是資金來源多樣化。保險資金、養老金、企業年金等長期資本將加速入局,AIC 基金 “耐心資本” 屬性進壹步強化,投資周期有望延長至 10-15 年,適配科創企業成長規律。
(二)銀行業務機會:四大發力點
壹是AIC 牌照布局。符合條件的全國性商業銀行(如股份制銀行)可申請設立 AIC,搶占科技金融賽道,例如興業銀行、招商銀行已啟動籌建,未來 AIC 將成為銀行服務科創的核心平臺;
二是投貸聯動深化。母行可依托 AIC 股權投資數據,為被投企業提供信貸、結算、外匯等綜合服務,例如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針對 AIC 投後企業推出 “科創夥伴貸”,已投放近 30 億元;
三是政府與產業合作。銀行可聯合地方政府、產業龍頭發起 AIC 基金,例如浦發銀行參與上海三大先導產業母基金(總規模 1000 億元),構建 “募投管退” 全生態;
四是風險管控創新。利用銀行數據優勢,建立科創企業 “創新積分”“五力模型” 等專屬評價體系,例如浦發銀行 “抹香鯨” 數智平臺,實現科創項目精準畫像與風險預警,降低 AIC 投資風險。
五、總結
2024 年 AIC 股權投資試點擴圍政策,是我國金融體系服務科技創新的重要突破 —— 通過 “銀行系耐心資本” 對接科創需求,既彌補了直接融資短板,又為銀行業轉型開辟新空間。未來,隨著試點深化與資本集聚,AIC 有望成為培育新質生產力的核心力量,而銀行可通過 AIC 牌照、投貸聯動、生態合作等方式,在科技金融領域構建差異化競爭優勢,實現 “服務實體經濟” 與 “自身轉型” 的雙贏。
附件:銀行與AIC股權投資基金合作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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